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護國愛國傳統(四)
佛教的護國愛國傳統
紀華傳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二、中國佛教在勸善教化、維護社會安定方面的積極作用
佛教傳入中國,在與固有的儒、道思想相互吸收融合過程中,逐漸成為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從中國思想史發展看,佛教雖然在哲學思想上曾對儒家、道教提出過批評,儒家、道教在政治生活和倫理道德方面對佛教也進行過攻擊,但總體上是三者互相借鑒和學習的過程。佛教積極吸納了儒家和道教的東西,使自己適應於中國的文化環境,並且以其獨特的倫理道德觀念、哲學思想體系,豐富了中國傳統文化的內涵。
在中國佛教史上,許多僧人常常把佛教的修行與王道教化、修身治國聯繫起來。東晉時期的道安法師,在面對連年戰爭的時候告誡弟子:「不依國主,則法事難立。」他充分認識到佛教的存在與當政者的支持分不開的,指出佛教與國家是休戚與共的密切關係。他的弟子慧遠更提出佛法有「助王化於治道」的作用,一方面明確表示占人數眾多的在家信徒,必須遵守王法和世間的禮法,另一方面出家僧尼雖然可以不禮拜王者,但是他們卻可以通過對民眾從事教化,起到社會安定的積極作用。
南北朝宋代的何尚之撰《答宋文帝讚揚佛教事》,回答宋文帝關於因果報應的問題,以佛家的五戒比附儒家的「五常」,說:「百家之鄉,十人持五戒,則十人淳謹矣;千室之邑,百人修十善,則百人和厚矣。傳此風訓以遍宇內,編戶千萬,則仁人百萬矣。」這是修持五戒、實行十善對於敦厚民風的積極作用。又認為:「能行一善則去一惡,一惡既去則息一刑。一刑息家則萬刑息於國,四百之獄何足難錯,雅頌之興,理宜倍速。即陛下所謂坐至太平者也。」這是說止惡對維護社會安定的功效。(《弘明集》卷十一)任道林在北周武帝欲實施廢佛之際,上奏武帝,論佛教在維護社會安定方面的作用:「若家家行此,則民無不治;國國修之,則兵戈無用。」(《廣弘明集》卷十)總之,何尚之、任道林等人的說法,對於佛教通過宣傳五戒、十善,在維護封建社會秩序方面所起到的作用,作出了充分的肯定。(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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