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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後攔路打老師案:被打教師未出庭,動手學生憶過去泣不成聲

圖/微信公眾號「欒川法院」

6月12日上午,「學生20年後攔路打老師」一案在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開庭。本案為公訴案件,檢方建議以尋釁滋事罪對被告人定罪量刑,被告人常某的辯護律師則堅持無罪辯護

常某在庭審中講述了自己曾被張某侮辱、體罰的經歷。據旁聽人員轉述,他回憶過去挨打的場景時,情緒一度失控,泣不成聲。

被打老師張某提前申請了不出庭。檢方舉證環節提到,張某此前接受警方詢問時,承認曾對常某這樣的調皮小孩「有輕微的拍打」。

最後陳述時,常某向被打老師張某及其家人道歉,並表示願意做出經濟補償。不管怎樣打人不對,對於自己犯的錯,如果法律判定自己有罪,他接受。如果法律判他無罪,他也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公訴機關表示,常某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建議在1年6個月到3年之間進行量刑。在長達數小時的庭審後,該案並未當庭宣判。

泄憤

攔下那輛摩托車之前,常某把手機給了同行的朋友小潘,「給我拍著點。」開摩托車的是常某的初中班主任張某,他還沒來得及回憶面前這位壯年男子是誰,就被常某打了一個耳光。

「還記不記得我?記不記得!以前咋削我的知不知道!」常某一邊說,一邊推搡、掌摑張某。

網路流傳的1分多鐘的視頻中,常某一直情緒激動,斷斷續續地對張某實施毆打。張某似乎也認出了這個曾經的學生,他連說了幾個「對不起」,並向常某解釋多年前體罰他的原因:「當年年輕氣盛。」

後來,在路人勸說下,常某停手,雙方各自離開。張某受了點傷,但他並沒有告訴家人自己遭到了學生毆打,因為「覺得丟人」。

沒想到,這件讓張某不願提及的事情,在5個月之後用幾乎刷屏的形式曝光在公眾面前。

據常某朋友和家人的講述,2018年7月,常某在打完老師後,將小潘為他拍下的視頻,第一時間發給了初中的女同學,常某認為她也曾經是張某「棍棒教育」的受害者。

起初,該視頻僅僅在常某的初中同學圈內小範圍傳播,常某叮囑過大家:「不要傳出去。」幾個關係要好的同學還開玩笑:「你幫我們都報仇了。」

2018年12月,事情的發展讓常某始料未及,常某打老師的視頻開始在網路上瘋狂傳播。

據上游新聞報道,欒川縣官方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2月27日,該視頻的微博受眾人數達6.8億多人次。

張某任職的學校,於2018年12月16日向欒川警方遞交了一份控告書:常某毆打謾罵老師,並且不以為忤,還蓄意進行錄像和網上傳播,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們不希望因為此事處理的不當,讓廣大教師的心一冷再冷……

學校遞交控告書的當日,張某向派出所報案。他對媒體說,現在這個事情已經由不得他了。

2018年12月20日,常某在工作地杭州被警方帶走。

恩怨

事件發酵的直接導火索,是小潘幫常某拍下的視頻。但更深層的原因,恐怕還要追溯到20年前。

那時常某正在念初中二年級,教英語的張某是班主任。

常某的一個初中同學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儘管她對張某印象不深,但張某對常某做的一件事情卻讓她至今記憶猶新。張某曾將一個木牌插在張某的脖子後面,「像對待勞改犯一樣侮辱他。」

這件事也被常某的家人反覆提起。「頭還被按到講台下,老師踹他十幾次。」常某父親稱,原本不知道兒子曾遭遇這樣的傷害,常某出事後,才聽他的同學多次提到。「常某每次跟同學、朋友說到這,都要哭一頓。」

常某妻子接受新京報採訪時則表示,常某至今還會夢見被老師毆打的場景,多次從噩夢中驚醒。

圖/微信公眾號「欒川法院」

第一時間看到視頻的常某初中同學小冰對媒體表示,當時自己「一下子就哭了」。她回憶被老師張某體罰的場景:「跟同學說句話就被扇兩個耳光,不是身體上的疼,是傷你自尊。」

另一個初中同學則認為,這個視頻傳播率高,是因為他做了一件很多人想做但沒敢做的事。「那個年代沒有體罰這樣的字眼,老師做什麼都是為你好。」

和學校所認為的當街毆打老師「讓廣大教師寒心」有所不同,關於常某「20年後打老師」的報道,在社交媒體中引發熱議。更有網友回憶少年時代被老師言語侮辱、體罰,至今留下心理陰影的事。

什麼樣的怨恨,能夠持續20年?中國政法大學犯罪心理學研究中心主任馬皚表示,假設老師當年真的有嚴重的體罰行為,對處於青春期的常某而言,當著同學的面丟臉,會給青少年心理發展帶來很大的負面衝擊。

「這種創傷,可能在一生中持續、反覆地出現,嚴重的可能還會發展成為創傷症候群。」馬皚告訴中國新聞周刊。

馬皚認為,常某出現暴力行為的動機就是報復,目的是宣洩自己當年的情緒。「所以不光打了,還拍了視頻,並且傳播了,這樣才能又報復,又讓老師了解自己當年的感受。」

「另一方面,張某本身不打算追究,但是因為視頻傳播之後造成了很大的影響,沒辦法面對,所以才提告。這個其實心理機制是一樣的,後面不接受和解也是如此。」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心理學教研室的教師沙晶瑩則認為,根據社會學習理論,常某很有可能是通過觀察老師的體罰行為,學會了採取攻擊手段解決問題。

辯護

張某並沒有出庭。這或許是他「不接受和解」的一種表示。

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他曾說如果常某願意公開道歉,他可以原諒他,「我到該說話的時候,我肯定會給他說。」

但是常某的家人表示,自從常某被警方帶走之後,他們多次、多方聯繫過張老師,其避而不見。中國新聞周刊也曾多次致電張某,均未能撥通。

從情理上,常某家人多次表示,常某「人品絕對沒問題」。他事業小有成就,願意回饋家鄉,給村子捐贈乒乓球桌、幫助村民創業。也正因此,在常某被刑拘之後,有一百多位村民寫了聯名信為他求情。

甚至,他的另一個老師——高中時期的班主任還出面肯定了他的為人:「他打張某肯定不對,但這孩子對其他老師很尊重,這也是事實。」

從法理上,常某是否有罪仍存爭議。常某的辯護律師郭京朝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目前,公訴人和辯護人最大的分歧是,常某毆打張某並拍攝視頻一事是否足以入罪。「我絕對不贊成打人這種行為,但我為常某辯護的原因是,他不應該受到刑事處罰。」

因此,郭京朝採取的辯護策略是進行無罪辯護。

北京澤博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劉征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常某對張某的毆打行為的確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但尚未達到觸犯《刑法》尋釁滋事罪的程度。

劉征認為,張某所在學校及當地有關部門,一再強調網路傳播造成不良影響,但實際上常某沒有擴大傳播視頻的故意,因此視頻在事發5個月後的爆髮式傳播,不能完全歸責於常某,更不能以輿論的擴大作為定罪的主要理由。

另一方面,劉征認為,常某被刑拘後,張某曾表示「常某還是我的學生」,常某本人也表示對其行為後悔並向受害者表示道歉。「在此情況下,司法應當更多地發揮其化解社會矛盾、修復社會關係的職能,避免不必要的過重刑罰。」劉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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