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一貪官貪了60兩,臨死前說了8個字,朱元璋:放了他
歷朝歷代,反貪一直是統治者最為艱巨的任務。在中國古代422位皇帝中,有些皇帝是默許貪官存在的,例如乾隆皇帝。而肅貪最厲害的非明太祖朱元璋莫屬,可謂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朱元璋在反貪上,眼裡是最容不得半點沙子的,對貪官的懲處可謂是最為嚴厲和令人毛骨悚然的。
朱元璋出生於元朝末年,目睹了由於元朝的貪腐,救濟糧到不了老百姓手裡,導致自己父親和哥哥被活活餓死。所以朱元璋從小就恨貪官,這種對貪官的恨是深入骨髓的。朱元璋當皇帝後,以猛治國,打擊貪腐的力度是空前絕後的。扒了貪官的皮,在朱元璋時期可不是一句嚇唬人的話,那是真扒皮。
朱元璋昭告天下:「為惜民命,犯官吏貪贓滿六十兩者,一律處死,決不寬貸。」這種做法屬於「一刀切」原則,即貪60兩以上,牢都不用坐了,直接處死。不滿60兩是要被流放和充軍的。大家可能對明朝的60兩沒什麼概念,但是換算成今天的人民幣,或許就知道60兩大概值多少錢了。米價和黃金是最能體現物價的了,根據明朝史料記載的米價,換算成人民幣大概是6萬元。
但是明朝有一貪官,貪了60兩,為何沒有被判死刑呢?這個貪官叫馬雒容,浙江紹興人,當了一個縣官。明朝的縣官,要比現在的縣長忙多了,他們要兼任縣長職務、法院職務、檢察院職務、財務、稅務、工商等等。明朝的縣官一個月收入是7.5石大米,這種收入只夠養老婆孩子,再有其他事情根本就不夠的。
馬雒容被人舉報貪污,經查實剛好是60兩,按照大明法律要被判死刑。馬雒容不服,說他貪錢是有理由的。朱元璋見他如此固執,就想讓他死得明白,就給了他辯解的機會,只見馬雒容說了8個字:「替大明行事,非貪也!」原來,馬雒容在縣城收留了很多孤兒,如果不貪這些銀兩,這些孩子就要餓死了。馬雒容說,他這麼做只是在替大明政府辦事,並非貪污。
朱元璋一聽,下令放了他,並且撥款安置了這些孤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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