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玄義 |(256)彼此料簡,粗妙開粗
佛學
06-13
彼此料簡,粗妙開粗(256)
四、就彼此料簡,上約別、圓二法異名料簡,今更通就小大四句料簡。
或名義體與此經同,或名義體與此經異,或名義與此經同而體異,或名義與此經異而體同。
三藏中若名體為實相者,此名義與此經同而體異。若不名為實相者,此名義體與此經異。唯論兩句,無有兩句。
通教名實相為體者,此名義同而體異;若不作此名,則名義體具異。若通門遠通中道者,則名義體同,名義異而體同。
別教望圓經四句,如一法異名中分別(云云)。
歷五味者,乳教兩種名義同,兩種名義異而體同。
酪教如前(云云)。
生蘇、熟蘇中如前(云云)。
涅槃中四種名義異、名義同,而皆體同,一佛性則無差別(云云)。
五、麁妙者,正實相中傍正異名者,此乃異名異義,其體本同,此無麁妙。
但傍為麁,傍含正,正帶傍,一往亦為麁,但正為妙也。
藏、通名同義同而體別,一向是麁。別名義或同或異,教門異為麁,體同為妙;名義同,名義異,而體同為妙。
歷五味中,麁妙可知也。
開麁者,即開於傍也。
或開傍教即正教,佛昔於菩薩前毀訾聲聞,然佛實以大乘而見教化。或開傍行即正行,「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或開傍人即正人,客作人一日之價,即長者子也。
或開傍體即正體,開方便門示真實相,後見此貧人,示以所系珠。
深觀傍理,即正理也。
一切皆妙,無麁可待,即經之正意也。
文章 | 智者大師
圖片 | 玉泉禪寺數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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