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 > 人工智慧推動文學新發展

人工智慧推動文學新發展

2016年,牛津大學研究人員出版的一份報告指出,作家被人工智慧取代的幾率很小,遠遠低於一些體力和重複性勞動被取代的可能性。但近年來,人工智慧寫作發展迅猛,展現出廣闊的發展前景。

人工智慧寫作發展迅猛

我們現在看到的一些財經、體育類新聞以及廣告和郵件,很多是由人工智慧程序寫成的,如美聯社用機器人編輯編髮企業財務報告、騰訊的自動寫作程序已經能夠寫作財經和體育類稿件等。除了這些非虛構類寫作,人工智慧也在詩歌、小說、劇本等文體的寫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績。早在1962年,美國就研發出自動寫詩軟體,其詩作在《地平線》雜誌上公開發表。1998年,美國紐約倫斯勒學院「頭腦和機器實驗室」的布倫斯沃德等人研製出小說創作程序「布魯特斯」,僅用15秒就能創作一篇小說。而2013年由美國軟體開發者達呂斯·卡塞米發起的NaNoGenMo(國家小說生產月)則成了有名的機器寫作峰會,參賽者要求編寫計算機代碼來寫小說。此外,人工智慧還能創作劇本,2016年,根據人工智慧程序創作劇本所拍攝的短片《太陽升起》還入圍了某國際電影節。

近年來,我國的人工智慧寫作技術也得到迅猛發展。微軟亞洲研究院研發的人工智慧程序「小冰」,在學習了519位中國現代詩人的上萬首詩作之後,寫作並出版了詩集《陽光失了玻璃窗》。清華大學研發的詩歌寫作程序「九歌」,則能夠生成集句詩、近體詩、藏頭詩、現代詩等不同體式的詩歌。筆者目前也在與北京大學世界文學研究所合作,研發人工智慧傳記寫作程序。

人工智慧寫作經歷了50多年的發展,已經涉及新聞、廣告、財務報告等非虛構類寫作以及詩歌、小說、劇本等虛構類寫作。因此,「人工智慧文學」在某種程度上已經成為了現實,它指的是「以人工智慧程序為寫作主體,模仿人類寫作的行為和機制,自動或者半自動地生成文學作品」。人工智慧寫作與一些網路自動寫作「神器」不一樣,前者能夠生成新的文本,而並非是將從網上搜索得來的語句拼湊成段落。不過,需要指出的是,目前,人工智慧寫作仍然需要人類的設置和監督,真正意義上的人工智慧獨立寫作尚未實現。

人工智慧技術有待提升

早期的人工智慧寫作技術主要是結構主義的,是一種自上而下的模式,即預先為智能體置入寫作模塊,然後為其建立專業資料庫,這種方式又被稱作專家系統。如「布魯特斯」系統,就是將故事分解成包括情節、角色、文學主題、寫作風格在內的多個維度,其優點在於不需要太多的數據,流程清楚而且錯誤率較小;其缺點也很明顯,就是風格單一,需要人們不斷設置新的程序。

時下流行的機器學習與大數據相結合的方法,秉承的則是一種功能主義自上而下的模式。此方式需要為機器輸入大量的文本數據,讓機器通過自我學習和鑒別來掌握文本中的規律,這也是微軟「小冰」寫詩的奧秘。這種基於人工神經網路的深度學習技術,使得人工智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獨立創作,人們要做的只是事先進行文本數據的標註和輸入,但是這種技術需要大量的文本數據,而對其標註、分類等工作,是極其繁重的。人工智慧目前仍然需要大量的人工,並不智能。

技術專家試圖將這兩種方式有效融合起來,但目前二者仍然處於初級融合狀態:預先設置一部分框架,再輸入一部分相對簡單的數據,這樣就減少了人類的參與和監督。如百度自動寫作程序,其核心流程「自動寫稿」被分為了「文檔規劃」「微觀規劃」和「表層實現」等模塊,然後根據每個不同模塊來輸入數據。而未來真正將人工與智能融合在一起時,在人們為智能體設置初始程序並輸入一定量的數據後,機器便能夠做到無監督學習,自己抓取並分類數據,生成不同風格的作品。

另外,我們也要看到,當前人工智慧寫作的本意並非創造出供人娛樂的藝術品,其初衷是解決機器自然語言理解、視覺識別和情感計算等技術問題。如谷歌為了優化其APP與人的互動性,提高谷歌產品對用戶回應的準確率,訓練人工智慧引擎「閱讀」了2865本言情小說,這種訓練使得機器能夠更好地理解人類語言的微妙之處。當然,其「副產品」就是人工智慧學會了寫小說。這同時也說明,藝術和技術是可以互相促進的。此外,人工智慧通過學習人類文學和各種藝術形式,不但可以識別並理解人類的情感,還有可能學會人類的隱喻—聯想能力,而這種能力正是人們能夠實現小數據—大任務的認識之基礎。由此,人工智慧或許能實現真正的智能。

努力實現人機和諧共存

當然,人工智慧文學的出現也面臨法律、倫理等方面許多問題,首先面臨的是著作權和知識產權問題。比如在2017年,微軟「小冰」公開宣布放棄與人類聯合創作的詩歌的版權,以避免可能引發的著作權糾紛。清華的「道子」繪畫軟體使用了大量齊白石的繪畫作品作為數據樣本,由其生成的畫作的歸屬權就有待進一步思考。要解決這個問題,我們首先得確定人工智慧在文藝創作中是否擁有主體性。

人工智慧是否能像人一樣擁有意識和主體性,是哲學與科技界爭論不休的話題。以塞爾為代表的一些哲學家認為機器很難有意向性,因此也談不上有自由意志和目的。而圖靈、明斯基等技術專家認為,所謂的意向性無法從行為上得到證明。中間派如哲學家丹尼特則認為,對於複雜系統,如人、生物和電腦等,我們都可以採取一種「意向立場」來看待。筆者認為,我們可以借鑒倫理學家卡普蘭等人的觀點。他們認為,人工智慧可以成為有限的道德主體和法律主體,因此,在關於著作權和知識產權等問題上,人工智慧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它們可以享有部分的知識產權收益,這樣,當它們侵犯了他者的著作權時,也應作出賠償。

其次,人工智慧文學還面臨歧視和倫理問題。2018年,微軟聊天機器人Tay因為仇恨言論被下架。它在對話中不斷學習,結果上線僅一天,就學會了髒話和歧視言論。人工智慧之所以會出現歧視現象,一方面源於設計者和設計目的,目前從事人工智慧研究的大部分人為男性,女性不到10%;另一方面則源於人工智慧學習的大數據,可能反映出社會中固有的某些歧視。

再次,從藝術與技術的關係著眼,如何使用人工智慧將決定它究竟會給人帶來審美解放,還是會使大眾的審美趣味同一化。本雅明認為,技術的革新產生了「機械可複製時代的藝術」,而如今人工智慧時代的到來,則出現了「人工智慧可模擬時代的藝術」。這種模擬比簡單複製要更進一步,人工智慧可以模擬人類創作藝術的機制和過程,能生產出更加廉價、更為多樣的藝術作品。但是,人工智慧也可能成為「文化工業」的工具。正如阿多諾所指出,娛樂工業通過影響和控制人的審美心理機制,來控制人的理性。人工智慧可以通過大數據分析來精準定位大眾的審美需求,甚至可以培養觀眾的藝術品位,並改變其認識結構。因此,我們一方面要發掘人工智慧文藝的審美解放功能;另一方面,也要警惕其淪為將審美對象物化的工具。

人工智慧文學的出現,與自動寫作、網路文學、程序寫作以及數字人文有密切的關係。它的獨特意義在於,文學創作的主體從此不再僅限於人類,一種非人的、非生命的智能體也可以進行文學寫作。這促使我們思考,如果人類不再是世界上唯一的智能體,那麼文學的定義和價值又是什麼?人類文學的獨特性何在?當然,我們現在要做的是,如何在人工智慧時代,實現人機的和諧共存,讓人工智慧更好地改善人類的生活。中國的人工智慧寫作,也應深入挖掘中國的傳統文化資源,重視當下的人民文藝需求,以發展出更加具有中國特色的人工智慧文學。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阿多諾哲學中的語言思想研究」(16BZX118)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南開大學哲學院)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中國社會科學網 的精彩文章:

汪曾祺小說中的禪趣
以國際化視野推動人文社科研究

TAG:中國社會科學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