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不要和戀愛過兩年以上的人談戀愛
美文
06-15
最好不要和戀愛過兩年以上的人談戀愛。
兩年是戀愛的岔口,要麼選擇結婚,
要麼選擇分手,
而能讓一個姑娘無視沉沒成本分手的,
背後大多有你無法忍受的事
無論何時都要保持好自我的獨立。
存在的意義在於人的自我成長,
情感完善。而不是一方依附於另外一方。
當你失去自我價值,就開始變得可有可無了。
兩個人在一起本就應該是簡單粗暴的
有好感就試試 別拖拖拉拉沒完沒了
喜歡就在一起 不喜歡就乾脆拒絕
鬧矛盾就說出來 誰的錯就低頭道歉
不愛了就直說也不用講再見
很多人散了不是敗給了不愛了
而是輸在了沒有任何意義的互相折磨
生活不是電視劇 沒有那麼多過程
曲折離奇結局卻又皆大歡喜。
直覺這個東西還是挺準的
你能察覺到的所有怠慢 輕蔑
你感受到的所有不喜歡
不再關心 並不是因為敏感
而是切切實實的真實
談戀愛最怕他既不能給你很多愛
又不能給你很多錢
反而給你帶來無盡的心酸和難過
遇上這種人 算我我求你了
趕緊的 能跑多遠有多遠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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