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大明王朝如何招待外國人——賜四夷宴
作者:史遇春
當時,與明朝有外交聯繫的國家,明朝一般總稱其為「四夷」。
明朝對外國人的招待,一般都稱之為「賜宴」
由「四夷」到「賜宴」,其實,可以看出:
一、明朝有它的自信,它覺得自己是正統、是中心、是華夏,其他的國家是番、是夷;特別是向明朝朝貢的國家,必定是夷無疑。
二、明朝等級的森嚴,不但國家內部,一切都分三六九等,而且國家外部,也分高等低等。
三、明朝面對外國的態度,是高高在上的,一切與外國的交流,在明人心中,大約都是一種恩賜。
明代人稱自己對外國人的招待為「賜四夷宴」。
說到明朝對外國人的招待,當然,是有特定含義的。其所招待的,也都是特定的對象。
明朝招待的外國人,一般而言,都是各國派來朝貢的貢使,也就是各國派來向明朝進貢的使臣。
明朝對貢使的招待宴會,一般由朝廷總管軍政(當為兵部大員)的功臣出席主持。
不過,對貢使的招待,也有差別。
就出席主持的大臣而言,在招待朝鮮和琉球的貢使時,則會由禮部尚書出席主持。
朝鮮和琉球之所以享有如此的禮遇,主要是因為這兩個國家全都懂得衣冠禮儀,這一點,不是其他沒有開化的國家可以與之相比的。
大明朝廷宴請四夷貢使時,還會在筵席旁安排助興的樂舞表演。
這些樂舞表演,由教坊負責。此處所謂教坊,是指管理宮廷音樂、舞蹈、戲曲的官署。
宴席之上,因為有教坊的樂舞助興;各國貢使的表現也各不相同:
這種時候,朝鮮與琉球兩個國家的貢使,往往會會遵循禮儀規矩,他們會侍坐在庭下;
這種時候,其他國家的貢使,就完全不一樣了,他們會睜大眼睛、仰起頭來、揮動衣袖、離開座位、恣肆隨意,一會兒拍手、一會兒跺腳,很不成禮儀。
招待外國貢使所設的宴席,全都會被庖人【官名,職掌供膳】侵吞削剝,有的時候,宴席上供給貢使的食物,往往會腐爛敗壞而不能入口。
招待外國貢使所設的宴席之上,還有人會用外國話埋怨咒罵。
對於以上主事者也都是草草了事,置之不問。
針對所謂的「賜四夷宴」存在的種種狀況,明孝宗(朱祐樘)弘治十四年(公元1501年),錦衣衛千戶牟斌曾上書建議:
(一)應當命光祿寺主管官員主辦;
(二)置辦準備務必要豐厚;
(三)委派侍班御史一名,進行巡視。
朱祐樘對牟斌的建議予以採納並執行。
但是,百年之後,到了《萬曆野獲編》的作者明人沈德符所處的時代時,明孝宗弘治時期「賜四夷宴」的制度又已經被破壞殆盡了。
最後,簡單說一說牟斌。
明武宗朱厚照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牟斌以指揮僉事理錦衣撫鎮司事,因救護言官坐罪,被處以廷杖三十,降職為湖廣沔陽衛百戶閑住,此後,再次起複再次廢黜,其人並非庸庸碌碌的武官。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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