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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維開:蔣介石廬山談話會講話發表經過

一、前 言

1937年7月17日,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在第一期廬山談話會第二次共同談話,報告政府對盧溝橋事變所採取的方針及其個人對事變發展的觀察,並於是月19日公開發表,作為政府對於解決盧溝橋事變之立場,其中「如果戰端一開,那就是地無分南北,年無分老幼,無論何人,皆有守土抗戰之責任,皆應抱定犧牲一切之決心」,更是政府對於「抗戰到底」的明確宣示,為抗戰史的重要文獻。但是就作為「對於盧溝橋事件之嚴正表示」的談話而言,除了1937年7月19日公開發表的蔣中正於廬山談話會第二次談話講詞(以下稱「講詞」)外,目前在中國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黨史館(以下稱「黨史館」)庋藏檔案中,還可以見到三個版本,一是「總裁史料」中的《廬山談話會第二次共同談話席上蔣委員長致詞──二十六年七月十七日》(以下稱「致詞」)(132/831);二是「中政會檔案」中的《廬山談話會會議速記錄》(以下稱「速記錄」)(政10/10.1);三是館藏7月19日公開發表「講詞」之原稿《告全國國民書》。三個版本中,《廬山談話會會議速記錄》中的蔣氏報告,系剪貼報紙刊登「講詞」,並在「講詞」最後一段之前,加入一段蔣氏報告政府於事件發生後軍事部署的毛筆記錄;《告全國國民書》為「講詞」原稿,上有陳布雷書「七月十九日發表」等字,並可見蔣氏親筆修改處,內容方面與「講詞」略有出入。而《廬山談話會第二次共同談話席上蔣委員長致詞──二十六年七月十七日》的內容與公開發表的「講詞」,差異較前兩版本大,亦使當日與會者所記講話內容,對照日後發表之「講詞」頗有出入。本文依據相關資料,就「致詞」內容以及「講詞」發表經過,作一梳理,以明暸蔣中正廬山談話會講話這份重要歷史文獻產生過程,亦可進一步理解蔣氏處理盧溝橋事變的苦心孤詣。

蔣介石在廬山發表講話

二、蔣中正廬山談話會講話

1937年7月7日晚,盧溝橋事變發生。次(8)日上午,正在江西廬山主持暑期軍官訓練團的蔣中正接到北平軍政當局送來關於事變發生的電報,立即指示固守宛平,並請時在山東樂陵原籍休養的宋哲元立即返回北平指揮。同時電令參謀本部,準備增援華北,以防止事態擴大;電令周邊地區駐軍向平津方面集中,指示準備全軍動員,「各地皆令戒嚴,並準備宣戰手續」。由蔣氏所採取的行動來看,可以說是進入備戰狀態,他在8日日記對於日軍發動事變的動機,記道:「倭寇在蘆溝橋挑釁,甲、彼將乘機我準備未完之時,使我屈服乎?二、與宋哲元為難乎,使華北獨立化乎?」同時思考是否採取「應戰」,記道:「決心應戰,此其時乎?」蔣氏會一改之前中日衝突的「隱忍」,而思考是否「決裂」,主要的原因在於:第一、隨著剿共軍事的發展,西南的川、滇、黔三省納入中央的統治範圍,擴大了國民政府應付日本侵略的對抗空間,加上各項國防建設次第展開,使他在對日的態度上趨於強硬;第二、1937年1月國民政府明令中止自1933年以來執行的剿共軍事行動,使政府難以再以「匪亂未弭」為由,採取「隱忍」政策,抗日已提到抬面上,沒有理由再加迴避;第三、從5月下旬,他根據各方面所得的情報判斷,日軍將在華北採取行動,現在果然展開行動;而自1933年長城戰役以來,保全平津為對日和戰的底限,如今日軍在北平近郊發動軍事行動,並有擴大的趨勢,情形自然嚴重。

但是華北的情況特殊,戰與不戰,並非中央所能決定,關鍵在於冀察當局。對於冀察當局的行動,南京方面並不清楚,亦難以掌握,但是就蔣中正個人而言,自事變發生後,對於和、戰已有定見,能和則和,不能和則戰,而和、戰的關鍵在於日方的態度。蔣氏對於「和」不具太大的信心,因此要做好「戰」的準備。他曾對宋哲元表示:「盧案必不能和平解決,無論我方允其任何條件,而其目的,則在以冀察為不駐兵區域,與區內組織用人皆得其同意,造成第二冀東,若不做到此步,則彼必得寸進尺,決無已時,中早已決心,運用全力抗戰,寧為玉碎,勿為瓦全,以保持為我國家與個人之人格。」另一方面,他也在尋求適當時機,對外說明政府處理事變的具體態度,這個時機就是當月中旬在牯嶺舉行的廬山談話會。

1937年6月,鑒於對日外交問題日益嚴重,及內政上政治、經濟、教育等問題亟待討論,從事整飭,蔣中正與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汪兆銘,聯名邀請國內著名學者、社會名流及各黨派領袖,於7月中旬在江西牯嶺舉行談話會,徵詢對國是意見,以集思廣益,作為決策參考,是為「廬山談話會」。會議的籌備工作由中央政治委員會秘書長張群負責,會議日期預定自7月15日起至8月15日止,分三期舉行,第一期自7月15日至23日,第二期自7月25日至8月2日,第三期自8月4日至12日,地點在牯嶺圖書館大禮堂。參加者分為兩部份,一為負責政治實務的黨政人員,一為名流學者,藉以溝通朝野的共識。談話會進行方式,計劃先由政府方面對政治、經濟、教育等問題作一概要報告,然後由應邀出席人士各抒己見,遇有疑問,則由政府官員依問題內容,分別予以答覆。政府對於談話結果,固然有所期待,但其性質與一般會議式的集會不同,完全在交換彼此的意見,及聯絡情感,並不作任何決議。

第一期談話會原定7月15日至23日舉行,但是受盧溝橋事變影響,會期由九天縮短為五天。參加者除黨政人士外,有北京大學校長蔣夢麟、南開大學校長張伯苓、清華大學校長梅貽琦、北京大學教授胡適、傳斯年、中國國家社會黨領袖張嘉森(君勱)、中國青年黨領袖曾琦、李璜、左舜生等學者、名流82人。15日辦理報到,16日、17日舉行共同談話,由蔣中正、汪兆銘共同主持。19日、20日為政治組、經濟組、教育組的分組談話,因蔣中正忙於處理華北局勢,各分組談話均由汪兆銘主持。20日中午,第一期廬山談話會結束。蔣氏於20日下午,由牯嶺經九江返回南京,第二期談話會即由汪兆銘一人主持。第二期談話會於7月26日開始,受時局影響,部分受邀參加人士未能如期到達,遂先舉行非正式的分組談話,實際出席學者、名流51人。28、29兩日進行共同談話,旋因平津戰事全面展開,時局愈趨緊張,即行結束。原定之第三期談話會則決定暫緩,此後並未繼續舉行。

談話會場地——廬山圖書館舊址(圖片來自網路)

廬山談話會召開的消息傳出後,各方反應熱烈,特別是在邀請名單中包括了中國國民黨以外的各黨派領袖及不同政治立場人士,更被視為政黨合作及全麵糰結的起點。嗣因第一期談話會召開前,盧溝橋事變發生,談話會更為各方矚目,希望能經由會中所透露訊息,了解政府對於事變的處理態度。第一次共同談話開始,上海復旦大學法學院院長兼法律系主任張志讓即發言要求討論如何應付緊急的國難,曰:「今天我們的談話會,談話內容,和前幾天我們所意想的不同。因為當我們接到汪、蔣兩先生請柬的時候,北方時局,還沒有緊張,所以談話會可以從容來討論安邦定國的大計。但是現在敵人在華北的軍事行動,已經開始,國事危急萬分,我們環境的前提,已經不同,所以討論的問題,也應當隨事實為轉移。就是如何來應付我們緊急的國難。」蔣中正與汪兆銘亦十分了解與會者對於華北情勢的關切,在17日上午的第二次共同談話,分別就相關問題進行報告。

第二次共同談話開始,先由汪兆銘就1935年底中國國民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來到盧溝橋事變發生時為止的外交情形進行說明,接著由蔣中正報告盧溝橋事變發生後中央所採取的方針。蔣氏的報告,依黨史館藏「致詞」,全文約三千餘字,分為幾個部份:

第一,說明政府在盧溝橋事件發生後,立即採取的軍事行動:蔣氏在講話一開始即表明盧溝橋事件不是偶然發生的,是日本軍人有計劃的行動,所以政府在盧溝橋事件發生後,立即決定動員計劃,派兵前往河北。他說:「據各方面調查報告,在事件發生前三天,日本某要員曾向我國駐外人員明白表示日軍即要在華北發動,中國如要不惹事,最好日軍打來中國軍隊不開槍,就不致使事件擴大。」所以政府方面得到日軍侵擾盧溝橋的消息後,立即決定動員計劃,當天就派一部份軍隊向河北進發,準備與日軍周旋。

第二、明白表示盧溝橋事件不是地方當局所能解決的問題:蔣氏在講話中對於部份人士顧慮河北地方當局會與日本簽訂條件妥協一事,表示「這完全是日本方面所造出的謠言,其用意就是一方面藉此為緩兵之計,以便增兵華北,一方面放出和平空氣來掩蓋國際耳目,以免引起他國的反感和干涉」。他指出日本軍人發動盧溝橋事件有兩個目的:一是要解決河北問題,將冀東偽組織擴大到整個河北省;一是在趕走宋哲元及其所統率的第二十九軍,「所以說河北當局會與日本訂約妥協,實在是自欺欺人的話」。他更進一步的明白指出:「老實說,這回事件,也決不是河北地方當局所能了結的,無論他們有何談判,也不會有妥協的結果,即令獲得什麼妥協,也不會再有什麼喪權辱國的事,因為國家到了現在,再不能失掉一寸土地,全國國民特別是全國軍人,也決不容許那一個人有絲毫喪權辱國的行為,這一點希望大家明白,可以放心的!」

第三、已經到了最後關頭,中央將按照既定方針,奮鬥到底:蔣氏說:「現在中央已確定了一貫的方針,以後就按照這個既定方針進行,奮鬥到底!不致有何改變!」「現在的中國,決不是六年以前在九一八時候的中國了,現在國際情勢也決不同六年以前一樣。」明白表示:「大家要知道:盧溝橋是守北平最後的一道門戶,盧溝橋如果為日本佔領,那末,為我國北方政治文化中心的北平就不守,北平既不守,則華北幾省就成了第二個東北。我們今天可以隨便失掉北平,明天也可以失南京,全中國都將不保!所以此次盧溝橋事件,不是關係盧溝橋一個地方存亡的問題,而是整個華北存亡的問題,也不僅是關係華北存亡的事情,而是關係整個中國生死存亡的問題。所以中央認定盧溝橋事件,為中日交涉的最後問題,要和日本作最後的解決。不是輕易可以妥協,隨便放過的!大家明白了這個道理,就可以明白中央對於此次事件所採取的方針,具體的說一句就是我們現在已到了最後關頭了!」

第四、宣示政府的立場,「不是求戰,而是應戰」:蔣氏說:「我們現在既已決心要和侵犯我們領土主權的敵人不惜作武力的周旋,但我們並不是求戰,而是應戰,換句話說,就是我們並不是一定要和日本作戰,而是日本要來攻打我們,我們不得不起而應戰。因為我們是一個弱國,我們國家現在還處在貧弱的地位,還沒有到向敵國求戰的時機!這個事實無論政府與國民都要認識清楚,大家總要明白:我們要禦侮救亡,這完全是一個事實問題,不是一個理論問題,也不是憑個人的客氣或一時意氣用事所能圓滿解決的,更不是徒唱高調可以收效的,我們一定要平心靜氣為國家為民族來打算,認清國家目前所處的環境,顧到自己的國力,如果事實逼得我們不得已而對外作戰,那我們只是抱定最後的決心來應戰,而不是向敵人求戰。」他表示已經將政府處置盧溝橋事件的態度告訴北方負責當局:「一方面不是拒絕與日本人作和平談判,只是看清楚了日本人的用心,地方與他談判恐終無益,反要中他緩兵之計;一方面也不是向日本求戰,我們知道自己所處的是什麼地位,為國家前途作想,現在並不是與敵人決最後勝負的時候,所以我們在一定限度以內,可以與日本談判,超過了這個最後的限度,就無從談起了。」

第五、政府處理盧溝橋事件的的最後限度是什麼?「第一,塘沽協定是由於我們戰敗而簽訂的,在這個協定範圍以內所規定的義務,我們為尊重國際信義起見,寧願遵守。但在這個協定以外,更要損失我們的領土和主權,我們絕不能承認。無論在永定河以東以北或以西的地帶,我們軍隊的自由調動,不能受任何限制,今日方要求我軍撤退永定河以西,這是絕對辦不通的,我們決不能再訂第二個塘沽協定。第二,日本要取消冀察政務委員會,在北平造成第二個偽組織,使華北脫離中央,這也是我們絕對不能容許的。第三,所有冀察政務委員會及兩省地方官吏,日本不能要求撤換。如果日方不越出我們所定的最低限度,而要在這一個限度範圍以內,來和我們交涉,我們是可以與他談判,來求和平解決。」

最後,蔣氏指出:「這次事件如果擴大,那我們就應該為國家民族作最後的打算,必定全國一致決心拚戰到底,不得到最後勝利不止。在戰事既開以後,再無求和的道理,決不能打到半途要向人家講和,如果要講和,那就只有簽訂亡國條件。我們要不亡國,要在死裡求生,一定要戰爭到底,除非中華民國的國民都被敵人殺盡了,我們祖宗所遺下來的本部十八省的土地都給他佔去了,我們連最後一兵一卒一槍一彈也都打光了,我們就再沒有辦法,否則我們是決不罷休的!」他告訴與會人士:「我們這次所調動的軍隊,已到了河北,這就是我們勝利的第一個捷報,日本常拿他所說的何梅協定來欺弄國人,現在已經給我們完全打破了,試問我們的部隊,開到河北以後,他還能拿他所謂的何梅協定來限制我嗎?所以我們無論軍事外交,只要抱定正義與真理去作,一定可以得到最後的成功!」

廬山談話會會場內景

蔣氏講話結束後,有胡適、梁士純、江一平、方東美、崔敬伯、林志鈞、馬君武、張君勱、劉健群九人發言,對於蔣氏的報告予以肯定及支持。胡適表示:「我們對於蔣先生剛才的表示,完全同意,對於蔣先生剛才的態度,非常興奮。」梁士純說:「剛才聽見委員長發表的言論,令人非常振奮,兄弟以為這一番言論,可以毋庸秘密,我們應使全國民眾及國際間以至我們的敵人通通知道。這樣不但我們的民眾可以明白政府已有確定的方針及意向,同時使國際問也能知道我們的國策,而敵人亦可知道我們現在決不像以前那樣受他們欺侮的時候了。」江一平說:「我們應該認清,中國現在還不是說大話的時候,正如剛才蔣先生所說:『我們不是求戰,而是應戰。』可知我們在敵人攻擊之下,只是一種應戰。因為是應戰,所以我們在可能範圍內,能避免正面衝突,就要避免。要知我們的國家大戰遲發生一天,國力就增強一天。」方東美說:「方纔蔣先生已說過,中國是一個弱國,我們應付強國是應戰而不是求戰,這也是目前所不得不如此的。但所謂應戰,也有積極與消極的兩方面,消極的應戰,是人家打來,我們起而應戰,積極的應戰,是人家打來了,我們也來一個反攻,就是他們將括弧縮成拳頭的時候,我們來一個反括弧形勢,即是我們可以從綏遠察北進兵。」林志鈞說:「今天聽了蔣先生的話,知道中央對於此事,已下了決心,動員也很迅速,並決定原則三項,為進行談判的方針,……希望中央對於此事,抱一個最大的決心,嚴密監視,不要再委曲求全喪失任何權利。」張君勱說:「在時局嚴重的目前,中央採取應戰而不求戰,祇是一個原則。但我們要注意現時期是已到最後的關頭了。我們全國朝野上下要有整齊劃一的步調,戰則同戰,和則同和!」與會者情緒激動,一位南下採訪談話會的記者於事後追憶當時的情景,說:「大家都說我們聽到了蔣委員長說,什麼『何梅協定』,我已經把他撕了。心中都跳躍起來。大家都感覺牯嶺的風雲,變了顏色,大家都四面探問北方的戰事」。

蔣氏的講話,雖然如前所述,梁士純認為「這一番言論,可以毋庸秘密」;張君勱亦表示:「要溝通國民與政府之間的意志,中央的國策,應該迅速正確宣示國民,然後政府與全國國民的行動,才能一致。」但是政府在第一時間並未對外公開,而是隔了一天之後,於19日才正式發表,內容上亦作了相當幅度的調整。

三、發表「告民眾書」

盧溝橋事變發生後的十餘天,即自7月8日至19日,是中、日雙方進行交涉時期,也是兩國進行備戰時期。7月14日,日本政府對於盧溝橋事變發表聲明,表示「此次事件,完全由於中國方面之計劃的武裝抗日,實無異議」,「因此,帝國政府,於本日閣議,決定派兵增援,以為必要之措置」,「希望中國迅速反省,以利事件之圓滿解決」。對此,蔣中正曾指示外交部發表申明書,宣示中國政府因應事變的態度,但外交部研究之後,「覺頗難著筆」,因據外交部獲得消息,宋哲元已於11日晚簽字,承認日方條件,「現中央並非申明宣戰,仍須說明和平願望,而地方已與對方簽訂和平條件,中央尚不知底蘊,仍在調兵遣將,準備抗戰,是中央與地方太不連繫,故發表宣言,甚難措辭」,遂報告蔣氏核示。蔣氏雖然同意外交部的意見,但是發表一篇說明政府立場文字的想法並未因此而打消,思考是否能以其他方式進行,於7月16日晚,召見其重要幕僚,時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第二處主任之陳佈雷,囑其代為撰擬一篇「告民眾書」,並口授大意,由蔣夫人宋美齡共同記錄。所謂「告民眾書」,按蔣氏意旨,實為「對日宣言」,於是日日記中記道:「倭寇既備大戰,則其權在倭王,若我宣言能感動彼倭,或可轉危為安,是較之平時之權在下級與前哨者當易為力乎。其次蘆案已經發動十日而彼倭仍徘徊威脅,未取正式開戰,是其無意激戰,志在不戰而屈之一點,此其外強中乾之暴露也。若果不能避免戰爭,則余之宣言發亦無害,故發表為有利也。」復謂:「宣言對倭寇影響為利為害,應再研究。」

陳佈雷,1890--1948(圖片來自網路)

陳布雷受命後,對於如何措辭頗費思量,且之前蔣氏已請其代擬是月18日對廬山暑期軍官訓練團講「建國運動」稿,「兩稿疊寫,真覺手足無措」,決定先寫告民眾書,但至凌晨2時30分僅成二段,深感心力焦瘁,「不能再續,即就床睡,終不成眠」。次(17)日一早,陳氏即函呈蔣氏,說明「告民眾書」無法完稿,今日將先擬「建國運動」講稿呈核,蔣氏同意。但蔣氏對於發表「告民眾書」的態度較前一日確定,記道:「告國民書發表後之影響,是否因此引起戰爭,決不致此,我表示決心之文書,似已到時間,此中關鍵非常心所能知也。人以為危而我以為安,更應使倭寇明知我最後立場,乃可戢其野心也。」復謂:「倭寇使用不戰而屈之慣技暴露無餘,我必以戰而不屈之決心待之,或可制彼凶暴,消弭戰禍乎。」希望全稿能於當晚擬就,但陳布雷已表示無法完稿,遂命正在廬山的中央日報社長程滄波代擬。並對程氏扼要說明內容與要旨,即「和平未到最後關頭,決不放棄和平」、「犧牲未到最後關頭,決不輕言犧牲」、「地無分南北,人無分老幼」等。程滄波受命後,即就蔣氏指示要點,草成一份初稿,於當晚7時攜至陳布雷處再作斟酌,內容以前述蔣氏在廬山談話會共同談話之報告為主,輔以蔣氏自中國國民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來發表中日問題之相關言論,初擬標題為「告全國國民書」。陳、程兩人商議定稿後,立即送呈蔣氏核定。18日上午,蔣氏在海會寺主持廬山暑期軍官訓練團畢業典禮,演講「建國運動」,中午聚餐訓話結束後,即返回牯嶺,約集汪兆銘、張群、熊式輝及陳布雷等就告民眾書之內容進行研商。是時,南京來長途電話報告與日方交涉情形,「消息極惡劣」。至當晚10時,蔣氏命陳氏再補充修改,即將完稿時,張群請見蔣氏,希望暫緩發表該份文稿,蔣氏頗不以為然,經商議後,同意延遲一天發表。在此同時,蔣氏也在思考改變文稿發表的方式,由具有強烈宣示意義,以及正式官方文書性質的「文告」,改為同樣具宣示意義以及官方文書性質,但敏感度較低的「演講詞」,自記:「發表為蘆案告國民書或為改談話式」,囑陳布雷將書告式的文稿改為廬山談話會的講詞形式。陳氏於次(19)日一早將修改完成的講詞稿,呈送蔣氏核定。

是時,中、日雙方交涉在南京積極進行,19日上午,日本駐華大使館陸軍武官喜多誠一自上海抵達南京,旋即赴軍政部,謁見部長何應欽,交換關於事變解決之意見。談話開始,喜多誠一表示:「盧溝橋事件發生後,中國各方面均採取挑戰態度,例如喜多談話激勵二十九軍抵抗,並說有預定計劃。又日方根據在歐美、蘇聯所得情報,中國有與日本一戰的決心,中國空軍已奉命全部動員,陸軍已陸續北上,有一部已進至保定,此與二十四年了解事項違反,二十九軍方面本有解決意思,但中央有聲明,未得中央許可之事,中央不承認,在此種情勢之下,兩國時局已到達最後階段。」何應欽回答:「中央方面對於盧溝橋事件,亦希望和平解決,並無擴大之意。」接著喜多就中央軍進入河北,違背1935年所謂「何梅協定」一事,與何氏進行爭辯,稱:「此乃千鈞一髮之時,並不是議論時候,請用冷靜態度加以考慮,如中國方面不將新進入河北之軍隊撤退,則局勢必急變,必致引起中日軍全面之衝突,以後局勢則必擴大,此乃最後友誼的進言,並非威脅恫嚇。」何氏答:「中國軍隊之移動,全系出於自願,並無挑戰之意,日本新增加之軍隊如撤退,中國方面亦可考慮將新增加之軍隊撤還。」喜多謂:「時機緊迫,對於此時局,須立即收拾,希望中國一面撤退進入河北軍隊,一面停止航空武力之動員準備。」何氏則明確宣告:「事態之擴大與否,在日方,不在中國。」最後喜多表示:「日本對此非常時局,已有重大決意,如中國抱有待日軍撤退中國始撤退之意,則局勢必惡化,如中國空軍活動,則必引起空中戰無疑,將來無法收拾,希望中國方面審慎注意。」態度十分強硬,且語帶威脅,似無轉圜空間。喜多誠一隨後亦與參謀總長程潛會面,談話內容與何應欽相同,程氏以「極端和平」回應。

蔣氏於下午接獲南京方面關於何應欽與喜多誠一談話之報告,同時得外交部亞洲司司長高宗武報告是日下午亞洲司科長董道寧赴日本駐華大使館,會晤參事官日高信六郎,面致備忘錄,重申中國政府的立場:「不擴大事態與和平解決本事件」。認為已是宣示政府立場的時機,決定不再有所顧慮,指示陳布雷將已修改為廬山談話會講詞形式的文稿,立即交有關單位對外發布。對此,陳布雷記道:「午後四時再往官邸,聽取南京長途電話,知喜多見何部長所談極無禮,高宗武司長亦來報告,七時決定將演講稿發表,即歸寓交中央社發表之。」蔣氏則自記:「本日心苦而身樂,聞喜多對敬之談話與高宗武之報告後,決定發表告國民書。人之為危,阻不欲發,而我以為轉危為安,獨在此舉。但此意既定,無論安危成敗在所不計。惟此為對倭最後之方劑耳。」並稱:「應戰宣言即發,再不作倭寇迴旋之想,一意應戰矣。」

《盧溝橋血戰史》所載蔣介石講詞

7月20日,各報刊出中央社19日發自牯嶺的專電,謂「蔣委員長十七日在廬山談話會第二次談話時對蘆溝橋事件有所報告」,公布其演講詞全文。「講詞」分為四點陳述,雖稱系蔣氏在廬山談話會講話全文,但是就內容來看,第一點回顧蔣氏自中國國民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來有關對日問題的相關言論,為「致詞」中沒有提到;第二、三、四點,則是綜合蔣氏在廬山談話會上致詞的主要內容,但是有兩處差異,一是關於「最低限度」的內容,一是政府在事變發生後的軍事部署。「致詞」中提到的「最後限度」共有三點,前已述及:「講詞」中提出的最低限度則有四點:「(一)任何解決,不得侵害中國主權與領土之完整;(二)冀察行政組織,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變;(三)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務委員會委員長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換;(四)第二十九軍現在所駐地區,不能受任何的約束。」除在文字上較為精簡外,並將「致詞」的第一點,調整為「講詞」中的第一、第四兩點,同時刪除了「致詞」中提到的遵守塘沽協定相關陳述。其次,在「致詞」中,蔣中正於報告結束前,對事變發生後政府進行的軍事部署有段簡要的說明,前已引錄。事實上這段文字對照《廬山談話會會議速記錄》,可以發現亦非完整。參照與會者的發言或回憶,《廬山談話會會議速記錄》實為蔣氏當時的陳述,曰:「此次事變既是對方處心積慮,籌之有素的行動,故政府於接到事變將要發生的報道時,即予以縝密之考慮,確認為嚴重之事態,不得不出於慎重的防範。在七號晚上出事後,我們八號即由豫北五縣駐軍中抽調三師北開,進駐保定及石家莊一帶,現已到達。三四日以後仍準備陸續調動部隊,相機前進,以備萬一。前面說過我們是弱國,弱國與強國戰,犧牲必然慘重。但我們也不必震於對方的誇大的宣傳而自餒其氣。依兄弟個人的觀察,對方軍人最近的誇大行動,事實上無多大價值可言。如果我們一旦不得已而應戰,那末戰端一開,我相信凡屬中華國民、黃帝子孫,決無再願做漢奸,為敵人作倀的;一定都能夠在政府指揮之下,勇往奮鬥,堅持到底。能夠這樣,相信最後勝利,必定屬於我人的。」從與會者對於蔣氏報告的反應來看,這段談話對於與會者產生相當大的激勵,胡適說:「中央軍已從八號起開往保定、石家莊。這是表示中央抵抗的決心。……我們希望開往河北的中央軍增加,要用全國的軍隊力量,充實河北國防。能這樣我相信日本決不敢輕易言戰。」蔣氏答稱:「中央對這次華北時局,除已調遣中央軍三師北上外,他軍亦在準備,全國一動員,就當然總動員,這一點可請不必顧慮。」但是這一部份的內容,在「講詞」中完全省略,以致就「講詞」與廬山談話會與會者相關發言、回憶或當時報導參看時,有不相符或不明所以的情形出現。

「講詞」發表後,事實上公開宣示中國政府的立場。20日上午,日本駐華大使館參事官日高信六郎赴外交部謁見王寵惠部長,繼續交換關於盧溝橋事變之意見。王氏於談話結束時稱:「中國政府已屢次表明其熱烈願望,願將此不幸事件得一和平解決;只須有一線和平希望,中國決不放棄其依據外交途徑,從事和平解決之努力」,即是對日高明確宣示蔣氏「講詞」的真意。而在「講詞」發表次(20)日,各報均發表社論或評論,闡述中國的立場。天津《大公報》的短評表示:「蔣院長在廬山演辭昨晚發表,由此可證明政府態度的堅定。全國國民對政府此項方針,都一致的熱烈擁護。」上海《大公報》的短評則稱:「這是一個弱國領袖的赤誠的話,其中含有無限的悲與無限的勇。我們是在真摯的蘄望和平,但這個和平必須在不損害國家的尊嚴立場之上取得;對方如必不給我們這樣的和平,我們惟有拚國家的生命以取得之了」。蔣中正於「講詞」發表後,7月20日自記:「對余宣布之講演,是否即下哀的美敦書,或進一步之強逼,當視其今明兩日之態度可以全明矣。本日倭在蘆溝橋等處不時砲擊進攻,仍不為動,則明日乃可無事乎?」21日復記:「倭寇虛實與和戰真相可於今日表現,如過今日尚無最後通牒或堅強動作,則我國精神戰勝者十之八,而形式勝利尚在其次也。然而此次集中一點作最後之反攻,危則危矣,此乃攻心之道,運用在乎一心也。」「此次集中一點作最後之反攻,危則危矣,此乃攻心之道」,即指「講詞」之發表,實足以顯現蔣中正對於處理盧溝橋事變,政略與戰略運用上的苦心。

7月20日《申報》有關報導

四、結 語

蔣中正於1937年7月17日在第一期廬山談話會第二次共同談話對於盧溝橋事變發生後政府處理方針的報告,被認為是對盧溝橋事變的嚴正表示,宣示政府的立場,以及抗戰到底的決心。但是就現存資料顯示,除了1937年7月19日公開發表的談話會講詞外,這份報告存在基本精神與立場相近但內容互有出入的三個版本。從「速記錄」所記與會者發言記錄來看,「致詞」是蔣中正就盧溝橋事變發生後到談話會召開,這段期間政府的處理情形,為廬山談話會與會者直接提出的一份口頭報告。《告全國國民書》為「講詞」的原稿,內容上雖然是以蔣氏在廬山談話會上的「致詞」為基礎草成,卻是由程滄波擬稿、陳布雷修正、蔣中正親自核定的一份不同於「致詞」之文稿。但是這份文稿,在正式發表時,形式由文告改為演講詞,使「講詞」與「致詞」發生關聯,成為蔣氏在廬山談話會上的演講。「速記錄」則是以「講詞」為主,補入蔣氏對於事變發生後政府採取軍事部署的一段報告。綜合而言,「致詞」是蔣中正於7月17日在廬山談話會上報告盧溝橋事變發生後中央所採取方針之實際內容,但未曾公布;《各全國國民書》為19日公布之「講詞」原稿,系蔣氏為因應局勢發展,對全國國民所發表的文告,其基本精神與立場與「致詞」一致,但在內容上有若干出入;「速記錄」是以公開發表的「講詞」為主,補入未發表的軍事部署,且這一部份的內容,較「致詞」完整。三者宜相互參看,方能進一步了解政府在盧溝橋事變初起時的政策方針。另一方面,由「講詞」發表過程中,蔣氏對於內容的斟酌,以及發表時間、形式的考量,亦可以看出作為一個領導者,蔣氏在處理關乎國家未來發展之重大決定時的態度與決心。

本文刊於《晉陽學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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