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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詐騙犯一句「我不是中國人」,令西班牙法官反感

(觀察者網訊)

6月7日,公安部網站消息稱,當日7時許,隨著一架中國民航包機緩緩降落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94名冒充公檢法機關工作人員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的台灣犯罪嫌疑人被我公安機關從西班牙押解回國。

至此,歷時近3年的中國、西班牙警方聯合打擊跨境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長城行動」取得重大戰果。西班牙已分批共向我方引渡225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台灣犯罪嫌疑人218名。這是我國首次從歐洲大規模押回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嫌疑人。

經查,犯罪團伙在2016年短短數月間,向大陸居民實施詐騙839起,案值1.2億元。

21日,時間視頻援引「長城行動」專案組成員張軍的話稱,將上述225名犯罪嫌疑人從西班牙引渡回國,耗時兩年多。其間,台灣詐騙犯稱「我拿的是台灣護照,我不是中國人」,所有人基本上都是這兩句話,但沒有用。

「此次西班牙的法官的態度很堅決,他對台灣人這套做法很反感。中方也聘請了一個西班牙人的大律師,在法庭上代表中國政府說話。此外,該案件也為我國與歐洲國家聯合開展打擊電詐警務合作起到示範作用。」他說。

視頻來源:時間視頻

犯罪團伙為何選擇在西班牙作案?

2016年上半年,我公安機關經工作發現,在西班牙境內有大量電信網路詐騙窩點,並針對我國民眾瘋狂實施詐騙,北京、江蘇、浙江、廣東等地接連發生多起涉案千萬元以上的重大案件,被騙群眾損失慘重。

公安部刑偵局電信網路犯罪偵查處副處長張軍介紹說:「2016年上半年開始,我們一弄大案,清華大學教授被騙的、甘肅老師被騙自殺的,一查窩點全在西班牙。33個窩點將近1000人。因為成本低、收益高。這原來我們估算過,每40人的窩點每個月詐騙的基本業績,收入在1000萬人民幣左右。」

張軍說,這些從事電信詐騙的犯罪團伙,一開始在台灣進行隔岸詐騙,後來跑到東南亞。隨著中國警方在東南亞打擊力度不斷加大,這些人又跑到了歐洲。

「為什麼歐洲國家選擇西班牙?我能想到第一西班牙華人華僑30萬,他一定要找到當地的這個資源才能租住房屋啊(等等)。第二西南歐這邊的(生活)成本相對來說還是低的,第三個肯定是為了逃避打擊。」

兩國警方聯合行動有多困難?

公安部網站披露,在外交部和我駐西班牙使館的大力支持和積極推動下,聯合專案組經艱苦細緻的工作,初步查明了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團伙的網路和組織構成。

在掌握相關犯罪事實和證據基礎上,2016年12月13日,中西警方共同派員開展代號為「長城行動」的聯合抓捕行動,共搗毀位於馬德里、巴塞羅那、阿利肯特等地的詐騙窩點13個,抓獲並在西班牙羈押犯罪嫌疑人237名,現場查獲了一大批涉案證據,涉案金額達1.2億元人民幣。

而在張軍看來,兩國警方聯合行動面臨著很大的困難,每一步都要付出努力。「這邊最大的困難第一就是語言問題,簡單的問題說不明白。因為在整個過程中,我們工作組不允許跟檢察官、跟法官有任何的接觸。就每天為了和警察去溝通,我先得把翻譯說明白,警察說完了還不行,他得去跟檢察官說,檢察官說了還得去跟法官去說。」

他說:「我們提一套方案,法官說不行,告訴警察說不行,警察告訴我不行。那好我再換一套方案,就每天我跟警察談兩個小時,我帶了一個咱中國的女翻譯,談的時間長了最後這倆人結婚了。」

而除了語言問題,司法體制也是影響兩國警方合作的一大難題,甚至有民警在犯罪嫌疑人被抓到後,卻只能眼瞅著被放掉而痛苦。「舉一個例子,行動它得批搜查令,批搜查令問題就來了,你必須給這窩點的人發出國際刑警的紅色通報,我才能給你抓人。發了誰,我抓誰,(但是)這類犯罪的手法就決定了在我行動之前,根本就不可能知道窩點裡面有張三、李四、王五是誰。」

「(最後的方案)說那就比紅色通報低一個層級的,英語叫diffusion,現場上人一抓,第一時間就把人員信息給登記清楚,發回到北京家裡。逮捕證弄完,我們再錄國際刑警系統,最後因為國際刑警系統的問題導致很多diffusion沒到。眼瞅著犯罪嫌疑人在眼皮子底下,沒辦法我得放掉。我們廣東湛江男民警失聲痛哭啊。」張軍如是說。

引渡程序為什麼會耗時兩年多?

公安部網站介紹,由於相關案件的受害人全部為大陸居民,為徹底查明全部案件事實,本著有利於打擊犯罪、有利於保護受害人利益、有利於實現司法公正的原則,2017年1月,中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西班牙王國引渡條約》,正式向西班牙外交部遞交了犯罪嫌疑人引渡請求書。經過2年多的庭審程序,西班牙國家法院二審作出判決,同意將「長城行動」全部犯罪嫌疑人引渡給中方。

張軍介紹說,2年多的庭審程序中,200多人是逐一開庭審理,其中審理時間最久的,一個人就花費了三個月的時間。

「引渡程序以後,一審完了以後有二審,二審完了以後,他可以往憲法法院上訴,(再之後)可以往歐洲人權法院上訴,歐洲人權法院上訴完了以後,他又可以申請政治避難。相當於把西班牙能用的權利全部用完了、用盡了。(最久的)三個月時間就審了一個人。200多人是逐一開庭審理。」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台灣詐騙人員紛紛以「我拿的是台灣護照,我不是中國人」,「回到中國我會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所以我不能引渡到中國」兩句話為自己辯護,然而這沒有用

「西班牙的法官這次態度很堅決,他對台灣這套做法很反感,我就是要把你引渡給中國。這次我們也是唯一創新歷史,以中國政府的名義聘請了一個西班牙人(的)大律師,在法庭上代表中國政府說話。」張軍說道。

觀察者網此前報道,在6月12日的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新聞發布會上,有記者提問近期公安部與西班牙警方合作集中引渡了一批台灣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至大陸,請發言人說明有關情況。另外,台陸委會再次指責大陸,並稱大陸應該與台灣有關方面共同合作來偵辦才能瓦解犯罪集團,請問發言人對此有何評價?謝謝。

對此,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表示:

西班牙有關方面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妥善處理涉台案件。眾所周知,一段時間以來,以台灣犯罪分子為首的電信詐騙案件頻發,兩岸同胞深受其害,對此深惡痛絕。大陸方面堅決打擊各類電信詐騙犯罪活動,本著有利於打擊犯罪、有利於維護司法公正、有利於保護被害人權益的立場,依法將跨境電信詐騙犯罪分子緝拿歸案,繩之以法,受到了兩岸同胞的高度肯定,也得到了國際社會的普遍理解和大力支持。到底是誰罔顧兩岸同胞的權益,給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設置障礙,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首次警務合作,具有示範意義

公安部指出,「長城行動」是我國首次與歐洲國家聯合開展打擊電信網路詐騙違法犯罪警務執法合作行動,也是我國警方跨境打擊電信網路詐騙違法犯罪聯合行動中規模最大、戰果最豐碩的一次。此次行動歷時之久、出動警力之多、引渡人數之多,在世界各國執法合作史上、引渡史上尚屬首次,彰顯了中西兩國警方共同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決心和信心。

「(這是)中國跟歐洲警方合作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第一仗,為什麼我們老叫它標杆,有示範作用呢?後來我們發現地中海沿岸從義大利、希臘、塞普勒斯到上面的巴爾幹半島、東歐全部都有窩點了。」

張軍指出:「歐洲的很多國家它司法體制是相近的。如果這仗打不好,要麼抓不了,要麼抓了以後人沒給我們,那麼犯罪分子會有恃無恐,那將來在歐洲那窩點就遍地開花,中國老百姓就遭殃,所以我覺得這是長城行動最重要的意義。」

觀察者網注意到,近年來,台灣電信詐騙屢屢成為輿論關注熱點。台籍嫌犯在他國被捕,再被遣返回中國大陸的情況也十分常見。

早在2016年4月,公安部派出工作組分兩批將77名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從肯亞押解回大陸,其中台灣地區嫌疑人45名。

同月,在馬來西亞涉嫌電信詐騙案的32名台灣嫌犯被遣送回大陸。

2016年9月,大陸公安機關從亞美尼亞帶回129名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嫌疑人,其中台灣地區嫌疑人78名。

去年4月4日,菲律賓向大陸遣返78名台籍詐騙嫌犯。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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