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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洪門有規矩,弟子需遵三大忌,第一忌:男子不可穿紅鞋

當下社會,男女追求潮流,偽娘大行其道,原本一些女士才配享用的物品和服飾,今時今日男子亦可享用。行走街市,常見有男子著紅鞋穿緊身花褲,將下半身的輪廓暴露無遺,後面兜著溝子,前面凸起鼓包,穿街過市,十分顯眼。

儘管筆者也喜歡潮流,但這種裝扮實在看不慣,又不能勸,因為在人家眼中,這是一種美。至於哪兒美?誰穿誰知道。在我大天津,也不乏這種穿著打扮,尤其是一些自認為是江湖中人的肥胖人士,標配是小平頭、大金鏈、文玩手串,上穿花褂,下穿緊身花褲,再赤腳穿一雙薄底皮鞋,露出滿身花綉,咋咋呼呼,大吹大擂,張口大佬,閉口大哥,亞賽上海杜月笙,不讓津門袁文會。好牛氣哦!

閑言少敘,書歸正文,今日隨便穿著不打緊,卻不知在古代是大忌諱。尤其是在幫派之中,有些忌諱更不可犯,沾邊興許就喪命。時至今日,一些東南亞或港澳地區的洪門弟子還謹遵這些忌諱。一語不可蓋全篇,單說江湖大忌中的前三大忌。

這三大忌分別為「著紅鞋,勾二嫂,洗馬欖」。這些忌諱衍生自洪門,不論京滬,不論港澳,不論直隸,不論津門,凡青幫、紅幫(洪幫)弟子一概遵循,違者受幫規處置。

黑幫用語,尤愛藏頭露尾打啞謎,總之不是三娘教子。先說「洗馬欖」,這是黑話,馬欖是什麼?實則就是窯子、妓院,黑社會邪黃賭毒四大生意之一。「洗」為「偷」,「洗馬欖」的意思就是自己人偷自己人錢,這是大忌之一。青幫兄弟人人得而誅之,輕則斬去雙手,重則直接要命。

至於「勾二嫂」,這個我不用解釋大家都知道。所謂「朋友妻,不可欺」,其典故更是耳熟能詳。說的是三國時期,曹操大破徐州,桃園兄弟失散,劉備投了袁紹,張飛佔了古城,而關羽則保護大哥之妻,甘、糜兩位夫人。曹操愛惜豪傑,有意將關羽收歸帳下,但二爺義字當頭,不侍二主。於是乎,曹操耍心計,遂安排關羽與兩位夫人共處一室,心想英雄難過美人關,長夜漫漫難熬過,君臣之禮一亂,關羽無顏見劉備,多半就肯歸降。哪曾想關公義薄雲天,全無勾搭二嫂的非分之想,居然秉燭立於帳外守候至天亮。

自古至今,幫派供奉關公,將關公視為神靈,神靈不能幹的事兒,凡夫俗子自然不能幹。若是經受不住,真干下這種事兒,那就別怪三老四少手黑心歹,三刀六洞伺候著。當然,現如今,這句話變味了,成了「朋友妻,不客氣」了。

最後說一說排行第一的忌諱「著紅鞋」。難道加入幫派不可穿紅鞋嗎?不知道現在能不能,總之在過去不能。為何不能?其實也與關羽有關。

自古供奉關羽者,不止是賊,兵也會供,你看香港電影,警局之中供關公,出公差之前需先拜官老爺,保佑自己平平安安,不被西瓜刀砍。而幫派火併之前,也都焚香禱告,祈求關二爺保佑自己,同樣不被西瓜刀砍。

既然黑白兩道都供奉關公像,自然就是「何為邪鬼何為神,神鬼如何兩不分」。江湖傳聞,官家拜的關公著紅鞋,幫派拜的關公則是著黑鞋,飯可以亂吃,二爺不能拜錯。因而,著紅鞋成了江湖大忌之首,即是二五仔,跟官家有來往,與外敵私通做無間道,出賣黃紙兄弟,這顯然比勾二嫂和洗馬欖更大罪,人人得而誅之。據說古代有剝皮之法,專用在反骨仔身上。此事不知真假,若真如此,就如《鹿鼎記》中,韋小寶所說「這是天地會還是整人會?」

不過,後來大部分人都習慣將「著紅鞋」和「勾二嫂」這兩條大罪掛鉤,畢竟讓自己兄弟戴綠帽也無異於出賣兄弟,也不算解錯。

另外在封建社會裡,鞋總是用來借喻女人的,多帶貶義,如隨時可更換的衣物。舊鞋是指前度愛人,破鞋則用來形容勾三搭四的蕩女,或是丈夫死後不願守生寡,自拆貞節牌坊翻頭嫁的女人。是以,紅鞋在穿鑿附會到勾二嫂的情況下,又指跟別人穿大紅繡花鞋的過門妻子有染。當然不是太合何尺,男人多數穿不下那三寸金蓮的繡花鞋,偷紅鞋還說得通,但又怎能著紅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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