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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明治人對邏輯學的期待

轉自:經濟觀察報觀察家

哲學園鳴謝

作者:李冬君

對邏輯學的期待與命名

「論理學」(Logic邏輯學)首先出現在日本,中國古漢語里雖有「論理」一詞,但它並不意味「論理學」。如《史記·李斯列傳》里有 「諫說論理之臣間於側。」這裡說的「論理」,指辯論是非之理,具有辨理的意思,這一約定俗成的「定義」,在將「邏輯學」譯成「論理學」時,雖然有時也會模糊譯意,但日本人還是堅守了「論理學」之「論理」,與傳統漢語之「論理」的不同立場,中國則將Logic譯為「名學」。

歐洲學術傳統,非常重視Logic,日本人在翻譯西學中意識到這一重要性,於是作為應對新時代學問的手段,日本人開始重視學習新Logic。

西方邏輯學的日本導入者是西周,他把Logic翻譯成「致知學」。「致知學」之源,始於古希臘亞里士多德,而近代邏輯學作為應對新學問的方法論,西周又稱之為「新格致學」。在其《百學連環》一書中,已出現穆勒的「System of Logic」(邏輯學體系),後來嚴復翻譯為《穆勒名學》。西周在書中介紹了古希臘的七種學術:

以往西洋之古,將學術分為七種科學 (SevenSciences),即

Grammar(語法學)、

Logic(致知學)、

Rhetoric(文章學)、

Arithmetics(算術)、

Geometry(幾何學)、

Astronomy(量學)、

Music(音樂學)。

這七種科學,成為人們發現真理的手段。但怎樣使用這些手段、為什麼是這些手段,以及應該怎樣發現這些手段,正是「新致知學」所探求的。如果把「新致知學」翻譯成英語,西周認為應該是「A Method of the NewLogic」。

「致知」一詞,出自中國古籍《禮記·大學》,所謂「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宋代學者朱熹在他的《大學章句》中,將「格物致知」活用於他的「窮理」之學。他說:「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

這句話竟然啟發了西周,他把「格物學」想像成現代物理學(Physics),並使它與「致知學」成為一個對子。順著西周這種直接比對的東方式思維,我們也會很自然地得出另一個對子,即出自《易經·繫辭》篇的形而上下的對子,即「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也許受此句啟發,西周給予了具有形而上氣質的Logic以「致知學」的名譽,同時將Physics(物理學)作為形而下之器予以「格物學」之名。

西周在1861年(日本文久元年),為津田真道《性論理》一書作跋時,使用了「論理」一詞,他將西方古典哲學一分為二,即「論理」與「論氣」,恐怕是受宋儒主張的「理氣二元論」的影響。「論理」為形而上者,「論氣」為形而下者。津田真道的《性論理》,可說是日本最早的哲學讀物。那時日本還未擺脫中國治學的傳統,有關物性和心性的區別還未明朗。西周在此只能把關於物性的名之為「論氣」,把關於心性的稱為「論理」。

1862年,江戶幕府的洋書調所出版了《英和對譯袖珍辭書》,其中收入以Logic為核心的「論理術」以及之後的「論理學」等詞語。

說起來,幕府的行動力也還算敏捷,洋書調所的前身,始於1855年在江戶九段坂下創立的洋學所,1856年改稱番書調所,至1862年改為洋書調所時,教授洋學,翻譯洋書,興旺如「幕府大學」。

由於無限定的使用,「論理」一詞泛濫,在江戶末期被日本社會上下廣為應用。西周在翻譯Logic時,竟也不迴避地使用了「論理學」,不過,他很快以「致知學」取代了「論理學」。

無疑,構築日本形式邏輯體系的第一人是西周。回顧初始,於篳路藍縷之際,絞盡腦汁的首先是對Logic概念的翻譯。1874年明治七年,他在寫作關於論理學解說書時,仍以《致知啟蒙》為題。同年,他寄稿給《明六社雜誌》,題為「知說」,其中對「文學」的解釋頗具邏輯學的意味,在這裡,他賦予「文學」以修辭學或雄辯術的功能性品格。他使用了「Logic」一詞解釋「文學」,為了避免誤解,並對「Logic」做了「致知學」的注釋。

《明六社雜誌》時代,中村正直將Logic譯為「明論之法」或「推論明理之學」。隨後,中村正直將明治時代的新學問,分為形而上學和形而下學,並以「無所爭子」為筆名發文。

把學問分為形而上和形而下兩大塊的,還有梁啟超。那已是1902年以後的事了。梁在《格致學沿革考略》的《導言》中說,「形而上」和「形而下」來自《周易·繫辭傳》,是有著很了不起的來歷的辭彙。

其實,這種思維模式在宋代理學家程頤那裡,已經發展為帶有明顯等級分別的「理氣二元論」。「理」為「形而上」,「氣」為「形而下」。江戶時代,順著理學思維的慣性,日本人也普遍認為歐洲學術為「形而下」之物,相反,亞洲學問則為「形而上」。當然,今天作為常識,形而上學指Metaphysics,而形而下學指Physicalscience,已經獲得普遍的認同。Logic以「論理學」之名進入學校教育,始於明治文部省。

明治初期,在人們對「科學」的渴望與學習中,意識到新論理學作為思想方法的無可取代性,日本人還將「論理學」比喻橫卧在科學根底的基礎學科,並對「論理學」給予了非常的期待。

「演繹」與「歸納」

在整個明治時代,西周幾乎是所有領域執先鞭的先覺者。同樣,作為論理學的基礎概念,如「演繹」、「歸納」,也是西周創造的日本新漢語。

首先,他將穆勒的「新論理學」命名為「新致知學」。他說:「新致知學,原義為A Method of NewLogic,由一名叫約翰·斯圖亞特·穆勒的英國人所發明,他著述的System of Logic,是個大部頭。這一方法論的出現,是對學術領域的大大改革。」

那麼改革之法是什麼呢?曰induction(歸納之法)。而欲知此歸納之法,則必先知deduction(演繹之法);什麼是演繹法?所謂演繹猶如字義,演為陳述之義,繹為找到線頭引出絲線。再譬之為貓吃鼠,先從頭部開始——大前提,然後次第於胴體、四足——小前提,及於鼠尾——結論。總之,從所重之所開始,引出種種道理,即是貓吃鼠的演繹法;什麼又是歸納法?Induction,即歸納之法,與演繹相反,譬之人吃佳肴,一點點地品其美味兒,最終所食殆盡。

如此,從小的真理出發,涉獵所有,由外而集聚於內。要想了解此歸納之法,不可不知真理無二,大凡宇宙間的真理不存在有二之事;什麼是「致知學」?茲有subjective(此觀)和objective(彼觀),兩個概念彼此相關。所謂此觀,並非就物而論,而是獨居個體的立場,去探求真理的主觀意志。所謂彼觀,是指根據客觀事物而研究其理。大凡學問皆與此二觀相關,無外於此。「致知學」,即此觀,是思考還未及觀察事物之前的先驗之理,此觀皆由語言中來。

西周把subjective譯成「此觀」、objective譯成「彼觀」,但他意不在「此觀」,也不在「彼觀」,而是用這兩個概念解釋「致知學」,同時還創造了「主位」、「屬位」的譯語。1881年明治十四年出版的《哲學字彙》中,將subjective譯作「主觀」、objective譯作「客觀」,西周並未使用「主觀」和「客觀」概念。

對於學術用語規範化,明治時期的知識人如同大渡海一樣各顯神通,不過,說西周的貢獻最大並不為過。

《百學連環》中,他規範了「演繹」、「歸納」並奠定了論理學的其他相關基本用語,強調只有以「歸納」(induction)的推論方法,沿著穆勒提示的新方向,今後的學問必定能深入下去。唯有induction的方向,才是逼近only truth(真理無二)的方法。

「演繹」一詞,古漢語有用例。朱熹《中庸章句》序:「推本堯舜以來相傳之意,質以平日所聞父師之言,更互演繹,作為此書,以昭後之學者。」宋學教養深厚的西周,也許忽然記起年輕時學習《中庸章句》,朱熹的「演繹」一詞給了他靈感,用來作為deduction的譯語。朱熹「演繹」,是以古之堯舜之道與今之父師之言為前提進行推導,西周據此發展一下,的確與deduction相稱。

「歸納」在中國古典里卻不曾見過,無論《佩文韻府》,還是《大漢和辭典》均不見載,恐怕是西周造語。西周在寫作《百學連環覺書》時,特別留下了備忘錄,並以「覺書」為《百學連環》全集冠名,宣喻該書是一名覺者所作的「覺書」。談到「歸納法」時,他說:歸納乃引類入一而求其同一之法。

「演繹」與「歸納」作為近世學術的研究方法,西周已經運用自如。他在寄給《明六社雜誌》的「知說」中說到:

此二法術之差,演繹法如富豪之子弟費資本金,歸納法如貧人之子蓄資本金。演繹法,譬如限定百萬兩資本金,將它分配至各自應用領域承擔費用。演繹以至高至善之原理,並將此一原理推廣為萬事萬物。因此,其原理若至善,就會至當,苟若有謬,則致毫釐有千里之誤,譬若百萬資金投資不當,付之東流。

歸納法,譬如一錢兩錢之積攢,日蓄月累,終致巨萬之資。由層層積累的過程得一貫之真理,如貧人亦可得富資,積累深厚而發明新真理。將事實歸納為一貫之真理,又將這一揭示真理的邏輯過程,構成一種顯著的範式,才可稱之為學;再因這一門學問使真理瞭然普及並活用以方便人間萬般事物,方可稱之為術。

西周在穆勒「新致知學」中看到了「歸納法」的方向。他斷言,「歸納法」才是最迫近「學」的推論方法,由「歸納法」也才有可能獲得「一貫之真理」。

中國學者譯介西學

穆勒 (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是英國19世紀著名的經濟學家、哲學家,根據經驗論完成了「歸納法」,是實證社會科學理論的奠基人,著有《自由論》(On Liberty)。日本明治時代學者中村正直於1872年明治四年翻譯為《自由之理》刊行。嚴復於1903年將穆勒的《論理學》譯為《穆勒名學》、《自由論》譯為《群己權界論》出版。嚴復在譯介西學時所歷的種種艱難,他能與日本啟蒙學者共鳴的,皆因重新造種的使命感。

約翰·穆勒(著) 嚴復 (譯)

日本語的「論理學」或「致知學」,在中國被稱作「名學」,或音譯「邏輯」、「絡集克」,嚴復在《穆勒名學》引論中提到了「邏輯」是Logic的音譯。

在他將穆勒的System of logic譯為《穆勒名學》之後,1909年又將耶方斯 (William Stanley Jevons,1835-1882,為19世紀英國經濟學、邏輯學者)的Primer of Logic(《邏輯學入門》)譯成《名學淺說》出版,成為中國最早的邏輯學教材。

嚴復從《天演論》開始,就將Logic譯作「名學」或「名理」。1901年《原富》(亞當·斯密的《國富論》)出版,除了沿用「名學」、「名理」之外,還使用了「洛集克」音譯語。

「名學」、「名理」之「名」,是中國戰國諸子百家之一的名家思想的核心概念。「名家」擅長論理,以概念論辯聞名於世,惠施和公孫龍為代表,有智者風範,應該是中國最早的邏輯學學派。著名命題有「白馬非馬論」和「堅石非石論」。

可見,嚴復以「名」冠之的來歷與出處,來源於先秦諸子的形名之學,顯然,嚴複比西周更懂得中國古典,當西周還在從宋代理學尋找解讀西方邏輯的語詞時,晚於西周的嚴復已深入到中國名學的根底,用中國傳統名學來解讀西方邏輯,這是嚴複比西周的深刻的地方。但是這種深刻性,也帶有某種局限性,沉浸於文明傳統而生成的無比自豪感的中國人,勢必不能簡單地拋棄其傳統性,因此,在翻譯穆勒的邏輯學著作之際,嚴復幾乎無法拒絕中國名學的傳統魅力。

中國近代學術思想的重鎮,除嚴復外,當然不能忘記康有為和梁啟超。關於邏輯學,此二人似乎也並非隨意使用日語的「論理學」譯詞。從他們的著作中,我們尚未找出「論理學」的蛛絲馬跡。梁啟超提到過「論理」,但是此「論理」非彼「論理」,它與中國古典用例一樣,是「論理」,但並不意味Logic。如梁啟超在《清議報》發文,「論支那獨立之實力與日本東方政策」,其中有一句「今且不論理而專論勢。」

當日本人看到「論理」文字時,輕而易舉就理解成推理、論證之理,或是思考的法則。中國人直覺則必然是關於「理學」之論,而「理學」一詞,自宋學以來有著頑固的傳統。因此,「理學」之「理」作為另一種立場的辭彙,一旦遭遇具有邏輯學意味的、日本新漢語「論理」一詞,就會產生很大的抵觸。

宋代「理學」是一個有著怎樣傳統的辭彙呢?要而言之,如日本人常言的「萬有哲學」,就是中國的「理學」。「理」在中國,它包括人倫之理、自然社會之理、宇宙萬物之理等等,所有都在一「理」中。

不過,日本人沒有這一龐大沉重的傳統,可以很輕鬆地把「理」作為「理論」之理來理解,於是使用「論理學」這一辭彙翻譯邏輯學,便不會有拖泥帶水的糾結感。而在中國,「理」則帶著傳統訓誡的權威懸垂於眾人思維之上,在這種情形之下,就不那麼能容易誕生與其傳統性相異的另一個世界的「論理學」一詞。

現代之中國怎樣呢?作為邏輯學的學術規範用語,「名學」與「名理」被逐漸淘汰,相應的,從論理學到邏輯學則開始普及,表明邏輯學的確帶來了新思維的出現。

如商務印書館(上海)發行《嚴譯名著叢刊》的《天演論》,就為Logic譯語的「名學」特別作了注釋:「名學」即「一名論理學、一名邏輯學」。《原富》一書也為Logic譯語「名理之學」特別作注為「論理學或邏輯學」。

1902年,亦即光緒28年、明治35年前後,大量的日本學術書籍被翻譯到中國,日本學術用語多半原封不動地傳播到中國,成為此後中國學術用語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有關「論理學」的日本學術著作,被翻譯到中國的是富山房、范迪吉等譯的《論理學問答》,由上海會文學社出版,據云從此「論理學」之日本語,取代「名學」、「名理」而廣為中國學術界通用。

關於「命題」一詞,古漢語中很難找出使用的例子,因此,可以說這個詞是日本人的造語。將它作為論理學的用語,則是出自西周的苦思冥想。西周將proposition翻譯為「命題」,嚴復則譯成「詞」。如今,「命題」一詞在中國普及;嚴譯universal proposition為「全謂之詞」,同上書卷末注為「全稱命題」;又,關於particular proposition,嚴譯「偏謂之詞」,同上書卷末注為「特稱命題」;而indefinitive proposition一詞,嚴譯「諢謂之詞」,同上書卷末注「不定稱命題」;嚴譯singular proposition為「獨謂之詞」,同上書卷末注「單稱命題」。如此繁複注釋案例,顯示了中國商務印書時代關於邏輯學的譯介用語,基本採用了日本語的譯法。

1881年明治十四年出版的《哲學字彙》中,已經收入與「論理學」相關的譯語有:Proposition命題、Universal全稱、Particular特稱、Indefinite不定、Sin-gular單稱。這些譯語在日本誕生,以此而明。

嚴復在《天演論》自序中說:「及觀西人之名學,則見其于格物致知之事,有內籀之術焉,有外籀之術焉。內籀雲者,察其曲而知其全者也,執其微以會其通者也;外籀雲者,據公理以斷眾事者也,設定數以逆未然者也……二者即物窮理之最要途術也。」這裡使用的「內籀」相當於日本譯語的「歸納」,「外籀」相當於日本譯語的「演繹」。「內籀」是嚴復翻譯induction的譯語,「外籀」是de-duction的譯語。兩者在《穆勒名學》與《原富》中,均有卷末注釋,今譯為「歸納」與「演繹」。

「內籀」與「外籀」在當時也是頗具影響的名譯,但還是因晦澀費解而被淘汰,而日譯「歸納」以及「演繹」則廣為普及。

梁啟超在文章中使用的是「歸納」與「演繹」,而不是「內籀」與「外籀」。「演繹」是中國古典辭彙,梁啟超用起來或許比較容易,此不列舉。至於「歸納」一詞,則創自日本語,梁啟超應用起來也得心應手,他在《清議報》上發表的「論中國與歐洲國體異同」一文中說:

「歐洲自希臘、羅馬以來,即有民選代議之政體,而我中國絕無聞焉。此又其最疑之點而絕奇之事也。中國之無此政體何也?民不求自伸其權也。民何以不求自伸其權?不見他人之權,故不求也。因一統閉關之故也。不知己之失權,故不求也。因無階級自安之故也。故吾仍以歸納之於前兩者之一點也。」

可以說將「歸納」與「演繹」之日本新漢語傳達到中國的,仍然是梁啟超。其實,有關西方邏輯學的知識,日本學者與中國學者一樣,大部分來自於英國19世紀最有影響的古典自由主義思想家約翰·斯圖亞特·穆勒所著 A system of logic的啟蒙,這部「邏輯學體系」為新時代東方學術研究提供了科學的方法論。

漢語在日本明治時代的應用

轉自:經濟觀察報觀察家

哲學園鳴謝

作者:李冬君

明治初期翻譯概況

明治維新初期,一些人意識到新時代已降臨日本。於是,他們發明了「文明開化」這一概念,稱呼新時期的到來。不過當時還未把「modern age」聯想為「近代」,當然「近代」一詞也沒產生,大概時人首先想的是求新吧。在追逐新潮的過程中,他們發現重要的是創造新的個體人格和新國家。因此,到明治30年代中期以後,文學家們在「modern age」中產生新聯想,作為譯語「近代」這一概念才流行起來。

當然,「近代」譯語必然與近代意識相伴相行。我們平時常說「中世」或「近世」,不過是依據歷史時間的推移,未必對「中世」或「近世」有什麼意識或情感上的關聯,但「近代」卻並非單純的時間指向,而是暗含了價值取捨和方向性。

有取捨,就有新舊對峙。有對峙,就會激勵超越對手的博弈。有識之士認識到,要迎接新時代的到來,就必須轉換原有的思維方式。而如何轉換,關鍵在於新意識的培養;新意識的培養則來自於新漢語孕育新觀念。因為,語言是文明的窗口。

在日本,對峙所凝聚的時代熱情引爆了新名詞的原創力,在大量譯介西方文化時,人們創造了許多與「近代」相關聯的辭彙或學術用語或表達新觀念的新概念。如「文化」與「文明」、「經濟」與「社會」、「政治」與「文學」、「哲學」與「理學」、「心理」與「物理」等,這是當時日本人在接受蜂擁而至的西方文明時,必須面對的新十大領域。而在這新十大領域裡逐漸脫穎而出的,諸如科學與真理、權利與義務,以及自由、宗教、邏輯、進化論等等,並及與上述概念相關的新辭彙紛紛湧現,在日本著陸並開始流行,為提高日本人全面的近代意識做出了貢獻。

翻譯家大都是明治初年的著名學者,西周、森有禮、津田真道、福澤諭吉、加藤弘之、中村正直,他們在19世紀下半葉1873年前後,創辦了啟蒙學術俱樂部「明六社」,創造了大量的漢語新名詞,在「明六社雜誌」上發表,日本人稱之為「新漢語」。

翻譯是不易的。當平假名無法實現與西學完美對接、而片假名又只能音譯之際,明治人很快藉助漢字思維完成了初期對西方文明觀念的譯介。他們絞盡腦汁,挖掘漢籍中的相應語彙,再進行脫胎換骨的改造,再現譯語的內涵與準確性,創造了日本「新漢語」。這些「新漢語」因啟蒙而淺顯易懂,不僅在日本流行,而且還產生了連帶效應,逆襲返回中國,在漢字宗家獲得普及並榮升為新時代漢字的主流,在近代學術領域獨領風騷,甚至因教育而滲透到日常生活,活躍在整個漢字文化圈,沿用至今。

日本翻譯家的努力,得到了漢字宗家精英們的認同。著名如梁啟超、康有為,尤其是梁啟超積極活用日本新漢語,傳播介紹西學。

嚴復卻表現得卓爾不同。他從英國歸來,開始有體系地翻譯和介紹歐洲近代學術,對中國和日本等漢字文化圈來說,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他對西學的選擇和譯介,與日本明治初期知識精英的傾向幾乎一致。如關於法社會應有的結構,他選擇孟德斯鳩的法理作為指南;關於科學思想,他選擇培根;關於自由論和邏輯學,選擇穆勒;關於進化論,與其選擇達爾文的生物學進化論,毋寧關注斯賓塞所代表的社會達爾文主義。

嚴復在翻譯中直接採用古漢語對應西學語義,但他獨特的、帶有桐城風的古漢語經營,終因曲高和寡難以普及。諸如婦孺皆知的「自由」二字,他翻譯為「自繇」。「繇」字,音義皆多變複雜,撲朔迷離,很難轉化為應用。

他將米勒的「On Liberty」翻譯作《群己權界論》,在公元1903年(清光緒29年,日本明治36年)公開發表,其中「附譯凡例」里,將「liberty」或「free-dom」,皆譯作「自繇」二字。在此「繇」字當然取義與「由」字相同,與日本新漢語的「自由」同義,但為表示區別或本土優越感,他還是選擇了「繇」字,畢竟是文字大國,隨手拈來。不過,隨著日本新漢語的普及,嚴復的譯詞在漢字文化圈有些落寞寂寥,淪為文字化石,如「自繇」,便被歷史封存珍藏了。

1874年《明六社雜誌》第四號刊登了箕作麟祥「論人民自由與土地與氣候的相互關係」;第五號刊登了加藤弘之翻譯的美國人湯姆斯著《美國政教》一書關於「奉教自由」的介紹;第六號載津田真道「論望天生不自由」等等文章。總之,《明六社雜誌》關於「自由」之論,在當時非常活躍。

中國古籍中的「自由」之義

檢索中國古籍,「自由」一詞可以說是來自遠古,自古就使用,翻譯成白話文,多半為「隨意」或「任性」之意,這種意義的「自由」使用,不勝枚舉。

東漢末年樂府長詩《古詩為焦仲卿之妻作》,又名《孔雀東南飛》,是中國古典民歌最長的一篇,340多句,1700多字,其中使用的「自由」二字,就非常典型。

古詩講述公婆以禮教賦予的權威合法性虐待兒媳,壓迫兒子,加上禮教框架內各種複雜關係的推波助瀾,最終迫使焦仲卿與劉蘭芝這對恩愛夫妻雙雙自殺殉情。這一悲劇打動了詩人,一氣呵成這首長詩。從東漢末建安時期,一直唱了三百多年到六朝,被南朝人徐陵輯錄為《玉台新詠》,詩名《古詩為焦仲卿之妻作》;隨後又唱了四百多年,宋人郭茂倩將它收入《樂府詩集》之「雜曲歌辭」中,題「為焦仲卿妻」,以民間傳唱的文藝形式保持了它的生命力。

其中公婆虐待兒媳一段,使用了「自由」字樣。如:「阿母謂府吏,何乃太區區,此婦無禮節,舉動自專由,吾意久懷忿,汝豈得自由。」「阿母」,母親;「府吏」小吏焦仲卿;「區區」,是罵兒子,鬱悶不樂、痛苦不堪又磨磨蹭蹭、猶豫不決的窩囊相。「汝豈得自由」,是命令兒子,我不會讓你任性的。這裡的「自由」,是中國古代「自由」一詞最具代表性的用例,與前面一句「自專由」的意思相同,這句是指責兒媳婦任性。皆指以自己本位、為所欲為之意。

這首詩在中國民間社會一直傳唱不衰,如此,這種意義上的「自由」,就會因長期積澱而形成社會通用的理解或潛意識。

不過,對於日本近代社會來說,那位公婆所使用的「自由」一詞,不具有價值性,任性毋寧說是作為人類應該忌諱或自警的一個方向。而頗具意義的乃是詩中主人公的悲劇提醒了我們,要掙脫禮教束縛,爭取自我意志選擇的自由,這一「自由」是漢字文化圈翻譯西學的價值所在。

在中國語境中還有一種「自由」的場合,那就是把「自由」放到禪的世界中去,賦予其以另外一重價值性來使用。

在禪的世界中,往往打翻常識,對常識具有顛覆性的反向思維才被看作是有意義、有價值的行為,從而達到價值轉換的目的。這是一種有趣味的「發想」方法論,常令習俗和慣性的俗世跌破眼鏡,在禪諧里,這叫作「抑下之託上」。「自由」一詞就這樣在禪世界中獲得了轉換。

在禪世界裡,「自由」恢復了被生活慣性異化了的人類本性,使心靈呈現為有價值的狀態。現在,我們檢索一下禪宗語錄集、禪門第一書《碧岩錄》,看看其所談的「自由」:

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若恁么見得,便有自由分。(第一則,評唱)

五祖先師道,透過那邊,方有自由分。(第三十七則,評唱)

衲僧家於道理透得去,於聲色堆里,不妨自由。(第四十六則,評唱)

另,「自由自在」或「自在自由」詞語,也常常被使用,如:

有立地成佛底人,自然殺人不眨眼,方有自由自在分。(第四則,評唱)

於法自在自由,信手拈來,無有不是。(第七則,垂示)

終日行而未嘗行,終日說而未嘗說,便可以自由自在,展啐啄之機,用殺活之劍。(第十六則,垂示)

達到自由自在的境地時,稱此為大自在。如:

所以橫拈倒用,逆行順行,得大自在。(第二則,評唱)

所謂超聲越色,得大自在。(第七則,評唱)

若非全機透脫,得大自在底人,焉能與你同死同生。(第十五則,評唱)

禪的邏輯,只講從一切束縛中解脫出來的心之「自由」,從被形式化的諸法慣性中解脫出來的人,才能得「自由自在」,才是得真「大自在」,這是禪世界關於「自由」的主張。

《碧岩錄》為北宋圓悟克勤禪師所著。看得出,禪家思想得到《莊子》的加持,但《莊子》未有「自由」二字,唯有「自得」出現過幾次。在禪喜歡用「自由」之時,得《莊子》「自得」的啟示,禪的「自由」才有可能形成獨特的思想。

從六朝昭明太子蕭統編輯的《文選》中,沒有檢索到「自由」一詞,但唐朝的文學家們,卻常常表達「自由」的喜悅。杜甫有詩云:

徒步覺自由,杖藜復恣意。(《晦月尋崔戢·李封》)

此時對雪遙相憶,送客逢春可自由。(《和裴迪蹬蜀州東亭,送客逢早梅,相憶見寄》)

這一時態的「自由」,比喻心的舒展,悠然自得,具有價值屬性。

困繞纏身的「不自由」,也多在杜甫的情緒里:

吾衰未自由,謝爾性有適。(《石櫃閣》)

「爾」,指六朝詩人謝靈運和陶淵明。

詩人中狂放不羈、最具有鮮明自由氣質的李白,他的詩中反而沒有一句「自由」成語,但讀李白的詩,卻滿滿「自由」的喜悅,一朝為君用,便「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一朝失意見讒,便「揮手自茲去」、「昨日之日不可留」。而杜甫雖多言「自由」,但總給人因家國情懷而不自由的印象。在「自由」語境下,李杜這一對子反倒給我們提供了對「自由」價值性理解的一個啟示。也許只要在強烈感受到束縛時,才會產生強烈的對「自由」的憧憬吧。白居易、柳宗元詩,也時有「自由」展示。

六祖慧能也是初唐之人,禪語「自由」與詩語「自由」,也都是日本人自唐以後熟悉的,日本南禪宗的法燈就是六祖慧能。當然杜甫、白居易、柳宗元,日本人也不陌生。詩人的獨特語言體驗,以及在「自由」中寄託的憧憬,與禪世界的「自由」相通。

唐代詩人吟唱的「自由」,以及禪宗語錄的「自由」,都是在訴說內心的「自由」。但是,如何把它們轉換為具有近代意識的權利「自由」,是日本明治先覺者的首要工作。個體擁有「自由」的權利,始於歐美,漂洋過海渡日本,日本人首先開始翻箱倒櫃尋找與它對應的漢語。當他們發現「自由」二字可與歐美的liberty,或者freedom的概念相應時,大概興奮得手舞足蹈。接下來只要給傳統漢字的「自由」施以手術,進行脫胎換骨的改造,捨棄「任性」、「為所欲為」的傳統內容,偷梁換柱為「權利」的「自由」。一個新「自由」誕生了,在明治社會中,它既是近代的曙光,也是近代的象徵。

那位大功臣、第一個用古漢語「自由」翻譯歐美「公民權利」的人,就是一個叫森山多吉郎的江戶幕府翻譯官。

日本新漢語「自由」的著陸

關於日本新漢語「自由」的傳播渠道,穗積陳重在《法窗夜話》中有非常詳盡的闡述。其中談到,1857年明治前,美國傳教士裨治文在上海出版《聯邦史略》,文中使用「自主」和「自立」,翻譯freedom或者liberty。

據加藤弘之說,「自由」作為譯語,最初是任職於幕府「外國方」的英語翻譯森山多吉郎苦思冥想出來的。堀達三郎在1862年出版的《英話對譯辭書》中,已經使用了「自由」譯語。

1866年福澤諭吉在《西洋事情》初編中,也使用了「自由」譯語,1870年明治以後再版的《西洋事情》第二編「例言」中,再一次將「liberty」譯作「自由」之義。再版本影響巨大,一時洛陽紙貴,社會上爭相閱讀,「自由」一詞,廣為流傳。據穗積陳重氏說:「在我國,形成『自由』之語、形成『自由』之思想的開山祖,其實應該說是福澤諭吉先生吧」(岩波文庫本)。

之前,1868年加藤弘之在《立憲政體略》中,還譯作「自在」,同年津田真道在《泰西國法論》也譯作「自在」。福澤諭吉之後,1872年中村敬語翻譯米勒《自由論》出版,譯名《自由之理》,該書一問世,引起轟動,廣為讀者傳閱,「自由」一詞再一次爆棚。

福澤諭吉在《西洋事情》初編中使用「自由」如下:「絲毫不可防礙他人的自由,以伸張天賦的才力為趣旨。」隨後,他又對自由做了補充說明:「本文之自主任意、自由之字,不外是放任本我,不懼國法。與居於其國人交往,不拘泥,唯盡己興而為的意趣。」

五年後,《西洋事情》再版,福澤諭吉對「自由」做了更詳盡的闡述。他說,「liberty」,謂自由之義,漢人之譯雖然使用了自主、自尊、自得、自若、自主宰、任意、寬容、從容等字,卻未能完善原語之義。其實,「自由」應該分為政事之自由,是向其國之居民,推行天道自然常識;出版之自由,不管什麼書均可刊行,無咎書中言論;宗旨之自由,乃無論何宗,人人皆可憑其信仰歸依其所宗旨。

繼福澤「自由」論橫空出世後,最有影響的還有中村正直。他在《自由之理》一書的「自序」中說:本書所論自由之理 (又曰自主之理),雖然原本與皇國沒有關係,但在歐羅巴諸國中,卻被作為至關緊要之物,緣於人們常常論之,若預先翻譯,對於那些想要了解外國政體之人,也許有萬一之裨補,不揣拙劣,故譯之。

所謂Liberty是意志之自由,與我們通常說的心志之「自由」不同,但這並非本書所論。本書所論乃人民之自由,即社交上的自由或人倫交際上的自由。

另外,1873年,小幡篤二郎在法國人托克艾利著作的基礎上,編譯了《上木自由之論》。他在開卷第一頁目錄上寫到「合眾國中有印書之自由」,本書主要講印書自由的問題,這也是明治初年討論的主要問題。

總之,從福澤諭吉在《西洋事情》中使用「自由」開始,經中村正直《自由之理》,到《上木自由論》,大概用了五六年的時間,「自由」一詞,成為新時代的標杆。

「自由」回到中國

被日本明治人千呼萬叫始出來的「自由」,開始受到中國知識界的關注,首先是梁啟超。他在《變法通議》之「論變法必自平滿漢之界始」一文中談到:今我國,民智未開,明自由之真理者甚少。1898年光緒24年,康有為上奏摺《日本變法政略考》,向光緒講述日本明治變法的實情。

「自由」作為日本新漢語,在漢字文化圈的日本誕生之日起,至康梁變法時使用,已近30年之久,可見「自由」的轉換之義,在新時代的命題下已成共識。

就連嚴復也積極改換門庭了,將原來「自繇」換成了「自由」。他翻譯的《天演論》,基本依照古漢語的行文風格,所以很少甚至拒絕使用日本新漢語,但他卻給予「自由」一詞一個例外,而且還處處設法使用這一辭彙。如:「太平公例曰,人得自由,而以他人之自由為界。用此則無前弊矣。」(太平公例,在日本指自然法或萬民法、萬物法等。)「其為公之界說曰:各得自由,而以他人之自由為域。」(為公之界說,指天下公道的規則。)不過,嚴復沒有承認他使用的「自由」是來自日本新漢語的「自由」。

嚴復有相當的英國海軍學校留學經驗,對英國風的freedom或liberey必有親身體驗,所以才會把這二詞轉換成「自由」一詞吧。他使用的「自由」與日本新漢語的「自由」沒有關係,他原本就在中國古漢字里打撈漢語對譯西語。

這一點,日本人也是承認的。他們研究了嚴復在《天演論》中使用的「自由」案例,發現嚴譯與明治日本人使用的「自由」一詞,還是稍有區別的。如:「自營甚者,必侈於自由。自由侈則侵,侵則爭,爭則群渙,群渙則人道所恃以為存者去。」(「群」,相當於日本語的「社會」)

嚴復在這裡使用的「自由」,有為所欲為之意,與中國傳統使用的「自由」並沒有多少不同。看來他在翻譯過程中,想方設法,欲盡「自由」一詞的最大振幅,希望被社會接受起來不存在障礙,但他沒有像日本新漢語那樣,完成一個慣用辭彙從古典到近代的內涵轉換。《天演論》中使用「自由」譯語,放在中國傳統的意味中來理解,很容易被接受,但也極易混淆,它模糊了傳統意思與近代意識的邊界。

康梁則不同,他們二人對「自由」的語感,確實呼吸到了日本新漢語的新氣息。康有為把明治維新過程以及概況,以年譜的形式著成《日本政變考》,其中所使用的「自由」,與日本新漢語的「自由」,站到了同一個時代節點上。

梁啟超流亡日本時,不僅在他主編的《清議報》上發表言論,還有日本各大政黨機關刊物的約稿,與日本精英界聯繫密切。在日本,他越發自由地謳歌「自由」。如:發在《清議報》上的《論中國人之將來》,他談到:「加以歷代君相,以愚民為術,阻思想之自由,故學風頓衰息。」他在日本的一次演講「論支那宗教改革」中說:(孔教者),「蓋思想之自由、文明之發達之根原也……。自漢以後,定於一尊,黜棄諸子,名為尊孔,而實則背孔子之意甚矣。遂使二千年來人人之思想,不能自由。」在《保教非所以尊孔論》中談到,「我中國學界之光明,人物之偉大,莫勝於戰國。蓋思想之自由之明效也。」

畢竟在近世中國人中,談論「自由」最多的學者,是梁啟超。而且梁啟超說的「自由」,是日本新漢語語境中的「自由」。

將明治初期風靡日本言論界的「自由」向中國輸出,賴康有為、梁啟超二人之學力,以及他們在晚清的人望,最終使這一辭彙在中國漢語中著陸。

從遣唐使學習漢唐文化,到面對西學日本新漢語的大量生產,日本島國始終扮演著文化海盜的角色,日本新漢語也是「海盜版」。但與大航海時代的西班牙不同,比起金銀珠寶,日本人更是以學習的方式,搜索各種文化財富,在這一點上日本人沒有心理障礙,因此,在歷史的發展進程中雖有挫折,但他們一直在成長,在提升。

(作者新著《文化的江山——文化中國的來源》,即將由中信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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