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玄義 |(264)明宗粗妙,開粗顯妙
佛學
06-23
明宗粗妙,開粗顯妙(264)
四、麁妙者,若半字之因,道樹遍果,此宗則麁。
《大品》所明三乘共因果,亦如是。
不共之因,雖雲菩薩一日行般若,如日照暗,發心即遊戲神通,而猶帶麁因,圓因不得獨顯;雖說法身無來無去,猶帶麁果,圓果不得獨顯,故名為麁。
方等中雖彈偏因果,高原陸地不生蓮華,不辨偏得入圓,圓不彰顯,是亦為麁。
《華嚴》前照高山,說一圓因,究竟後身,說一圓果,又帶別因果,所帶處麁。
今經聲聞受記,菩薩疑除,同開佛知見,具入一圓因,發跡顯本,同悟實果,因圓果實,不帶方便,永異余經,故稱為妙也。
開麁者,昔緣根鈍,未堪聞贊佛乘因果,用方便因果引接近情。
五味調熟,心漸通泰,決了麁因,同成妙因;決諸麁果,同成妙果。
故低頭舉手,著法之眾,皆成佛道,更無非佛道因。
佛道既成,那得猶有非佛之果?
散善微因,今皆開決,悉是圓因,何況二乘行!何況菩薩行!無不皆是妙因果也。
文章 | 智者大師
圖片 | 玉泉禪寺數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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