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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痴迷纏足,短於三寸的叫「金蓮」,長於三寸叫什麼「蓮」呢?

「三寸金蓮」真的只有三寸嗎?古人痴迷纏足,短於三寸的叫「金蓮」,長於三寸叫什麼「蓮」呢?

在封建時代,婦女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她們的人生是要依附於男人的,所以,鮮有自由可言,即使是身體髮膚,也受男性主導的審美觀所制約,比如,給婦女纏足。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其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人們把裹過的腳稱為「蓮」,而不同大小的腳是不同等級的「蓮」,長於四寸的為「鐵蓮」,約為四寸的為「銀蓮」,而短於三寸的才為「金蓮」。

中國婦女流行纏足到底始於何時,源於何因,史上並無確實記載,人們只是透過零星的史料,作出了推測: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婦女纏足在宋朝理學家的推波助瀾下得到普及。從纏足一事就可印證宋朝婦女深受禮教壓迫的嚴重程度。

纏足似乎還有另一個目的。由於腳小不便於行走,讓女人纏了足就可以防止"紅杏出牆"。就如同中世紀的歐洲男人為女人製作了貞操帶。而實際上,除了少數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數小腳女人不得不為生計而奔波,她們付出的艱辛,要遠遠超過一個天足的女人。

元代初期,蒙古貴族本來是不纏足,但並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相反還持讚賞的態度。這樣,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到了元代末年,婦女纏足之風影響到整個社會,並且還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

明代起,婦女的纏足之風才進入興盛時期。明初,朱元璋將與其對抗的張士誠舊部編為丐戶,下令浙東丐戶,男不許讀書,女不許裹足。是否纏足成為社會地位、貴賤等級的標誌,可見當時社會對於纏足的推崇。

纏足言必三寸也始於明代,正是那時才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女子小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狀。王鴻漸《西樓樂府》中「狸紅軟鞋三寸整」、朱有燉《元宮詞》「廉前三寸弓鞋露」,都是史證。

到了清代,清廷起初極力反對漢人纏足,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纏足。當時清政府的禁止婦女纏足是與男子剃髮令一樣,意在用滿洲習俗化為漢人習俗,從而加強統治,也因此當他們發現漢族女子纏足對於清政府的統治非但無害反而有利時,也就不再嚴格執行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罷禁。

到了清朝末年,西風東漸,社會上的有識之士又發起了「天足運動」。「天」指「解放」的意思。天足即放足,是針對婦女的纏足而言的。天足運動的開始,它不只是一種千年陋俗的革除過程,同時也是近代知識分子思想解放的發展歷程,更象徵著中國女性自我意識的萌發。

天足運動過後,被纏裹了上千年的小腳終於得到解放。辛亥革命後,從城市到鄉村的纏足之風才逐漸被廢除,「三寸金蓮」這才成為一個歷史名詞。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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