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兒童守護人需要專業培訓
作為留守兒童的專業守護人,「兒童主任」「兒童督導員」應具備起碼的專業素養。因此,各級民政部門有必要組織開展兒童工作業務培訓,初任「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者需要經培訓考核合格後才能開展工作。
據媒體報道,自「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在基層配備以來,其一方面陪伴孩子們學習娛樂,另一方面將兒童福利政策傳遞到孩子家中,具有積極意義。目前「兒童主任」已達到62萬名,起到了替代監護作用,彌補了留守兒童的情感缺失。然而,「兒童主任」和「兒童督導員」專業性不足、人手缺乏等問題也逐漸凸顯。
「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是中國兒童福利示範區項目的核心措施,這一項目自2010年在基層試點運行。在鄉鎮和街道一級配備「兒童督導員」,在村(居)民委員會一級配備「兒童主任」,其中「兒童督導員」傾向於宏觀統籌和資源調控,「兒童主任」傾向於具體服務。經過近10年的推廣,目前許多地區已設立「兒童主任」和「兒童督導員」。
每一項針對留守兒童保護服務試點探索的推廣和制度固化階段,往往都會面臨一個重要問題:如何提高從業者的專業能力問題,「兒童主任」「兒童督導員」也不例外。在試點和推廣初期,各地通過資源集中整合,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隨著推廣面越來越大、漸漸成為公共服務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時,從業者專業性不足、人手缺乏等問題也必然凸顯。人手缺乏反映這一公共服務的覆蓋面不夠,專業性不足則帶來措施落地效果不好,甚至可能起到反作用。
一個專業的守護人對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的影響有多大?以「兒童主任」為例,按照民政部、教育部等10部門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意見》,「兒童主任」的一項職責是對監護人進行指導和督促,留守兒童的在家監護人主要是老人。因此,對監護人的督促和指導,除了要具備相應的家庭教育知識體系和實踐外,還要具備與老人打交道的能力。個別「兒童主任」不了解留守兒童家庭的個體情況,有的在與監護人交流過程中過於強勢,造成理念和關係上的雙重衝突。這些情況的出現讓留守兒童無所適從,甚至產生更大的矛盾。
再如「兒童主任」,其一項職責是在兒童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不法侵害等情況時,要向公安機關或其派出機構報告。而準確把握正常或過於嚴厲的家庭教育方式與家庭暴力之間的區別,「兒童主任」要根據當地家庭教育情況、兒童生理心理發展特點、具體事件的前因後果、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監護人日常行為等進行綜合分析。如果「兒童主任」不具備相應的能力,簡單地以自己的經驗進行判斷,就容易造成誤判誤報。
作為留守兒童的專業守護人,「兒童主任」「兒童督導員」應具備起碼的專業素養。因此,各級民政部門有必要組織開展兒童工作業務培訓,初任「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者需要經培訓考核合格後才能開展工作。這一要求為留守兒童守護人的專業化提供了制度依據,但如何將之有效進行落實,還需各地根據本地實際去做,並高質量地完成培訓。對於有專業人士建議提高「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的福利待遇等訴求,也要探索建立穩定的基層兒童工作隊伍管理和發展制度。
(作者系媒體評論員)
《中國教育報》2019年06月2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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