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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高空墜物致人死亡想到的三個相關問題

6月13日上午9點19分,在深圳市福田區京基御景華城小區,一個5歲男孩跟媽媽走到一水果店門口時,忽然高空墜下一塊玻璃窗砸在了男孩身上,男孩當場倒地。雖經多方全力搶救,但在16日凌晨5點12分,男孩終因傷勢過重去世。這一事件,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註:人們在為這位男孩深感悲痛的同時,也在反思引發此類悲劇的原因,並探討今後將如何防範。

現代都市高樓大廈無處不在,高空墜物可以說是一種常見現象。由於這一現象嚴重威脅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因此有必要採取各種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這一現象的發生。這次深圳高空墜物致人死亡事件讓我想到了三個相關問題,覺得很有必要議論一番。

城市管理問題

高空墜物不外乎兩種可能:人為的和非人為的。颱風來了,把高樓的物件刮落到地上。這是非人為的。而人為的則分為主觀故意和意外發生兩種類型:前者如朝窗外扔水果皮、啤酒瓶等,是一種主動行為;後者如不小心打碎陽台花瓶,導致其墜落,是一起意外事件。

不同原因導致的高空墜物,性質雖不同但後果卻一樣,都會對人的生命或財產安全造成威脅,因此所有高空墜物都應該儘力避免。這首先涉及到城市管理問題。

我們就以前面說的深圳男孩被玻璃窗砸死事件為例,說明一下高空墜物為什麼與城市管理有關。由於這是一起非人為的高空墜物,沒有直接責任人,所以追究起責任來相對比較困難。不過這不代表沒有辦法確定責任人,實際上,可能的責任人不外乎以下幾個方面:一、開發商。窗戶是由他們購買並安裝上去的,如果產品質量有問題,他們就需要承擔責任;二、小區管理處。如果窗戶存在安全隱患,他們卻未發現或者雖然發現了但未及時處理,如幫助修理或督促業主予以更換等,他們就需要承擔責任;三、業主。如果窗戶的使用已經超過了規定年限或存在安全隱患,卻不及時進行更換或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他就需要承擔責任。如果房子是租來的,那麼承租人即實際使用人也需要承擔責任。至於最終責任由誰承擔或由幾方共擔,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按照相關規定來認定。

正因為存在多個可能的責任承擔者,所以在相關管理制度中,對此就應該有明確的規定,只有這樣才能明確責任邊界、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否則,就容易出現相互推諉、誰也不負責。這方面的管理事關城市居民生命與財產安全,因此是城市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而人為因素導致的高空墜物,因為責任人比較明確,所以追責起來就比較容易。不過,追責並非目的,而只是懲戒與警示的手段。根本的方法還在於提高廣大市民的社會公德意識,做到任何時候都不向外拋撒雜物;同時提高安全意識,最大限度地避免高空意外事件的發生。而無論是社會公德意識還是安全意識的提高,都需要進行相應的教育。這種教育也屬於城市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

城市管理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這些方面的管理工作如果都做好了,那麼,包括高空墜物在內的種種危害社會的現象就一定會大為減少。

市民素質問題

高空墜物有些是人們有意為之的,比如為了圖方便,隨手把雜物拋向窗外;為了惡作劇,在樓上扔東西戲弄人;為了發泄或報復,拿硬物往下砸人。無論是哪一種,都反映出拋物人自身素質的低下。

任何一個城市都是由千千萬萬的市民組成,市民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著這個城市的文明程度。由於教育水準、生活環境等方面的差異,每個人的自身素質都不一樣,有高有低。這是很正常的。不過,要想讓整個社會保持和諧、穩定,就不能不對人的素質水準提出相應的要求。

高空墜物與一般違反社會公德行為不同之處在於,它很有可能引發非常嚴重的後果,如奪取別人寶貴的生命。因此,對於這種行為必須採取非常嚴格的禁止措施,一旦違反就將給予嚴厲懲處。否則,不足以警醒那些或者圖自己方便、開心,或者為了發泄或報復,卻無視別人財產與生命安全的人。

引發傷害後的懲處畢竟只是一種事後修補措施,它並不能扭轉已經發生的悲劇。因此,最根本的方法,還是要千方百計地避免這種行為的發生。這種方法就是努力提高市民的整體素質,讓他們在日常生活中,能夠自覺地遵守社會公共道德、嚴格約束自身行為,對於一切有可以導致負面後果的行為堅決加以避免。

人的素質不僅與道德有關,也與見識、知識和能力等有關。有意識地增加各種生活經驗、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防止日常生活中不時出現的各種意外,同樣是人的素質提高的表現。而這對於避免高空墜物也有幫助。因為有些高空墜物是因為人們缺乏生活經驗或者安全意識淡薄才導致的。如颱風來臨之前,沒有把花盆、洗衣板等物件收拾好,結果颱風一來,它們就全被刮起來摔到樓下;又如為了圖方便,隨手將垃圾堆在陽台上,一陣風吹過來,垃圾就到處飛舞,讓樓下行人遭了殃;等等。這些雖然與人的道德品質沒有關係,卻反映出人的知識素養不足,從大的方面來看,還是人的素質問題。因為人的素質包括道德素質、文化素質、身體素質、能力素質等多個方面。

因此,要想從根本上避免高空墜物的出現,必須努力提高市民的整體素質。良好的市民素質加上嚴格的城市管理,才能構建起嚴密的防範高空墜物的安全大網。

自我保護問題

安全問題除了靠外力、靠社會外,就只能靠自己了。增強自我保護,是確保自身安全的重要手段。

就高空墜物來說,老舊小區、管理混亂的小區出現的概率顯然要高很多,因此,對於行人而言,行走在這些小區,多留一個心眼、多觀察一下周邊的情況,盡量離牆根遠一點行走,是非常必要的。

實際上,現實生活中存在著其它各種類型的「高空墜物」。比如,吃的方面會遇到食品安全問題;住的方面會遇到房屋質量問題;行的方面會遇到交通事故或意外;等等。這些突如其來的災禍,也給老百姓的財產與生命安全帶來了巨大威脅,因此,同樣需要時刻保持警惕,做好自我保護工作。

需要自我保護的不限定在衣食住行上,其它方面也同樣需要,比如投資理財。現在社會金融詐騙行為可以說遍地都是,花樣翻新且不說,招數也越來越高明,有時候就連那些專業人員也難以分清真假,更不用說普通老百姓了。然而,為了自身錢包的安全,對此就不能無動於衷。大家只有樹立起風險防範與自我保護的意識,同時努力提高自己的識別能力,才有可能使自己有效規避這方面的無妄之災。

自我保護是現代社會人人都必須具備的一種能力。否則,在這個複雜而又競爭激烈的社會,就很容易受到傷害。

生命高於一切,自我保護首先當然是要確保自己生命的安全。為此,過十字路口時多朝四周看看、經過危樓時盡量保持距離、游泳時不忘先做一些準備活動、登山時多叫幾個朋友,都是非常必要的。

對於孩子來說,因為年齡小而沒有自我保護的能力,這時候家長就有責任和義務做好對孩子的保護工作。有些悲劇就是因為家長疏於保護才導致而成的。比如暑期時常發生的孩子因玩水而溺亡的事故,就屬於這一類。

高空墜物現象存在已久,由此導致人員傷亡的案例也發生過多起。這次深圳發生的悲劇之所以讓人感到更加痛心,是因為受害人實在太小,僅僅只有5歲。生命逝去不能重來,為了讓更多的生命不因高空墜物而受到威脅,加強這方面的整治工作勢在必行。完善立法、嚴格執法;廣泛宣傳、反覆教育,都是必不可少的手段。這些都屬於城市管理的範疇,同時也與人的素質密切相關。當城市管理越來越科學、嚴密,市民素質越來越高,社會公德能夠得到普遍的遵守,同時大家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都能得到不斷強化,那麼,高空墜物現象就一定會大幅減少。我們期盼著這一天能儘早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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