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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媽在你這住著不舒服,還是回老房子」「你的房已經賣了」

「女兒,媽在你這住著不舒服,還是回老房子」「你的房已經賣了」

情起相思:玲瓏骰子安紅豆,入骨相思君知否,願我的文字有溫度,融化你的寂寞孤獨

本期情感調解的主題是賣掉老母親房子的女兒

老母親有好幾個女兒,其中最不讓老母親省心的,就是老三了,老三的兒子在外闖了禍,欠了一大筆錢,於是求到了老母親這裡,老三將老母親的房子抵押了出去,說是貸了30萬,實際上卻是貸了80萬。

後來這筆錢還不上,老三便把老母親的房子賣了,共賣了155萬,有人可能要說,老母親的房子,老三怎麼能賣掉呢?其實好賣的很,老母親八九十歲了,又沒什麼文化,女兒讓她按個印子,老母親也就按了。

直到房子被賣,老母親自己都還不知道,而房子賣了後,老母親就被老三接到了自己家裡,可女兒的家畢竟不是自己家,母親說:「女兒,媽在你這住著不舒服,還是回老房子」,這時女兒說出了實話:「你的房已經賣了」!

情感調解

調解員問母親:「你知道你的三女兒把你的房子賣掉了嗎?今後準備住到哪裡?」

母親說:「我都不知道,我沒什麼文化的,女兒讓我按個印子,我就按了,她沒跟我說清楚,我以後還是要住到我自己的老房子里,住到百年以後」。

小女兒對調解員說:「我媽媽什麼都不知道的,我們姐妹也不知道三姐在做什麼?之前三姐就跟我們說對不起我們,先前也開過家庭會議,三姐說會寫張借條,把錢還給媽媽,但是到現在還是一直拖著」。

調解員:「也就是說房子賣了後,你媽媽不僅不知情,而且連賣房款也不在媽媽手裡」?

小女兒:「對,錢也不知道到哪兒去了,以前母親的錢我們都沒管過,我們也不太清楚這件事,三姐只是說把母親的房子賣了,把媽接到她那去住,以後她給母親養老」。

但媽現在不想跟三姐住,她還是想住在老房子里,所以我想把房子買回來,本來我三姐說房子現在的房主要180萬賣給我們,我也答應了,但過了幾天,我三姐又說那個人不賣了,要220萬才肯賣這套房子。

調解員:「也就是說你們沒跟這套房子現在的房主聯繫,都是你三姐在中間傳話」?

小女兒:「是的,本來這套房子母親是為了幫助三姐,把它抵押了出去,三姐說貸30萬,但後來我們才知道三姐貸了80萬,我們現在就是想讓三姐給個說法」。

調解員幾經辛苦聯繫上了三女兒,可三女兒表示家務事自己會處理,不需要調解,最終調解員給小女兒和老母親提了個建議:「房子若是在老母親不知情的情況下賣掉的,最好先去給母親做個清醒鑒定,然後早點去撤銷掉賣房協議」。

情感點評:

三女兒私自賣掉老母親的房子,這種行為是要遭到譴責的,房子就是老母親的根,別的房子再好,不如老房子跟母親的感情深。

就算老三能把母親接過去住一時,也住不過一年,老母親歲數大了,就算是跟自己的親女兒住在一起,畢竟親女兒還有個家庭,老母親會覺得自己去女兒家,是做客,而不是回家。

大多數老人,在自己還做得動的情況下,是不願意去叨擾子女的,自己能燒飯吃,就不會給子女添麻煩,但前提是老人有套屬於自己的房子。

像老三這種,私自把老母親的房子給賣了,實際上不止是對老母親不負責任,也是對其他兄弟姐妹們不負責任,若老母親身體真的不行了,子女們可以去老母親家輪流照顧,這樣也方便。

如今這種情況,若是老母親躺在床上動不了了,兄弟姐妹們去老三家照顧老母親,也是多有不便,畢竟大家都成家了,老三不僅是個女兒的身份,也是個妻子和母親的身份。

再怎麼困難,老三也不該打老母親房產的主意,還在期滿母親的情況下,把母親的房子給賣了,事後還不給一個交代!

我們常說老人的房產,百年之前最好不要賣,如今已經不流行養兒防老了,而是以房養老,老母親現在沒了房子,若是跟老三住著不開心了?能搬到哪裡去住呢?

所以我們希望老三還是能給老母親一個交代,最好的情況是老母親被鑒定出來,已經沒了民事行為能力,之前簽的協議,按的印子都不作數,這樣也能方便把老房子追回,如果說老房子只能以買賣的形式拿回來,那麼也希望老三把之前的賣房款拿出,儘早的把老房子買回來還給母親,保證老母親今後的居住和養老問題。

(圖片來源網路,如有侵權,請找作者刪除)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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