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軍大衣有多恐怖?我軍繳獲後都得加工再處理,幾乎沒人直接穿?
先前小編就曾介紹過關於戰場上很多的注意事項,比如不要隨便撿敵人的槍械,不要隨便穿敵人的衣服,不要隨便吃敵人的東西等等。因為,這樣往往會導致很危險的後果。這不僅不是危言聳聽,其中還的確是有一些講究呢。
譬如,軍服對於任何一支軍隊來說,無疑是必不可少的裝備之一。當然,軍服的存在除了滿足士兵們的基本需求,以及體現軍容軍紀正規化管理之外。它其實還有一個作用,那便是在戰場上便於區分敵我人員。因此,若是在戰場上直接繳獲敵人的服裝,並且當場就穿上的話。那無異於把自己打扮成了敵軍。如果戰事還沒完全結束,那此舉無疑是把自己置於一個十分危險的地位。
那麼,可能很多朋友又會問了,如果是在戰後打掃戰場時,繳獲了敵人的槍支、服裝後,能不能私下穿著用呢?
若是這樣的話,那應該是可行的。畢竟,抗戰時期我軍的武器裝備的確是非常的落後。再加上自身又缺乏生產製造能力,以至於繳獲便成為當時許多抗日隊伍獲取武器物資的重要途徑。
特別是北方冬季的天氣又非常寒冷,然而棉衣供給卻十分有限,並不是人人都有的。
至於穿在外面的大衣,那更是「奢侈品」了。所以,八路軍繳獲日軍大衣後,絕對不會浪費,都是發放給將領穿,或者是用裡面的棉絮再加工新的棉衣。不過,即便是這樣還是有人因此差點丟掉性命(比如,林彪)。
抗戰爆發後,八路軍主力配合閻錫山作戰。1938年1月15日,林彪率軍經過山西隰縣以北的千家莊。當時林彪的隊伍一直遠遠跟著日軍走,而且隊伍中有不少將士穿著繳獲日軍的黃呢大衣,而林彪就騎著馬走在前面。
當晉綏軍的哨兵由於先看見了日軍的大部隊,所以就沒敢放槍。結果發現後面又來了一支穿著黃呢大衣的隊伍,很像是日軍的後續部隊。
哨兵一看後面是支小部隊,於是就瞄準領頭的「日軍將領」打了一槍。於是,林彪就這樣無辜挨了盟友的槍子兒。而且,更為冤枉的是林彪本人當時穿的,其實不是日軍的黃呢大衣。但由於部隊中有一些人穿了黃呢大衣,這才使晉綏軍的哨兵誤認為這是一支日軍小部隊,這才連累了走在隊伍最前頭的林彪。


※在戰爭期間,甲師的師長可以指揮乙師的部下嗎?真相令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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