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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的治國方略很質樸,最後一條被詬病,其實是沒有更好方法

在中國的封建王朝中,大多數朝代都是以「儒家」思想作為治國的指導思想。當然也有例外,比如元朝。元朝是個「無道統、無典籍、無賢能」的「三無」朝代。事實上相比於其他朝代,元朝更接近奴隸社會。「自有史以來,以元代最無制度」。(孟森《明史講義》)

朱元璋開國立明,其實是建立在一片文化廢墟之上。一切的治國方略、禮儀制度都需要重新創立,這對於文化程度不高的朱皇帝來說,是個不小的挑戰。總結他的治國大綱,大概能總結四點:民為本、教為先、法為輔和選賢能。

先看民為本:

《明史紀事本末》中有一段朱元璋和劉基討論治國方略的對話,大意是:劉基說:「要讓民眾得以生息,最重要的是寬仁」。而朱元璋說的具體得多:「民生當然是最重要的,但絕不是泛泛而談寬仁兩個字就能解決的,要非常具體,比如官府要清廉,人民要有實惠……」

在朱元璋的思想中,「治國」長期與「養民」劃等號,這是非常有進步意義的。雖然在他的時代有很強的局限性,但他的一些舉措在當時還是非常有價值的。比如他強調賦稅必須要按照實情徵收。所以他派人丈量了全國的土地,記錄了每塊地的位置、邊界、主人及特點等,製成圖冊,密密麻麻地跟魚鱗一樣,所以稱為「魚鱗圖冊」。再比如他的「開中之法」,讓富裕的鹽商到邊境納糧,換取賣鹽的「資質證明」鹽引,即解決了邊境軍中糧草問題,又穩定了鹽價。鹽商僱人到邊境種田換取鹽引,間接減輕了政府強征民眾的徭役,最關鍵的是商人的成本還沒有增加,可謂是一舉多得。不過這項政策最終在孝宗年間被戶部尚書葉淇改了改,將納糧獲得鹽引改成了用銀子購買,這一改就直接「變味兒」了。

再看教為先。

「上諭中書省臣曰:『朕謂治國之要,教化為先。教化之道,學校為本。』」《明史紀事本末》

可為什麼要教化呢?上諭中還說:要想天下太平,就需要有良風美俗,要有良風美俗,就必須以教育為先。如果教育荒廢,就會君子道消,小人道長,國家就會亂了。

出於這種想法,他為明朝的讀書人設立了很多特權,比如考中秀才以上功名,不用承擔徭役和兵役,而且見到父母官可以免跪。即便犯法,也要先「革去功名」,之後才能披枷帶鎖。不過在朱元璋這裡,純做學問的書獃子並不討好,洪武二十五年,兩名教育官員(岢嵐州學正和山陰教諭)進京面聖。朱元璋問他們民間情況,他們說我們只管教育不管民生。結果被朱元璋直接給貶黜了,還發了文告。

不了解民生的人教什麼學生。

法為輔。

朱元璋志在養民、安民,於是也追求「良法」。他對良法的要求是「得當」、「務求適中」。「諭之曰:『立法貴在簡當,使言直理明,人人易曉……』」另一方面,在執法上,他主張法律就像藥物,目的是救兵治人,而不是制裁和殺戮,所以執法應以寬厚為本。

他雖然這麼想,但老百姓卻不知道。於是他命令最高法院「大理寺」作了一部叫《律令直解》的普法教材,「命府州縣長吏月朔會民讀法」。這樣普及法律知識的意義在於讓人民知道什麼能幹什麼不能幹,防止「不教而誅」。

最後是選賢能。

朱皇帝將人才分為三等:上等是德才兼備,中等是持中守正的「循吏」,下等是「書獃子」。雖然「書獃子」很多人認為無用,但朱元璋認為,相對於芸芸眾生而言,「書獃子」仍然有他們的價值。

在明初,百廢待興,選賢才的方法是各部門考察和推舉,「俱求實效,不尚虛文」;後來到1368年時,才建立了「八股取士」的制度,但沒過3年就停用了,一停十年。因為朱元璋自己也覺得想找有能力的人,卻來了一批考試高手。不過十年之後朱皇帝還是沒找到一個能代替「八股取士」的更好方法,所以只好恢復了這個被後人詬病不已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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