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闖禍你收拾!未來20年缺少「自作自受」的孩子註定吃大虧
常常聽到家長抱怨:孩子叫不動、不聽勸、知錯不改……
這是因為,你經常替孩子「擔著後果」,沒有讓孩子自己「體驗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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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替孩子「擔著後果」:
吃飯時間到了,孩子不想吃,你生怕他餓著,拿著一碗飯追著喂。
孩子早上起床哭鬧,眼看著去學校要遲到了,你忙前忙後替他收拾,拽著他一路狂奔確保不遲到。
孩子帶小夥伴回家玩,把自己房間弄亂了,你轉眼就給他收拾整齊,他卻全然不知。
什麼叫讓孩子「體驗後果」:
吃飯時間到了,孩子不想吃,你跟他說明,過了這一頓的吃飯時間,只能等到下一頓才有飯吃。
一個小時後孩子餓了,過來找你,你真的沒有給他加餐。持續幾次後,他記住了,下次便準時吃飯。
孩子早上起床哭鬧,眼看著去學校要遲到了,你提醒他還有多長時間,需要他自己抓緊時間。
孩子還是沒有緊迫感,真遲到了,挨老師一頓批評。第二天,他動作很快,就沒有遲到。
孩子帶小夥伴回家玩,把自己房間弄亂了,你沒有幫他收拾。
睡覺前,孩子回到自己房間,發覺房間很亂,大發脾氣,不得不自己收拾。
替孩子擔著後果,孩子沒有體驗後果的機會,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帶來什麼,因此不會想著改變自己。
讓孩子體驗後果,孩子有機會體驗自己的行為會帶來什麼,才會根據這個經驗去調整自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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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孩子擔著後果,家長從未放手。
讓孩子體驗後果,讓其「自作自受」,孩子才能獨立成長。
在讓孩子體驗後果的方式中,「自然後果法」最直接、最有效。
早在250多年前,法國教育家盧梭就提出「自然後果法」的教育方式——如果孩子犯了錯,造成不良的後果,讓他親身體驗並承擔自已所犯錯誤造成的不良後果,從中接受教訓。
19世紀的英國教育家斯賓塞,以及當今風靡世界的《正面管教》的美國作者尼爾森,都推崇這種方法。
為什麼「自然後果法」會如此奏效?
首先,孩子會從結果的愉快或痛苦,來判斷一個行為的對錯。
大冬天出門不願意穿外套,一出門感覺到冷,孩子自然知道冬天出門不穿外套是不行的。
其次,孩子能從大小不同的錯誤中得到不同的體驗,從而學會怎樣行動。
吃麵包時非要擠很多番茄醬,一吃覺得太酸了,孩子下次就知道擠少一點了。
第三,孩子錯誤行為的自然後果是直接的,逃不掉的,所以會非常謹慎、不會再犯。
愛玩抽屜,被夾了一次手感覺到痛了,下次不敢再玩。
看大人吃辣椒也想吃,嘗了一口,辣壞了,下次不敢再碰。
只要大人敢放手,讓孩子體驗一次後果,不用大人多說,孩子自然能學會怎麼做。
其中的關鍵點,在於「自然」。
英國教育家斯賓塞曾說:「真有教育意義和真正有益健康的後果,並不是家長們自封為『自然』代理人所給予的,而是『自然』本身所給予的。」
沒有大人干預,讓事情自然而然地發生,讓孩子感受最自然的後果,才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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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說到這裡,會有不少家長不知道具體如何運用「自然後果法」。
下面,嬌媽就結合《正面管教》等國際前沿理論,以及以往在孩子身上實施「自然後果法」的實踐經驗,給大家分享3大原則,希望能給想改變孩子的家長一些幫助。
原則1:事先要以尊重的態度和孩子商量
當我們計劃改變自己的行為,讓孩子體驗他們的選擇所產生的自然後果時,事先以尊重的態度和孩子商量。
比如,一年級時,嬌嬌經常漏帶課本,每次都讓奶奶給她送到學校。
學習了「自然後果法」之後,我決定讓嬌嬌體驗幾次沒人給她送課本的自然後果,她或許就能記住自己帶課本了。
我跟嬌嬌說:「你經常忘記帶課本讓奶奶給你送過去,讓奶奶非常地辛苦。帶課本是你自己的事,我相信你下次能記住自己帶課本。如果你忘記了,奶奶不會再幫你送過去。
嬌嬌思考了一下,點頭答應。果然,每天晚上寫完作業,她都認真地把課本放到書包里。
以尊重的態度跟孩子商量,孩子受到尊重,也清楚這是自己的選擇,便會十分配合。
原則2:執行過程中,大人不妥協、不干預
當孩子因為沒吃午飯餓了的時候,他朝你哼唧、撒嬌、發脾氣鬧著要吃東西時,很多大人都會愧疚或心軟,忍不住妥協。
一旦妥協,此前的一切努力都會白費。
這時,你要做的是,和善且堅定地提醒他之前的約定,並讓他自己尋找解決的辦法。
此外,有些情況是父母在堅定地實行「自然後果法」,但老人家看不下去,忍不住插手解救孩子,便會讓計劃打亂,效果打折。
實行自然後果法前,應事先告知周圍經常跟孩子接觸的人,大家統一做法。
實行過程中,大家都要保持平和堅定,等待孩子體驗到後果並發生改變的那一刻。
原則3:後果發生後,不借題發揮
面對孩子的錯誤選擇,不羞辱、不嘲諷、不責難、不借題發揮。
「我早就告訴過你了」、「你看,知道錯了吧?」、「讓你不要碰,你非要碰,這下好了吧?」……都是在借題發揮。
借題發揮會讓孩子停止體驗後果,而把心思集中到承受或者反抗這些責難或羞辱的痛苦上。
後果發生後,我們仍要保持尊重和平和,對孩子正在經歷的後果表達同情和鼓勵:「我知道你忘記帶傘被淋濕了肯定很難受。我相信下次你會記得的。」
這樣,孩子才會用平和的心態看待自己的錯誤,並把心思集中在感受後果和尋求解決方法上。
當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適合用「自然後果法」處理,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3種情況不宜用「自然後果法」
1、 當一個行為在短期內看不到後果時
比如不刷牙會蛀牙、不好好學習將來考不上好大學等等,孩子無法立即體驗到後果,便無法給這些行為和後果建立因果關係。這種情況,「自然後果法」完全無效。
2、當孩子處於危險中時
孩子要闖紅燈、摸插線板……趕緊拉住他,這個時候他們需要大人的監護和教育。
3、 當自然後果影響到他人的權利時。
比如孩子要朝別人扔石頭、想試試高空拋物等,立刻制止,並嚴肅地告訴他,這樣做是絕對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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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獨木舟說過:選擇我們所選擇的,便將要承擔我們所承擔的。
讓孩子體驗後果,便是讓他在做選擇。
他自己做出的選擇,便要自己承擔。
當一個孩子學會了選擇和承擔,就學會了獨立和責任。
「自然後果法」是嚴肅而善良的管教,家長們不妨一試,用這種方法培養出一個獨立、有擔當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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