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靜雯9年後和前夫首同框:愛過恨過,皆成過往
賈靜雯和女兒,都畢業了
又到畢業季了,微博上各種曬畢業照滿天飛。然而,一張特別的畢業照,還是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成為熱點。
6月12日晚,賈靜雯在微博分享了幾張參加大女兒梧桐妹畢業典禮的照片。照片中,不僅有賈靜雯和老公修杰楷和女兒一家三口開心合影。
讓人意外的是,另外一張照片中,梧桐妹爸爸孫志浩和女兒以及賈靜雯一起合影,這應該是自兩人離婚後第一次為了女兒站在一起。賈靜雯與兩任丈夫為了梧桐妹出現在同一場合,而且看起來畫面和諧。讓各路觀者分外感慨。
賈靜雯給照片的配文,也很有深意:
因為有了她,我才懂得什麼叫做「無私的愛」,一路走來我都用謙卑學習的心態來面對我人生的起伏!也用這樣的態度來教導我的孩子~
今天,是我大女兒Angel 的畢業典禮!因為無私的愛把我們凝聚起來。很奇妙……
謝謝我的過去造就我現在有的知足美好生活。
對於梧桐妹,這當然是畢業典禮上最好的禮物。自己的爸爸媽媽,都能出現在典禮上,並且能放下過去的恩怨,讓自己得到了完整的父母之愛。
而對於賈靜雯呢,婚姻對她來說,很像一所學校。經歷了第一次婚姻的雞飛狗跳,到現在的感恩知足。何嘗不也是一次「畢業」?
冰釋前嫌,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有些事,說來容易做起來難。每個人理性上都知道,夫妻兩個人的事情,和孩子無關。即便離婚,爸爸仍然是孩子的爸爸,媽媽仍然是孩子的媽媽。當孩子需要的時候,爸爸媽媽應該摒棄前嫌,盡自己的責任。
然而,真正能做到的離婚夫妻,卻非常少。畢竟,多數的離婚,都並非風平浪靜,心平氣和,而是充滿了相互的傷害與仇恨。所以,放下恩怨,並不是容易的事情。
賈靜雯在第一段的婚姻中,也是傷痕纍纍。在和修杰楷的婚禮上,她曾經坦言:
「我很沒有安全感,又因為過去那段情感沒有處理好,很有負擔,遲遲不敢打開心去接受新的感情。」
賈靜雯在自己事業的上升期,嫁給富二代孫志浩,卻不被婆家待見,受了很多屈辱。而婚後也傳出老公出軌,自己被家暴的傳聞。而為了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兩人的離婚官司從美國打到台北,最後賈靜雯凈身出戶,才贏回了女兒的撫養權。
這期間,孫志浩還還不斷往賈靜雯身上潑髒水,以至離婚後賈靜雯的事業也一落千丈。
有了這樣痛苦的經歷在前,再去談什麼摒棄前嫌,去談什麼分開了仍然是朋友,顯然是非常不合時宜。
然而,從這次的照片中,我們至少可以看到,賈靜雯和前夫至少能為了孩子的畢業典禮,一起合影,至少說明已經放下了很多。
放下愛,放下恨,各自被療愈
能夠為了孩子保持聯繫,相互合作,不一定就可以稱為朋友,但至少也不算敵人了。
當然,還有一些離婚,並不像賈靜雯和前夫這樣雞飛狗跳,相互的傷害少一些,做朋友也並非不可能。但這需要一些前提條件,那就是——
談論做朋友的前提之前,我們首先應該澄清概念,什麼叫「做朋友」。
朋友之間,可以有相互的支持,相互的幫助,可以相互信任。但是,也有分寸,有界限,不會影響彼此的婚姻情感生活。那麼,離婚後的男女「做朋友」,也要符合這幾點——
1、如果離婚後還想做朋友,雙方之間不能再有愛情。
我們曾經看到過很多這樣的案例,兩個人雖然離婚了,但是有一方並不是情願的。或者因為做了錯事 ,或者是另外一方真的不愛了,會有一方仍然念念不忘舊情。
這種情況下,雙方是不能做朋友的。
一方面,是因為不忘舊情的人,內心可能總會有死灰復燃的想法,可能會借著「做朋友」的名義,去影響對方開始新的感情,甚至破壞對方已經建立的新家庭。
另外一方面,不忘舊情的人,可能會願意為對方有更多的付出。這種付出顯然和朋友間的付出不一樣,另外一方如果回應這種付出,那麼分寸就被打破。如果不回應,那麼就相當於是一種對不忘舊情的人的一種利用和剝削。
2、如果離婚後還想做朋友,應該學會客觀認識彼此之間的傷害。
我們經常看到,有些人離婚的時候,會給對方的人品下定義,比如說對方是人渣,說對方道德低下。有這樣看法的離婚夫妻,是沒辦法做朋友的。
只有雙方把婚姻的失敗歸結於人品之外的因素,比如性格不合適,匹配錯誤,或者兩個人的相處和溝通不成熟等這樣的因素時,兩個人才更容易放下彼此給對方的傷害。
在拋開了夫妻關係之後,才可能以其他的關係,繼續相處。換一種距離,換一種角色,做個朋友,並非不可能。
我們看到,賈靜雯的自述中,她說是自己以前沒有處理好婚姻,把問題歸因於處理問題的方式和能力,這是一個有利於開展新生活的思維,也讓與前夫同框成為可能。
3、如果離婚後還想做朋友,可能還需要一個前提,那就是兩個人要都過得比較幸福。
唯有幸福和愛,可以治癒傷痛,可以讓人放下怨恨,放下以前的不圓滿。當我們最終獲得幸福的時候,我們才有自信去說,之前是我做的不夠好,我們還不夠成熟。
反之,如果最終兩個人都不幸福,或者,其中一個人不幸福,那麼,自我否定和對對方的否定,就會一直在。有這種否定在,兩個人就無法心平氣和地相處。
賈靜雯後來遇到了現在的老公修杰楷,婚姻相對而言是幸福的,是充滿了愛的,這對於賈靜雯來說是一種治癒。當一個人被愛的足夠了,她會有力量放下以前的痛苦。
4、當然,離婚的兩個人做朋友,並非兩個人的事情。
即便以上三個條件都具備,能不能做朋友,還需要看現在的伴侶的態度。
如果現在的伴侶介意當事人和以前的伴侶之間有任何的聯繫,那麼,這樣的前任之間,不適合做朋友。
原因很簡單,我們不能為了一個「朋友」,而傷害婚姻。
修杰楷能夠願意和賈靜雯的前夫出現在同一個場合,既是因為對賈靜雯有足夠的愛,也是因為對賈靜雯的信任,也是因為他自己的大度。這三者,缺一不可。
所以你看,離婚之後和前任保持朋友關係,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且,也並非是一件非做不可的事情。
很多人覺得,如果和一個人曾經愛過,後來分開還能做朋友,不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嗎?
我覺得,這是一種對自己的高估,也是對自己後來的伴侶的苛刻期待。所以,如果覺得難,其實,不做朋友也罷。
因為孩子的原因,能合作當然更好,但除此之外,不需要更多。我們都是凡人,不要用對神的要求來對待自己和現任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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