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複低效的學位論文「預答辯」真的有必要嗎?
研究生學位論文有必要這樣的「預答辯」嗎?
作者 | 馮大誠
十幾年前,有的學校開始要求各學院(系)對於博士生學位論文組織預答辯。
自那時候起,要求對研究生學位論文組織預答辯的單位越來越多,到現在似乎絕大多數學校都要求這樣做。
不但博士生學位論文要求預答辯,碩士生學位論文也要求預答辯。
各高校對研究生學位論文預答辯的要求基本上大同小異。
為了向不熟悉的人介紹這個過程,我抄錄了某高校對博士生學位論文預答辯的要求和操作步驟如下:
1.學位論文預答辯時間安排在論文初稿完成後,一般在正式答辯3個月之前;
2.由導師或培養單位根據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論文內容聘請本學科或相關學科的博士生導師、教授及相當專業技術職務人員3~5人(校內、校外不限)組成預答辯委員會,並報所在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批准;
3.學位論文預答辯應公開舉行,由預答辯委員會主席主持;
4.學位論文預答辯按正式答辯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每位答辯人的預答辯過程不少於60分鐘;
5.預答辯委員會應對博士學位論文進行嚴格、認真審查,重點檢查博士學位論文的創新性、論文工作量、有無違反學術規範現象等,並詳細指出論文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6.預答辯委員會採取評議方式做出是否通過預答辯的意見。對有爭議者,可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做出決定;
7.預答辯委員會將評議意見填入《××大學博士學位論文預答辯意見書》,並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後交校學位辦公室備案。如未獲通過,答辯人須於再次申請時重新進行預答辯。
可以看到,預答辯的準備和實施過程,與正式答辯基本上一樣,實際上是將論文答辯的過程先「預演」一遍。
我相信,提出預答辯的本意是要更好地把住研究生論文的質量關,敦促在論文中尚存在一些問題的研究生利用最後的一段時間,很好地完善論文寫作,修正一些較小的問題,從而提高學位論文的水平。
但是,這樣的職責,不是研究生導師應當擔負的嗎?
作為研究生導師,他不但應當這樣做,也完全有能力這樣做。
在絕大多數研究生導師的研究集體中,都有所謂的「組會」,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研究生彙報自己的研究工作、報告工作進展和存在的問題。
導師根據研究生的報告,提出問題、在可能的情況下,幫助解決一些問題或者指出可能解決問題的方向等等。
在研究生學位論文即將結題完成的情況下,上述預答辯的任務,都可以在研究組的組會上解決。
實際上,過去在大多數研究集體里,也正是這樣做的。這是研究生導師的工作。
即使他認為需要得到其他教師的幫助,也完全可以自己出面,找相關的同事來幫助一下,聽一下研究生對於自己工作的報告,提出意見,也就是了。
這樣的事情,完全用不著興師動眾,由學院出面,讓導師和研究生填寫一大堆表,找這個那個領導去簽字,成立預答辯委員會。
預答辯完了還要預答辯委員會開會討論表決,最後又要找各位領導簽字存檔。
總之,讓學生在課題組彙報學位論文是應當和必要的,導師把關是必須的,請人幫助也是可以的。
但是,填那多表格、找那麼多領導簽字,搞什麼預答辯的形式完全沒有必要,這樣做的結果是浪費時間、浪費精力、浪費紙張,最後存放一堆垃圾。
研究生學位論文的質量,把關者最主要的是導師。把好質量關是導師的責任,他應當有能力也有義務完成這項工作。
如果他沒有這樣做的能力,那就說明是該學院領導無能,因為正是這些領導聘請他做研究生導師的。
如果導師不認真完成這項工作,那是導師的失職,領導應當追究導師的責任。
如果證明導師沒有能力完成這項工作,那就應當撤銷對他「博士生導師」或「碩士生導師」的聘請。
同樣,把住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關的,還有論文的評審者,他們有責任認真閱讀學位論文並拿出適當的評審意見。這是他們作為學術共同體成員的義務。
在學術共同體內,答應對論文評審就是有了一個對學術共同體負責的承諾。只要給予必要的條件(例如適當的時間等),絕大多數人還是會對於自己的承諾負責的。
最後,對研究生學位論文負責把關的還有論文答辯委員會,他們是要為論文的質量負總責的。
就像一項工程要完工,檢查、驗收者最後要簽字負責一樣。答辯委員會最後建議學位委員會是否授予該研究生學位,也是一個總的裁決。
搞學位論文答辯,不應該追求像「公開課」那樣,」表演」得漂漂亮亮的,而是答辯委員與研究生「真槍實彈」的來回問答。
真槍實彈的問答,才是對研究生真正的考驗和教育,才能夠督促研究生平時好好學習、答辯前好好準備。
研究生學位論文的答辯過程,導師的把關、評審者的評審、答辯委員會的組織答辯,本來都是一套各司其職的完整程序。
我們需要的是認真執行好這一程序,而用不著疊床架屋,再去弄一套預答辯的程序,去額外增加那麼多表格(一些單位還要求照相)、浪費那麼多精力。
研究生做研究做論文,時間本來就是很緊張的,有時間多做一些研究工作,對研究生是一個很好的提高。但是,現在他們把寶貴的青春都浪費在那些無聊的表格上。
有些表格有些形式是必要的,即使顯得有些「浪費」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因為那是必要的代價(任何工作都會有必要的代價的)。
我們應當設計出代價最小而成效最大的管理程序,而不是為形式上的漂亮和檢查時的方便去不惜代價浪費人力和物力的資源。
我們的工作都應當有人負責。
研究生的學位論文質量,除了研究生本人是負責的主體之外,研究生導師、評審人、答辯委員會都有他們各自的責任。
大家各司其職,出了問題就應當追究相應的責任。為一件事情負責的人並不是越多越好。
如果我們的關口似乎很多,把關的人也很多,層層疊疊,但是最後責任分攤、或者相互推諉,最後弄得誰也沒有多少責任,那就真的會誰也不負責任的。
總而言之,對研究生學位論文的質量的「預把關」,是導師的工作、導師的責任,導師也有能力去完成這項工作。
完全沒有必要設置一個重複而效率低下而浪費嚴重的「預答辯」程序。
對於個別能力較差的或不夠負責任的導師,領導可以對他們進行個別的幫助或個別去處理,沒有必要為了敦促少數人負起責任而讓所有的導師、所有的研究生去「陪綁」,去填表、報批,完成形式上的「預答辯」,浪費大家的時間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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