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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城市的中心區是怎樣變得窮困破爛如同戰場的

撰文/許倬雲,歷史學家

美國三億多的人口,十分之九在城區或是郊區居住。剩下不到百分之十的人口,則是分布在各處農村,那些成分同質、結構單純的小社區。不過,美國的農村,和我們理解中的中國的農村,還是有很大的區別。在拓荒的時代,若干農莊之內是居民點,通常是道路交會之處,有三、五家車行、旅店、郵局、小百貨店等等。在東岸人口密集之處,農村的居民居住在自己農田附近的「散村」。在道路中心點,另有周邊農家都仰賴的鎮市,提供眾人生活必需的公共功能。從上面敘述,美國的人口集中程度,確實是眾多而密集。美國的城市化現象,在整個世界而論,也最為密集。

城鄉關係是社會學和歷史學上,重要的課題之一;可是,在各個不同文化傳統之中,族群關係的性質和改變過程,都並不完全相同。真得要簡約成一個定義,也並不恰當,也許我們用中心和周邊的關係,以說明大聚落和小聚落,構成了一個城鄉網路。在工業革命以後,城鄉關係的型態,和古代部落移動以及國家形成過程中,有很大的差別:工業革命和資本主義社會,城鄉關係的要件,是中心都市和周邊之間,財富的分布和供求的關係。固然馬克思在他的「資本論」中,也曾討論那一時代的城鄉關係,他並沒有預料,後來發展的方向以及特性。美國地方廣大,開發過程,各區都有自己的特色,即使是以美國本身而論,從白人進入新大陸至今,這四個世紀中,以北美大陸的城鄉關係而論,也有其地區性的差異,和階段性的發展。

第一個階段,是在美國的東北方向沿海,出現的臨海城市,和他周邊擴張的外圍。英國來的移民,曾經嘗試在南卡州建立基地,這個任務沒有成功。因此,英國移民第一次成功的開展據點,乃是在今天麻省的波士頓周邊:那是一個河港,具有河、海匯聚的特色,適合船隻靠泊,也可以循著河流向內地伸展。同樣的,荷蘭人在今天曼哈頓,建立新阿姆斯特丹,即是今天的紐約,也是一個河、海相聚的港口,然後從那一港口逐漸向內陸伸展。

這兩個地區,都有可以登陸的海灘、相當廣闊的內陸,與河流及其支流。因此,這兩個地區各自的發展,都從河、海據點,又沿著河流向內陸伸展。他們的腹地和中心城市之間,成為扇形的布置。在幾何學上,這種扇形的擴張和典型的六角形擴張,有相當的差異。這兩片大扇形,沿海的狹長地帶,逐漸靠近,就構成了兩大人口密集地區,又終於聯繫為一片。這兩片集中地區的中央,又有新的河港,則是費城。費城地處內陸,成為波城和紐約之間,三角形的頂點。這三個城市,逐漸結合為一片,成為立國以前,就呈現的中央地帶。立國以後,為了平衡南方殖民地和北方殖民地的關係,新建的首都在華盛頓,那是一片沼澤地上,平底起樓台,建設為國都。既然這是政治中心,當然也就成為大型的城市,四周圍發展為相對接近六角形或是圓形的外圍圈。

上述四個大城市,其個別的地位,具有政治、文化、經濟,各別的重要性,聚合為人口密集的聚落帶。四個中心各有彼此功能,也可以彼此互補。在此後的三百餘年發展中,這龐大的人口中心,吸引了更多的人口和資源,成為巨型都會區。

每個大城市本身,不斷地吸納原來的周邊,擴大成為更大的中心區,而中心區和中心區之間,人口的密集,道路的縱橫,也就很難界定為哪一面的邊陲。到今天,這東北區四大城市構成的巨型都會區(Megapolitan Area),始終是美國中心的中心,以人口數字五、六千萬左右而論,大約佔了全美總人口的五分之一。其政治、經濟和文化的領頭地位,更非任何其他地區可以比擬。這四個大城市,其周邊也還是有自己的近郊和遠郊。每一個地區,還各有次級中心,重疊在郊區之上:這一個巨大的人口集中地區,已經無法再用「城鄉關係」四個字,來做為議題了。?

從賓州匹城,及密西西比河上游,向西的大湖地區,則是廣大的中西地帶。匹茲堡城是東北地區到中西地帶的連接點,具有其重要性。匹城的「樞紐」特點,使這一據點,既可以是東邊的延伸,又可為中西部的一部分,也可以成為南方的起點:堪稱各區的聯絡點,卻又不屬於任何一區。關於匹城的城鄉關係,後文有更詳細的討論。

以中西部這一個大地區而論,芝加哥地區、大湖區向西開展據點,南部的頂點,即是大湖區的中心。自從紐約到芝加哥之間,先有了運河,後有鐵路,芝加哥成為中西部與東部、北部,連接的樞紐:從這裡,向東、向南、向西扇形開展,向北則是沿著大湖的邊緣開展。以芝加哥為中心的龐大內陸,是美國開國以後逐步西向開拓,重要的中繼區域。這裡有廣大的農田,後來又是重工業的集中處。鐵路網的密布,芝加哥東、南、西三方面的重要城市,都是從芝加哥輻射出去的。向芝加哥北方,則是沿著河邊擴散,有幾個北方湖區的中心。這些中心四周圍,都有廣大的農田,人口較少。因此,中西部人口密度不可能像東北「波、紐、華」大三角地帶之密集。

美國中西部,廣大地區之內,各個次級區域,幅員廣闊,也必須有若干適當的地點,作為商品集散,和物資供應的中心,這就是中西部各區的政治和經濟中心,州政府也就落腳在這幾個城市:例如,內布拉斯加州的林肯城。中西部的城鄉關係,也就成為層級型的布置:中心在芝加哥、地區性的中心都市是第二級,下面十萬人左右的城鎮是第三級,然後才是各地由市集轉化成小鎮式的人口集中點,再下面則是廣大的農村,以散村的方式,成為個別小地區的中心。這個布局,倒是最符合幾何學上,「中心、邊緣」的型態。

美國的南方,從密西西比河下游,加上從墨西哥的西班牙帝國,取得了的南方內陸,又有自己的特色。密西西比河中下游,以及南、北兩卡洛林那州,本來就是法國殖民的地區:地處南方,水源豐富,氣候溫和,是良好的農業地帶。後來,因應機器紡織業的需求,棉花的種植,比食糧更有經濟利益;這些地方成為經濟作物的農莊。大地主的農莊本身,就是一個經濟功能自足的個體。各個大莊園之間,會出現一些地處交通要道的市集。而岸適當的地點,則有港埠,作為和歐洲和美國東北部交通的中心。不過,既然莊園本身,是一個相當程度的自足單位,這些地區的中心城市,其功能也就往往只是轉輸,而不能發展為芝加哥那種形態的巨大城市。

美國取得了密西西比河以西,廣大的南方內陸,其最初的產業也是農產物,尤其糧食和水果。因此,南方內陸的發展型態,也和大地主經營莊園的方式,相當類似。在石油成為南方內陸握有的重要資源後,因石油帶動的新工業,才創造了必要條件,使南方有若干地區,發展為大都會區。然而,整體而言,整個美國南方,並沒有像芝加哥那樣的廣大地區的中心城市。南方城市中心的階層型態,也就常常呈現為二級制:一個城市周圍,又有一串城鎮,然後才有散居的村落和小鎮。

美國的西部,也是發展較晚的地帶。從西班牙的墨西哥手中,美國取得整個加州,再從那裡開展了西北各州。這個地帶,從南加州到華盛頓州,是被洛基山隔離的海岸:洛基山貼近太平洋岸,這個狹長地帶,實際上是洛基山的山坡上,散布的幾片台地;太平洋岸的峭直陡立,沿海只有有限的平地,受天然條件的約束,西部的長長海岸,能夠形成都會區的地點,其實很少。每一個都會區的海濱、台地,和內陸的腹地,僅是侷促於叢山峻岭中的谷地。在黃金潮的時代,大量人口進入西岸,追逐黃金夢。金礦挖光,這些開拓者,才進入山谷,開發農田,種植有高經濟價值的水果、蔬菜,和制酒、糖,諸項經濟作物。

凡此地理形勢,約制了西岸的發展,每個城市四周圍,只有一定的平地,可以成為都會區。幾個大都會之間,僅憑單線的道路,聯繫為一片。這個廣大地區,每一個都市區,都用盡了平原、台地和山谷:可以使用的面積有限,因此也就難說,哪裡是城市?哪裡是郊外?南、北兩大城市之間,單線交通的路線上,兩邊都較遠的地區,即是邊緣。這是一串「聮珠串」的模式,和中西部的六角形,完全不一樣。都會區本身的集中性,通常到達了飽和;四周圍延伸的空間,往往是不宜居住的陡坡、深谷,或者地震、火災頻頻出現的後山。

城鄉關係發展的階段,在美國的歷史上,城與鄉之間,有一種別處少見的型態:即是所謂近郊住宅區(suburb)。在一般的型態,城市是財富、資源集中,各種階級的人,從最富到最窮,都市之內,各自聚集、分區居住。城外的居住點,在農業經濟時代,農家住在農村,小鎮市上是小型工商業的據點,為四周圍的農戶人口服務。在美國歷史,如我們以前說過,十九世紀中翼以後,工商業一波一波發展,不斷地開發新產業,也不斷地吸收新人口。到了二十世紀初,美國擁有世界上史無前例的龐大生產事業,生產各種工業產品,也就出現了大量的勞工,和中層的管理與技術人員。於是,在工廠主和勞工之間,出現了一群中產階層;這些人口的社會地位、經濟地位,決定於他們的貢獻和收入。他們的專業性,與過去傳統時代的軍、政幹部的情形不同。這些新興中產階層,在二十世紀初期以後,一般言之,都是居住在城市之內,或者靠近工廠的二級城市,而他們的僱主,就是洛克斐勒、卡內基那一類人物,也居住在城市之內的特定地區。在那時,還並沒有suburb的存在。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整個世界的經濟盟主是美國。美國生產了全世界最大數量的產品,支持戰後各地的復甦。而且,戰後新興的產業,不斷更新工業本身的性質和結構。這種產業的擴張和升級,必須仰仗大量的專業人才,擔任管理和技術的任務。二戰以後,美國政府設立軍人複員的獎學金,讓回鄉的軍人,進入大學深造,學習新的技能。相對的措施,美國每州都增加了州立大學:或以原有的學校擴大、升等,或者增設新的學校,培養各種人材。

1942年,歐洲戰場結束;1945年,亞太戰場結束。六零年代後期,那些培訓的新人才,都已經離開學校,進入職場,各就各位,服務擴大了許多倍的企業界。他們的收入,是過去農戶收入的若干倍:新興的中產階層,遂成為美國社會的骨幹。他們自己的家庭背景,可能是工廠的工人、也可能是農業地區的農家子弟;此時,他們取得了良好的經濟能力,也有相當的社會地位,城市之中,一時之間,不會有這麼多的中等房舍,供他們購產居住。當時,汽車工業發達,國家全面建設公路網。美國一般人士,都有可以移動的條件。這些湧現於各處的職業人口,不再回到原來的農村,於是,農村與城市之間,有許多農莊,就轉化為居住的郊區。

郊區的Mall

這些suburb的分布,通常在城市的邊緣,中產階層擴大,城市邊緣既非城市、也非農村的居住區,也逐漸擴大,成為圍繞著城市的邊緣帶。我們通常借用紡織品的名稱,稱為「裙邊帶」。這一型態的聚落,大的生活需求,仰仗於城市,日常生活的需求,則是沿著公路發展的購物中心,或者購物商場(Mall:那一宛如覆蓋於室內的街市。從六零年代,繼續不斷地擴張,一直到八零年代,全美國各地大城市外面的suburb,因為其寬敞的空間和良好的自然環境,吸引了許多本來在城市居住的居民,前往郊區。這就產生了購物功能的擴散,相對地,財富也就從市中心流向郊區。

這些新興的中產階層,誠如上述,有許多是經歷過二戰,曾經在海外服務,他們認識到美國以外的世界:無論是歐洲的原鄉,或者東亞地區,他們曾經以為是古老神祕的地方。他們忽然發現,這些地方都有一些值得注意的特色。歐洲是美國文化的源頭,美國文化的一些基礎,還留在歐洲。移民只是從原鄉帶過來一些舊日文化的皮毛。然而在東方,風俗習慣和文化的趨向,又和美國有顯著的差異。異地風光刺激他們認真的思考,美國的價值和美國的生活方式,是不是如過去在美國長期居住的人口所想像:「美國第一」、「美國最優秀」、「美國的價值是唯一的選擇」?

更從現實面來看,新興的中產階層,往往捲入世界化市場的潮流。他們的職業就可能是全球性貿易網中的一環。這些特色,開拓了新的視野。我們也可以稱之為一種新的世界主義,也可以說是,由於這刺激,引發了他們對美國傳統精神和文化,有了反省的機會。這一廣大的中產階層,在生活方式和思想型態方面,都與過去美國一般的公民不一樣了。假如他們各自回到自己的故鄉,這種世界化的影響,也許會整體地改變美國文化,即使內陸,也不能例外。然而,新興的中產階層,絕大多數離鄉日後,不能再回去;他們的心已經屬於城市,也超越了美國:這些人代表著美國新興城市文化,也因此具有與以前完全不同的風貌和內容。

中產階層為主體的大都會區,增加了許多新的工作,這些人都是城市的服務業;他們待遇薄弱,需要的技能不高,於是在城市之中,出現了底層的低收入人口。這些人很多都來自外國的移民,尤其中南美的西語系人口,和東亞地帶的亞裔人口。在二戰後,美國曾經在東亞有過兩次大規模的戰爭,一次在朝鮮半島,一次在中南半島。東南亞的勞工,和韓國、中國勞工,都是在這些戰爭之間,因緣際會,進入美國,加入低收入勞動者的隊伍。

在大城市中,這些低收入的人群,其實與內陸農業地帶,吸收的西語系勞工,並不相同。那些內陸的農業勞工,在過去是季候型地出現,農忙時他們從墨西哥和中南美進入美國。收穫季節一過,他們帶了工資,回到家鄉,再過半年或是一年,再來美國。在城市中這些新到的外來者,卻是永遠流落在美國城市的底層,只有相當少數,可以在美國社會中,逐漸增加收入、提升社會地位。

最近半個世紀來,由於中東地帶的形勢不安定,又有大量中東和西亞的勞工,先是就近進入歐洲的城市,在歐洲的吸收能力飽合時,美國成為另一選項。這些伊斯蘭教的信徒,在歐美各處,均有格格不入之矛盾。基督教和回教都是獨神信仰,本來就有長期的對抗和敵視。回教徒的生活方式,頗多禁忌,是以回教徒和四周圍的生活環境,很難兼容:種種新愁舊怨,使美國城市地區,因為這些新到的中東移民,發生了許多眾所周知的暴力事件。從2001年,最劇烈的911紐約世貿大廈的驚人事件,以至於到最近不斷發生的槍殺案:於是,在美國城市之中,增加了許多過去罕見的意外和衝突。

在城市中出現了「水泥叢林」(沒有法律的蠻荒地區):例如,芝加哥市中心南面,三十餘號到四十餘號的街段,乃是非裔人口的戰區。紐約市的西城,原本是西語系的地帶,那裡也是槍殺不斷,現在這一危險區域更擴大及於布魯克林。在曼哈頓,每一個街角上,水果攤的附近,都經常出現韓裔人口的水果攤,和西語系的水果攤,因為業務的競爭而發生摩擦。紐約計程車司機更是各種新到移民的混合,這一個特殊社群之內,各種各樣的事件都可能發生。都市,本來事故很多,現在在這大都市中,有許多禁區,外人不敢涉足,更加上活動性的危險:兩群計程車司機的械鬥。

這種複雜的低收人口,因為其族群的構成來源不同,對美國都市生活有巨大的影響。簡單言之,一個美國大都會之中,最大多數的居民乃是中產階層;他們尋求的是安定,和滿足一定程度的生活需求。然而,也就在他們肘腋之下,卻是有接觸而無來往的另外一個階層。過去中產階層與勞工階層之間的密切關係,已經無復當初。中產階層和他們原本是僱主群的富豪們之間,原本關係相當密切,現在由於富豪遷移他處,只留下舊日豪宅,改裝為若干戶共居的集體住宅。富豪們與他們中產階層僱員之間,也彼此脫了節。

大財主們,轉而遷往物資更為充沛、房舍更為考究的大城市內,居住在城市之內的豪宅,或是高樓大廈的頂層。至於大的商店,則集中在每個城,最為繁華的市區(Downtown)。整體而言,因為上層和中產階層的離去,城市反而成為窮人集中點。以華盛頓為例,大概從1960年以後,除了白宮和聯邦政府各單位,還在城市之內,一般的居民都離開華盛頓,紛紛移往維吉尼亞州和馬里蘭州的suburb。當然,郊區本身,也有分等,真正豪宅,不在郊區之內,而在許多suburb中間的空曠地帶,另外辟開豪宅的昂貴地區。

如此轉變,美國的都市型態和城鄉關係,呈現整體的變化:城中心區最窮困破爛,市區只有白天是公司行號開門工作的時候,晚上除了飲食店以外,沒有長住居民:過去城內的大公寓,成為貧民區;有若干地帶,竟淪落為荒蕪和貧窮的代名詞,例如前面說過:芝加哥從Downtown向南,第四十街左右,是非裔窮人的集中地,那裡簡直就是戰場;白日群毆,夜間槍戰。華府的市中心區也是如此:華府市中心區,無人敢夜行。這一個階段的轉變,雖然引起大家的注意,各級政府也採取相當措施,希望能加以矯正,卻是很難挽回大勢。上述這種情況,雖然各城都有不一樣的發展,只是基本上大同小異:同一趨勢的人群分裂和衝突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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