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多久結婚適合?必須經過這幾個階段
說到戀愛多久結婚適合,大家都會認為這是個偽命題,這沒有固定的時間,每個過來人的這個時間也都是不盡相同的,沒錯,雖然它沒有固定的時間,卻應該有個基本的周期過程,也就是說戀愛多久結婚適合?必須經過這幾個階段。
一個人從戀愛到結婚基本上都要經過這幾個過程,那就是激情迷戀、矛盾衝突、冷靜磨合和判斷決定四個階段。所謂迷戀階段也就是從剛開始相愛到熱戀的的這個時期,在這個時期激情涌動,在體內荷爾蒙和多巴胺的交替作用下,極易陷入「暈輪效應」,即常說的「光環效應」里,迷失自己出現誤判。
這時候特別愛忽略對方的缺點和不足,對其從各方面給予很好的評價,不論對方如何都會覺得完美,也就是俗話常說的「情人眼裡出西施」。在經過兩人的繼續相處,通過不斷地的接觸,這時候就會對彼此有了更深和進一步的了解,而隨著待的時間久了,兩人在思想意識、性格脾氣、生活方式習慣等等各方面的差異就會凸顯出來,開始逐漸發現「西施」身上所具有的「毛病」或「缺陷」,各種的認知偏差變成現實。
而且由於各種差異的存在,這樣相應的分歧、衝突和摩擦就會增多,矛盾滋生,甚至會懷疑、不信任乃至抵觸對方,當這些差異暴露出來後,這時候兩人就會進入冷靜和相互適應階段,相互之間開始進行磨合和不斷調適,彼此會為對方改變,通過一定時段理性相處,用一定的方式回應各自以後,就要給這段感情作出判斷,下個結論,這就是最後的判斷決定階段。
如果覺得兩人雖有差異,但不是不可容忍與調和的問題,能夠相互接受,在一起通過共同的努力是可以扭轉和改變的,不會影響到婚後的和諧相處,這樣就可以考慮結婚成家共同生活,反之,發現兩人不合適,今後無法在一起和睦生活,那麼就會分道揚鑣、各奔東西,戀愛過程宣告失敗,一般人從戀愛到結婚都經歷過這四個階段。
從這幾個階段我們不難看出,在這種情況下,戀愛時間既不能太短也不適宜過久,這個沒有具體可量化的數字,只要能經歷完全過程即可。就像那些戀愛過程極短,甚至閃婚速成的,很多就完全沒有時間經歷四個階段,基本上就在激情期由於狂熱就草率倉促的決定結婚,把後邊的幾個階段交給了本不該出現在的婚姻期,一旦二人無法適應,又沒有婚前哪幾個階段的考驗,就會導致婚姻的破裂。
這在現實生活速成的婚姻失敗的事例不在少數,那些閃婚伴著閃離的比比皆是,這個過程就和生命的孕育過程相似,是需要一定的周期和階段,否則少了某些環節,生命就不會長久,要不說速成的生命都是短暫的。也許有人會說,那些速成的婚姻過後也有過得長久的,那這就是概率事件了,就如同押寶和賭博一樣,甚至是和博彩一樣,雖然難中但也有中獎的,這不能作為普遍現象。
在說了戀愛時間不能太短,也說到戀愛不宜太久,這是為何?因為戀愛太久,就可能把那個戀愛周期經過了幾個輪迴,但是不管經過幾個輪迴,但卻始終已經沒有第一個激情狂熱階段和最後的判斷決定階段,兩人只是在矛盾衝突和冷靜磨合兩個階段糾纏徘徊,大家可能會說難道這樣不好嗎?可以得到充分的磨合與適應,婚姻基礎更加牢靠,為後邊的家庭生活打下了堅實的基礎,話雖不錯,但事實並非這樣,因為在長期這樣就對婚姻出現了疲憊,甚至厭倦的情緒,會認為到底用不用結婚,結婚的價值意義何在,常會讓各自陷入糾結迷茫狀態,甚至對走入婚姻缺少衝動和激情,沒有了強烈的結婚意願,卻有了明顯的惰性和逃避心理。
我們在生活中不難發現,那些馬拉松式的戀愛,很多到最後都是無疾而終,沒能牽手,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夜長夢多吧,這種現象想必大家並不陌生,都有所目睹與耳聞,這些可能就是這個因素所致,也就是兩個人已經拖疲了,一切都變淡了,走到一起的想法也就不強烈了。就算那些最後結合走到一起的,也並不是像大家想像的那樣,感情經過了婚前的長期考驗,是可以信賴和可靠的,而實際並非如此,因為不管你婚前談的多久,畢竟和走入婚姻過家庭生活的情況完全不同且有著實質性的根本區別。
一旦和婚前差異出入較大,感情未必能經受住考驗,有好多戀愛多年,婚後出現感情危機的依然很多,最為典型和具有代表性的就是陳赫和他的初戀女友談了十三年,結婚一年,以出軌分手收場,這種事例還很多,不再贅述。
所以說戀愛多久結婚適合沒有定論,只要必須經過戀愛到結婚的那幾個完整階段即可,不宜太短太快也不易太長太久,這就是在現實生活中,大家多會經過合適的戀愛時段就選擇結婚的道理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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