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中年女人的悔恨:取悅男人,不如取悅自己
女人永遠記住,男人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並不是生活的全部,有了男人,生活會更加快樂,沒有男人,你同樣可以活得精彩。
可女人總是受到了傷害之後,才看明白這個問題,都說女人太傻,一點也不假,當女人愛上一個男人之後,或是嫁給男人之後,就會把男人視為自己的全部。
會圍著男人團團轉,而失去了自己的生活,會把自己全部的心思和精力都放在男人身上,而忽視了提高自己,會把對希望的生活寄托在男人身上,而放棄了自己的事業。
劉小嬌,今年已經45歲了,本以為自己能幸福一輩子,沒想到,才人到中年,就陷入了絕望,她的丈夫拋棄了她,劉小嬌不僅無家可歸,而且無所事事,沒有了靈魂的活著。
想想曾經的自己,悔恨的淚水,不自主的奪眶而出,那些過往,就猶如昨天發生的一樣,如果可以重新來過,她說她絕不會那麼活,她深深的領悟到,取悅自己,其實比取悅男人更重要。
再愛一個男人,也不應該為他放棄一切
曾經的劉小嬌,不能說是叱吒風雲,但也不是凡夫俗子,自己的事業小有成就,完完全全就是一個充滿著自信與魅力的女人。
也是在那時候,劉小嬌從眾多的追求者中,選擇了看似很老實本分的馬濤,兩個人也順理成章的結了婚。
自從嫁給了馬濤之後,劉小嬌就漸漸的把重心轉移上了家庭和男人身上,甚至為了更好的相夫教子,而放棄了自己的事業,徹底地成為了家庭主婦。
一晃10多年過去了,自己也從年輕貌美的女人,變成了人老珠黃的中年婦女,原來很有工作能力的她,現在只能靠男人養活。
都說當女人失去一切魅力的時候,就很容易失去男人的心,哪怕為男人付出再多,只能說確實如此。
多年來,馮小嬌一心忙於家庭那些瑣事,早與社會脫軌了,跟不上了時代的步伐,逐漸被社會淘汰的她,就連她的丈夫,也逐漸嫌棄了她。
當女人把自己活成男人附屬品的時候,是很容易遭到拋棄的,馮小嬌也沒能逃脫這樣的命運,她的丈夫又愛上了年輕漂亮有能力的女人,而要和她離婚。
當男人不再愛你,就應該果斷的離開他
可馮小嬌心裡明知道丈夫不再愛自己,也不願意和丈夫離婚,而是試圖挽回丈夫的心,開始對馬濤各種示好,就想讓馬濤回心轉意。
不是馮小嬌願意將就,而是自己已經失去了離婚的資本,因為她心裡明白,就是離了婚,自己也很難幸福,自己一個人無法面對生活,二婚男人對自己也不可能好,感覺此時自己已經無路可走。
馮小嬌覺得,一如夫妻百日恩,只要自己主動討好,就一定能感動丈夫,能再次打動丈夫的心,而事實並非如此,女人的卑微討好,不但換不來男人的珍惜,反倒在男人眼裡更廉價。
其實,當男人不再愛你的時候,你更沒有必要取悅男人了,卑微也換不來珍惜,倒不如果斷的放下,讓自己有一個重新的開始。
即使離了婚,也應該開心過好每一天
即使馮小嬌堅決不想離,而馬濤堅決要離婚,最終兩個人還是離了婚,馬濤並給了她一大筆補償。
離婚後的馮小嬌,像丟了靈魂一樣,整天無精打采,無所事事,就連吃飯都是應付,隨便吃口麵包,找不到生活的色彩和意義。
但其實離婚並不代表生活的結束,即使離了婚,沒了男人,也應該開心快樂的過好每一天。
當你及時調整好心態,用心的去取悅自己,你會發現,生活依然可以很精彩。
拿著前夫的補償,多給自己買幾身漂亮高檔的衣服,買幾套好的護膚品和化妝品,買幾雙自己喜歡的鞋子。
每天化個自己喜歡的妝,塗上自己喜歡的口紅,穿上自己喜歡的衣服,美美的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才是女人最應該做的。
總結:
女人,不應該為男人而活,而是應該為自己而活,無論到什麼時候,都應該有一份自己喜歡的工作,不求賺得太多,但最起碼,可以有自己的事情可做,最起碼能養活起自己,不依附男人。
把更多的時間、心思和精力都用自己身上,不斷的提高自己,不斷的讓自己變得更加優秀,不斷的豐富自己生活。
讓自己始終保持自己的魅力,讓男人愛上之後,就再也不會變心。
即使有一天,男人變了心,也不用卑微的去討好去挽留,不愛你的人,你就隨他而去,男人不愛你,你完全可以自己愛自己,完全可以自己取悅自己,主動讓自己的生活變得豐富多彩。
所以,對一個女人來說,最重要的,永遠不是取悅男人,而是取悅你自己,為自己而活,努力讓自己活得更好,更開心,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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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誡男人:不丟掉「三懶」,很難有出息
※女人變得苦命,是從「不捨得」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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