方舟子式道歉藝術——評方舟子《對《南昌大學特聘教授張進冒用他人《自然》論文》的澄清和其他》
作者 | 魏昕宇
前不久,被稱為「打假鬥士」的科普作家方舟子在自己的微信公眾號上發文,聲稱南昌大學張進教授靠冒用同名者的發表在頂級學術刊物《自然》上的論文入選2017年國家「千人計劃」青年項目。
此文一經發表,立刻引起了學術界乃至普通公眾的極大關注。
然而文章發表後僅僅幾個小時,反轉就出現了:張進教授在上海藥物所從事博士後研究時的導師趙強教授澄清,所謂盜用同名者的論文,其第一作者確實是張教授本人。
方舟子不得不承認自己搞錯了,向張進教授道歉,並聲稱次日發一個正式說明。
一天後,方舟子確實在自己的微信公眾號上發表了一篇題為《對《南昌大學特聘教授張進冒用他人《自然》論文》的澄清和其他》(以下簡稱「方文」)的文章,看起來是兌現了自己的承諾。
然而細讀之後就會發現,這篇文章的所謂道歉不僅毫無誠意,而且繼續玩弄話術、污衊別人。
下面筆者就來簡單點評一下該文章。
方文:昨天發出《南昌大學特聘教授張進冒用他人《自然》論文入選「千人計劃」》後,有朋友轉來上海藥物所趙強研究員的一封郵件,證明南昌大學張進教授在2012-2014年間曾經在該所做博士後研究,那兩篇《自然》論文是他在上海藥物所做研究的成果,沒有冒用他人的論文。
既然趙教授做了證明,那就是我搞錯了,特此澄清,並向張進教授道歉。
點評:看似誠懇道歉了,實際上看下文就知道了,還是口服心不服
方文:我之所以搞錯,有幾個原因。
一是關於張進的報道沒有提他曾經在上海藥物所做博士後,只提他是哈佛大學的博士後。沒有料到他在上海藥物所的博士後研究才是其最重要的學歷。
點評:很多人之所以信任你、尊敬你,是因為他們覺得你的水平和能力高於常人。
如果新聞不提,你就以為沒有這段經歷,那要你這個所謂「打假鬥士」有什麼用?大家直接看新聞就好了
方文:二是當時上海藥物所還有一個女張進在讀博士。
幾年前我有過一次失誤也是因為沒料到匹茲堡大學有過兩個都叫李勇的生物醫學教授,幸而兩個小時後發現、澄清了。
點評:這一條理由更是匪夷所思。你之前正是根據藥物所還有個女張進來判斷南昌大學這位男張進的論文是盜用他人,現在居然又反過來聲稱正是由於還有一個女張進讓自己搞錯,那麼請問你到底想要表達什麼?你之前是如何確認那兩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是那位女張進的?
中國人重名的本來就多,名字用英文拼出來後,本來不重名的也可能重複,比如「張進」和「張瑾」就都是Jin Zhang. 如果沒有本事去分辨,那就謹慎點,不確定的東西別亂說。
在這件事情上,發文之前為什麼不能先跟當事人和知情人核實清楚?幾年前你在這個問題上栽了跟頭,看來現在還是沒有吸取教訓。
方文:三是最重要的,沒有料到會有人拿國內博士後的研究作為主要成果去申請「千人計劃」。「千人計劃」的目的是從國外引進高級科技人才,那麼按常理就應該是根據申請者在國外做研究期間的成果來評估。
點評:這完全是你自己的想當然。首先需要解釋一下,「千人計劃」目前包括幾個不同的類別,張進教授入選的是其中的青年項目,即俗稱的「青年千人」。
不難查到(http://www.cup.edu.cn/rsc/newnotice/zxtzrcb/163554.htm,https://1000plan.jimdo.com/常見問題/)近年來申報青年千人的硬性要求有如下幾條:1)申請時年齡不超40歲;1)有博士學位; 3)博士畢業後具有連續36個月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含從事博士後研究)經歷;4)申請時仍在海外從事全職教學科研工作,或者回國不滿一年。
關於申請者的學術水平,只是要求「取得同行專家認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為該領域學術或者技術帶頭人的發展潛力」,根本沒規定必須用在國外工作期間的成果申請。
青年千人項目的申報書網上到處都是(例如http://talent.sciencenet.cn/upload/2018/20180426112205684.docx),大家可以看一下,裡面哪裡要求必須申報在國外期間的研究成果?
方文:正如我上篇文章所言,張進在哈佛大學做博士後期間沒有做出值得一提的成果,發的論文全都是掛名論文,據此是不太可能評上「千人計劃」的,所以才拿在國內時發表的論文去評,這是不正常的。
所以我誤以為張進是冒用別人的論文,沒有想到他其實是拿國內的成果充當國外的成果。
點評:剛才已經說了,目前的青年千人計劃並不要求申報時必須使用在海外工作期間的研究成果,所以「拿國內的成果充當國外的成果」完全是莫須有的罪名。
方文:如果這樣的操作也可以,那麼那些曾經在國內發過比較好的論文的人,出國轉一圈,不管在國外有沒有做出成果,是不是都可以變成「千人」?
點評:如果有申請人在國內期間已經有了足夠的研究成果,只是因為不符合青年千人的硬性要求而到國外混了三年再來申請,在筆者看來沒什麼不可以,合理利用規則而已。
你如果認為現有制度不合理,可以另行質疑,但請不要以此作為自己犯錯的借口,更不要以此攻擊污衊遵守現行規則的人。
方文:另外還有個原因,就是這件事讓我想起了2012年的北京化工大學教授陸駿冒用論文事件,有些先入為主了。現在把我當時寫的文章附後,供不了解那個事件的讀者參考
點評:那麼請問你如何保證下次打假時不會再犯「先入為主」的錯誤?另外你把當年打假陸駿的文章附在後面,莫非是想告訴大家,你之所以這次會犯錯誤,不是因為水平不行,而是因為水平太高?
方文:最後,《知識分子》說我是在誹謗張進,顯然他們搞不清楚失誤與有意誹謗的區別。像《知識分子》那樣為韓春雨詐騙國家巨額經費立下汗馬功勞而至今無一字道歉,被人指出了無數錯誤從不更正,對別人揭露造假從不支持,偶有失誤就跟撿到寶似的,才是對知識分子的誹謗。
點評:《知識分子》說的是你「涉嫌誹謗」,這樣的措辭在筆者看來完全沒有問題。憑什麼你說是失誤,別人就必須相信你不是故意誣陷?你打假別人的時候搞清楚無心之過和有意為之的區別了嗎?
另外,你前一篇鬧了大烏龍的文章至今還留在微信公眾號上未刪除,而且繼續接受讀者打賞,這也已經很過分了,這篇名為道歉實則一邊為自己開脫一邊繼續攻擊當事人的文章居然也堂而皇之地接受打賞。如此厚顏無恥,實在是嘆為觀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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