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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讓孝順成為「嘴上功夫」,實際行動才最重要

俗話說,養兒防老。作為父母疼愛孩子,是理所應當的,因為孩子是父母婚姻的結晶,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肉」。同樣,身為兒女孝敬父母,也應該是理所應當的。因為父母含辛茹苦把兒女養大,付出的努力和汗水,身為兒女的也都是看在眼裡的。

當下社會中,許多人一直打著「孝敬父母」的旗號,只是喊口號,而從不做實質性的孝敬行為。

我大伯家的兒子,也就是我堂哥。他是我伯父伯母唯一的孩子,從小就對他疼愛有佳。小時候,在玩伴的眼裡,我們都是非常羨慕堂哥的。

那個時候,我大伯家過的也不錯,大伯很有能力,頭腦也靈活,在鎮上做點小生意。我們小的時候,大多數的玩具都是自製的,比如捏泥偶,疊四角,柳枝口哨。但是那個時候,堂哥的玩具就已經是從商店裡買來的「海綿寶寶」了。

堂哥從小到大,都被大伯和伯母「溺愛」在手心裡。後來,堂哥也很有出息的考到了北京。如今堂哥在一家IT公司里做管理層,每個月有六萬多的收入。並且他還結了婚。

在大家看來,我堂哥應該是很出息的一個人才對。也確實,他是出息了。可是,他卻忘了本。

堂哥畢業之後,嘴上一直把孝敬父母掛在嘴邊,平時給家裡大電話也很勤快,差不多隔一天打個電話,問家裡的好。那時候,大伯和伯母在街上逢人就說自己的兒子出息了。

可是在堂哥結婚的時候,我就看出了堂哥的「不孝」。堂哥因為找的女孩是北京本地的,對於城裡人看不起農村人,在早些年那是很普遍的。所以,堂哥結婚,女方要求不能「贍養」兩位老人。雖然沒明說,但從婚後的日子裡就能看得出來。

因為從堂哥結婚著十年來,堂嫂一次老家都沒來過,這十年里,一共給我大伯和伯母打了三通電話。第一通是因為我們這邊農村有「會親家」這個習俗,堂嫂打來電話是「婉拒」這個習俗的。第二通是堂嫂給孩子過滿月酒之前,打電話來是告訴大伯和伯母,讓他們別跑一趟北京了。第三通是三年,伯母因為一場車禍撞斷了腿,堂嫂打來電話,簡單的問候了一句。

在堂哥去北京的十五年時間裡,他自己回家的次數都不超過三十次。雖然每次回來都是大包小包的帶,各種珍貴補品。但是,這有什麼用呢?僅僅是表演給鄉里鄉親們看的么?

難道孝順就只是用嘴說說,行為上「演一演」的嗎?不是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孝順,有些兒女自然也是非常想要孝敬父母,並不是和我堂哥一樣的。但是,「孝子」這個稱號,可不是隨隨便便靠「嘴上功夫」就能稱得上的。實際行動才是最重要的!

那麼,做個「孝子」,需要有怎樣的條件呢?

第一:能力和行動。

在這裡所說的能力,就是指掙錢的能力,有時候我們會覺得,孝順和金錢無關,甚至有時候父母還會說,有這份心就足夠了,父母不缺什麼。

可是我卻認為,沒錢,何以談孝順呢?

前不久,看到了一個這樣的故事,大致內容就是這樣的,一對夫婦只有一個女兒,這輩子,一直都為這個女兒付出著,包括女兒結婚的時候,兩個人也是傾盡了所有,給了女兒陪嫁。

可是無奈,女兒和女婿都不爭氣,最後老人生病了,那個女兒也醒悟了,這個時候,真的想給老人治病,可是卻身無分文,趴在老人的床邊痛哭,可是為時已晚。我想在這個時候,孝順,應該是用金錢來體現了吧?

即使你有能力,如果沒有行動的話,也稱不上孝敬。就拿我堂哥來說吧,你說他有能力孝敬我大伯和伯母嗎?在我看來,是有能力的,並且這能力是非常大的。他每個月有六萬多塊錢的工資,就算不加上堂嫂的收入,再除去他們一家在北京的花銷,一個月也至少能剩下三萬塊錢吧?

這三萬塊錢,每個月只拿出十分之一,也就是三千塊錢郵寄給我大伯和伯母,也算是盡了一份孝心了。可是,堂哥並沒有這麼做。在他印象里,他們家應該還有錢,所以不但不會孝敬我大伯和伯母,就連那次我伯母出車禍賠的「撫恤金」都讓堂哥給要走了。

有能力,沒行動,這能稱得上是孝敬老人嗎?稱不上!

第二:有時間。

我們經常看到一個公益片,其中是一個女孩,也是非常孝敬父母的,平時電話不少,給家裡郵寄的錢也不少,給父母該買的東西也不少。但是,偏偏就是沒時間。

其實對於孝敬,讓老人們來講,不是希望自己的子女為自己多做些什麼,他們大多數的時候,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多回家看看他們。

我記得在那個短片的最後,母親放下電話之後嘴裡喃喃地說的那句話:「女兒孝敬是孝敬,就是沒時間回來陪陪我。我都快記不清女兒的樣子了,她是不是胖了?是不是瘦了?」

父母年邁了之後,他們大都會趕到「孤獨」的。隨著年齡的增長,對兒女們的牽掛也就越多。在這個時候,身為兒女的如果一味著說自己很忙,沒時間,那真的談不上是「孝敬」。

如果,你想證明自己孝敬父母,那就多給父母一些自己的時間。多陪陪他們。我們小的時候,父母把他們的時間拿來陪我們,作為回饋,為什麼我們不能多把自己的時間拿來陪一陪自己的父母呢?

我知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苦衷,為了生活,我們也有太多的不得已。只是我覺得,父母老了,日子過一天,就少一天。在有空的時候,在你打算去和年輕朋友去遊玩的時候,不如把這些時間拿回家,「送給」自己的父母!

第三:自己過得好。

跟我堂哥形成比較的,是我的表弟。他是我姑媽的兒子。小的時候非常淘氣,在外人眼裡,這就是個「惹事精」,當初有的人還說,我表弟以後肯定沒出息。

當然,在我姑媽和姑父眼裡,我表弟就是個「寶貝疙瘩」。在父母的眼裡,自己的孩子,都是最寶貝的。

表弟淘氣歸淘氣,他在做事做人上,還是很穩重成熟的。就拿孝敬來說吧,我們前面提到的,孝敬父母不光要有能力和實際行動,還得有時間多陪父母。這些,我表弟都做到了。

表弟大學剛畢業那會兒,由於年少氣盛,對於回家創業是不怎麼看好的。可是有一次我姑姑生病,表弟發現自己遠在他鄉照顧不了母親,於是就放棄了在大城市打拚,回來老家自己創業了。

表弟現在自己有兩家養殖場,平時我姑姑和姑父在其中一家養殖場里幫我表弟打理。雖然他們都到了退休年齡該享福了,但是他們卻說,有兒子兒媳的陪伴,自己辛苦點,心裡卻很幸福。

並且,表弟和表弟媳兩個人十分的相愛,倆人算是青梅竹馬,感情非常的深。

其實對父母最大的孝順,就是自己過的好,自己的小家幸福,對於父母來說,最牽掛的還是兒女的幸福,他們最在乎的,也是孩子們都能夠家庭和睦,這對於他們來說,才是最大的孝順。

其實說的直白一些,最大的孝順,就是不讓父母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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