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當局修法嚴懲「意圖危害台灣安全、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者
新聞
06-20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當局立法機構19日三讀通過「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新修正部分規定:意圖危害台灣安全、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者,從現行5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提高到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1億元罰金。
蔡英文辦公室發言人張惇涵表示,蔡辦向來的立場是,在兩岸關係處理上,台灣所有政黨都應秉持「對內良性競爭,對外團結一致」基本原則,不分朝野,跟台灣人民站在一起。
編輯:承志


※蔡英文發表言論詆毀大陸 國台辦回應
※朱立倫談王金平退選:民進黨再怎麼吵最後依然團結,國民黨則不然
TAG:中國台灣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