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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龍奪冠!卻遭「碰瓷」 被飲料公司起訴LOGO侵權

北京時間14日,NBA總決賽第6場展開爭奪,猛龍以114:110拿下本場比賽,總比分4:2獲得隊史首座總冠軍。這也是猛龍隊建隊24年來首次奪得東部冠軍,第一次登上總決賽的賽季就擊碎了綿延5年的勇士王朝。

在慶祝勝利的同時,猛龍隊接下來還要處理一件糟心事。

喜歡籃球的童靴應該都曉得倫多猛龍隊的隊徽長啥樣,2014年12月份(點擊閱讀標局當時報道),猛龍隊發布了全新的隊徽,一個銀色的籃球上邊是恐龍的黑色抓痕,在「多倫多猛龍」字樣外有一圈紅色,這是猛龍隊目前的主色調,這個圖標設計簡單明了,有點復古的味道。

不過,他們的這個隊徽最近被告知侵權了!

原來,美國知名的能量型維生素運動飲料Monster Energy(魔爪能量飲料)表示,猛龍隊的隊徽和他們飲料的LOGO太過於相似。

從猛龍隊2014年底推出這個新LOGO開始,Monster Energy就開始向美國專利局提出訴訟,也可以說猛龍與Monster Energy的商標爭奪戰已經持續了四年多時間。

值得注意的是,功能飲料Monster Energy從2002年誕生以來一直採用「魔爪」圖案的標識,標誌為三個鋸齒狀的垂直氣體,形似爪子,通常是綠色標誌搭配黑色背景。

而猛龍隊則在1995年開始就已經在副標中出現了「魔爪」元素。從2014年還是將爪子和籃球進行了融合,形成了目前的隊徽。

Monster Energy在2015年的一份聲明文件中表示,其品牌成立至今已經銷售了價值超過十億美元的產品,從搖滾音樂會到飲料包裝以及周邊產品。

而猛龍註冊和Monster Energy相似的標誌而讓Monster Energy遭遇了損失。猛龍的隊徽會破壞Monster Energy商標的獨特性,從而影響到外界對Monster商品的辨別和區分。

猛龍所屬的加拿大楓葉體育娛樂公司則在回應此事是認為,球隊自1995年就已經使用了三個龍爪和籃球相融合的標誌,而目前使用的隊徽是基於原始的標誌進行升級改造,和原來的標誌具有相同或者基本類似的造型。

不過Monster Energy則不接受這樣的說法,他們認為猛龍之前標誌和現在標誌中的圖形完全不同,顯然不能作為進化的依據。

Josh Gerben表示,在庭審中,法官並且只看兩個商標的相似度有多高,還要了解消費者會不會在日常生活中將這兩個標誌混淆。

在猛龍和Monster Energy的商標案件中,很明顯一個是大眾熟知的NBA球隊標誌,看到這個標誌都會知道它代表了多倫多猛龍隊。

而Monster Energy的標誌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飲料品牌,和猛龍很難聯繫到一起。再從圖形本身來看,兩者的設計方式和外觀造型並不相同。

另外,這類圖形經常在商標設計中被廣泛應用,這也可能會削弱Monster Energy的訴訟理由。

其實Monster Energy並不是第一次「碰瓷」,也可以說已經晉陞成為「碰瓷專業戶」。

在美國專利局網站公布的數據表明,在2018年至今,Monster Energy已經提出了多達200多項是商標訴訟行動。

Monster Energy目前已經在全球範圍內尋找和自己商標相似的侵權行為,目前已經在加拿大、新加坡和秘魯等地起訴了部分侵權品牌。

所以,現在看看你的商標中有沒有「爪子」,還來得及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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