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一個政策,鹽業崩潰,無數商人破產
文史
06-26
中國歷史上,鹽一直很貴,普通老百姓家吃不起。鹽是最重要的經濟物資,西漢賈誼著《鹽鐵論》,將鹽擺在首位;歷史上很多農民起義領袖是私鹽販子。但鹽之所以昂貴,並不是因為生產成本高。
清朝道光年間,兩淮地區生產的食鹽每斤只有二三文,賣到漢口就是四五十文,偏遠地區甚至八九十文,百姓「以稻一石易鹽一包而猶不足」,「民膏血盡竭於鹽」,貧困農家甚至一個月「不知鹽味」。鹽商們自然大發其財,把控兩淮地區食鹽銷售的徽商,代表人物江廣達商號老闆江春,乾隆六下江南,都由其領銜接駕,可見生意之盛。
1832年,能臣陶澍在淮北廢除「綱鹽法」,改為「票鹽制」。鹽商背景雄厚,改革難度很大,但是陶澍採用霹靂手段,甚至不惜抄沒家產,連「鮑有恆」商號都在劫難逃。鮑家任兩淮鹽業首總,家族有不少人在朝廷為官,都沒能保住。
實行「票鹽制」,簡單來說,鹽不再專賣,鹽商們也無法壟斷,食鹽銷售實現市場化,從生產到銷售不再有盤根錯節的關係。公元1850年,兩江總督陸建瀛在淮南改綱為票;又過了14年,兩浙鹽業開始施行「票鹽制」。
鹽商有多富呢?從公元1671年到公元1804年的100多年間,兩淮鹽商共計捐銀3930多萬兩、米21萬多石、谷近33萬石,這個龐大的數字佔到了清政府國庫年收入的一半以上。而「票鹽制」推行以後,全國再也沒有出現過「富至千萬」的大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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