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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這件事:只要干不死,就往死里干

本文內容刊於《時尚先生Esquire》六月刊

撰文:德懷特·迦納

美術編輯:李翹楚

本文作者德懷特·迦納建議,不妨停下或是放緩腳步,聞一聞玫瑰的芳香。

「所有這些工作,」我抱怨說,「都在毀滅我的嗨點。」丹尼斯 · 約翰遜在《耶穌之子》這樣寫道。

幾年前,雅虎前 CEO 瑪麗莎 · 梅爾在接受採訪時,把美國上游階級的拚命文化定義到了一個新的高度。每周工作 130 個小時不是問題,她解釋道,「如果你能從戰略的高度合理安排自己的睡覺洗澡時間和入廁頻次。」這種直白的聲明很好地詮釋了她的暢銷勵志回憶作品《又累又臟還要憋住便便》,畫面感十足。

我並不是在挑刺。男人總是對女人敢於自己做主或者發表強勢的言論有著略帶惡意的偏見。

但我最近在讀另一個成功過頭者的採訪時,不禁又聯想起了梅爾令人印象深刻的語錄。這次的主角是一位傳奇的雜誌編輯,每周也工作 130 個小時。他在採訪中細細講述了自己選擇退出工作了 15 年的雜誌《紐約》的原因。「我想知道,」他說,「生活中少一些野心會是什麼樣。」這句話擊中了我和周圍不少人的心弦。它帶著一種全新的認知和一些嫉妒擊穿了很多心靈。

我們工作有多拼?

從兒時起,我就是個幾近瘋狂的閱讀者、寫作者和新聞工作者,你也可以說,我是個野心家。我做過的所有工作都是我想做的。通常每周干滿七天,甚至在不需要我的時候也在工作。我很少會做那些不能在文學上給我帶來高回報的事情,儘管就像諾拉 · 依弗朗 (Nor Ephron,好萊塢著名編劇) 所說,一切文字工作 「都是抄襲」。

我很幸運可以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我一直奉信鮑勃 · 迪倫的那個信條,「一個人如果能在早上醒來晚上入眠之間所有時間都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他就是幸福的。」但是我這四十多年過得近乎瘋狂,以至於有些時候我會擔心自己。

我有些時候會想起英國詩人菲利普 · 拉金 (Philip Larkin) 寫給心愛女人的那首打油詩「: 早晨、中午和討厭的夜晚 / 一個星期可惡的七天 / 我像個奴隸一般拚命干—儘管搞不好任何一個瘋子都能勝任 / 直到翹辮子那一天 / 混蛋混蛋真混蛋。」

我不是那種每次進電梯都會瘋按好幾遍 「關門」 鍵的傻瓜。但是工作狂屬性和些許不耐心已經被深深植入了我的基因。我的祖父在西弗吉尼亞州的馬里昂縣全天無休地工作。他先是在礦上工作,回到家洗個澡後繫上領帶接著跑去他的房地產公司幹上一下午; 我父親是一位銀行家和律師,每天都要工作六七天。他很成功,最終把我們全家從西弗吉尼亞州帶到了海風飄拂的佛羅里達。

他們讓我深感自豪,但他們的奇蹟有時也會讓我感到恐懼,讓我為自己的身體健康和精神健康隱隱擔憂。

對於我來說,放鬆真的很難。也許這就是為什麼晚間的那些儀式—好的雞尾酒,一頓還不錯的晚餐,或許一些治癒的燭燈—對我來說不可或缺吧。幾杯金酒下肚,我也會在面紅耳赤之際為忙碌的工作日畫上句號。就像布可夫斯基在談到自己夜間飲酒時說的那樣,這是晚間的小規模自殺。「忘掉今天的你,」酒精會悄悄地說,「期待明天的你變得更好吧。」

有研究報告指出,出生於 1981 年到 1996 年之間的千禧一代看上去都像是悲慘不堪的二足動物,有著慢性過勞綜合征傾向,一位專欄記者將這種現象命名為 「勞碌之光」。

這一代人出生在一個工作不穩定和負債纍纍的年代,所以辦公室里的成功看起來比生活中任何其他事情都要重要,包括友誼和善良。我很同情他們,但他們依然朝著錯誤的方向標奮力前行。他們一定沒聽過導演約翰 · 沃特斯(John Waters) 的那句格言「: 真正的財富從來不會和混蛋為伍。」

在想像自己過上那種沒有野心的生活時,我想起了兩個好朋友—他們是我認識的最開心的人,也從沒過分地投入到工作中,這一點絲毫都不讓我意外。他們每天都很快樂,從來不會像批評家塞默爾 · 克林 (Seymou Krim) 說的那樣「無法找到一副專業的皮囊來包裹他們瘋狂涌動的靈魂」。因為他們總能在工作之外的生活—尤其是友誼中—找尋到生活的意義。

艾麗花了許多時間思考並決定她到底想做什麼,而當她發現之時,已經成為了一位木匠大師—這如同天啟一般揭示了命運為她安排的使命。艾麗和威爾敢於放手讓生活自己確定方向,像是馬克 · 吐溫筆下逍遙自在的哈克貝利 · 費恩,而不是他的好朋友湯姆 · 索亞。艾麗和威爾是友誼的鑒賞家,生命中有了他們,我倍感幸運。

很多時候,當我需要給自己一些呼吸的空間時,我會去一本 2005 年出版的書中尋找靈感。這本書名叫作《悠遊度日》,作者是值得尊敬的英國人湯姆 · 霍金森(Tom Hodgkinson) — 我建議千禧一代可以在聖誕節的時候互贈這本書作為禮物(這樣霍金森就會給我 10% 的回扣了)。

在這本書的序言里,霍金森堅信,人們需要「恢復文學、詩歌和哲學的另一種傳統,這種傳統告訴人們,愜意閑暇的生活不僅僅是舒適的,更是幸福生活中至關重要的一環。

我們的靈感從何而來? 我們什麼時候做夢? 我們什麼時候感到快樂? 顯然不是在我們焦慮地盯著電腦屏幕擔心老闆會如何評論我們的工作的時候,它一定是存在於我們自由放鬆的狀態中,存在於僅屬於我們自己的時間裡,存在於我們做著我們愛做的事情的過程中」。

《悠遊度日》帶我們領略了一個悠懶閑散的完美一日—熟睡,面對宿醉的狀態(作者建議我們學著去享受這個過程),吃一頓悠長的午餐,睡個午覺,釣魚,抽煙,四處走走,喝點小酒,做個愛,聊聊天,這些都是打發日子的美事。

這本書重新向我們介紹了一些歷史上知名的「閑散人士」,比如寫有《我只是在睡覺》,《我好累》和《看著輪子轉了一圈又一圈》的約翰 · 列儂,他甚至有一次和小野洋子卧床一整個禮拜,據說是為了世界和平。

另一個知名 「閑散人士」 是著名的詩人沃爾特 · 惠特曼,他這樣寫道:「我真是太愛那些浪子了! 在所有人類里,沒有人能和那些純正的與生俱來的浪子相提並論。當我說浪子的時候,我的意思就是真正的浪子,而不是一個間歇性偷懶的小伙,比如今天工作了 12 或者 14 個小時,明天懶懶散散閑一天的那種。我一點都不支持這樣的半吊子的行為。我說的是那種冷靜的、淡定的、徹徹底底的懶惰的孩子,他們來自遠古,身披榮耀,我對他們的崇敬遠高於那些暴發戶、花花公子和政壇聖人。

今早,我甚至猶豫過要不要乾脆在白天喝上一杯,然後將給《時尚先生》這個專欄寫稿子的事放到腦後,用這種方法向惠特曼和霍金森致敬—我相信他倆一定能理解我。但是我的編輯對我說,趕快把稿子寫完,哪怕我很累,很臟,沒洗澡,而且便意濃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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