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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外用藥,使用有講究

作者:廣東省藥學會 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 劉淑珍



皮膚病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疾病之一,皮膚外用藥品則是用於皮膚黏膜表面從而起到治療皮膚疾病的藥物。由於這類藥品種類繁多,要想用好它也是一門小學問喲!別急,聽聽我們的小劉藥師怎麼說。

小小外用藥,使用有講究


一、外用藥物劑型及特點

皮膚損傷在不同疾病中表現各有不同,選擇合適的劑型,才能取得較好的治療效果,常見的外用藥物劑型及特點如下:

1、溶液劑:

用於有分泌物、滲出液、淺表結痂型皮損,水皰大皰型皮膚病及糜爛潰瘍型皮損,如3%硼酸、3%醋酸鋁、生理鹽水等。

2、洗劑:

用時需要搖勻,又稱振蕩劑。當洗劑塗於皮損後,在水分蒸發時可散熱,使皮膚血管逐漸收縮減輕炎症。洗劑乾燥後留在皮膚表面的粉劑有乾燥收斂和保護作用。如常用的爐甘石洗劑。

3、酊劑和醑劑:

根據其主葯的性質不同,可具有殺菌抑菌,消炎止癢等作用。溶液中含有酒精,在急性滲出、糜爛破損處禁用。常用有碘酊、止癢醑劑等。

4、軟膏:

可柔軟皮膚、防止乾裂、軟化痴皮、促進肉芽生成等作用。其缺點是油膩性大,油污衣服。主要用於慢性炎症性皮膚病。常用的軟膏如復方苯甲酸軟膏、硫黃軟膏、尿素軟膏等。

5、氣霧劑:

藥物從特製的容器中均勻的噴洒在皮膚上。清潔、方便、刺激性小。


二、細節工作很重要

經皮膚吸收起到治療作用的外用藥品,以下的注意事項,您都注意到了嗎?

1、用藥之前

01、清潔雙手

02、有毛髮的部位,用藥前盡量先剔除毛髮,再予以用藥。

03、如果已出現結痂現象,消毒之後,可以採用食物油對痂皮軟化去除,再予以給葯。

04、患處若是已經出現膿性分泌物,則有必要用生理鹽水進行沖洗清潔,使用75%酒精消毒乾淨後,再塗抹藥物。

05、若皮膚表面已出現水皰,可先用無菌的空針筒抽出水皰中的物質,不需要刻意剪除皰膜。

06、切忌用熱水進行清潔以及使用肥皂處理傷口,以免皮膚再次受到刺激性損傷。

07、既往殘留的藥物,糊劑或其他脂肪性藥物,可用食用油或液狀石蠟輕輕清潔拭凈;粉劑並已乾燥硬結者,應用溫水浸泡後再清除。

2、藥物使用

01、混懸劑,用前記得搖一搖。

02、外用濕敷情況,建議使用6-8層薄紗布,用無菌鑷子擰至輕擠出不滴水為度,可根據情況增加溶液,保持敷料潮濕和清潔,寒冷季節可適當的加溫。滲出液多時底層紗布每天更換2—3次。在滲液少時,可用繃帶包紮以延長濕化時間。

03、軟膏不要用於糜爛、滲出或有水皰的皮膚處,否則會造成皮損炎症加重。

04、刺激性強的藥物(如酊劑和醑劑)不宜用於薄嫩皮膚,如乳房下部、面部、嬰幼兒皮膚及外生殖器等部位。

3、藥品保存

01、對溫度要求較高的凡士林軟膏、乳膏等製劑,當溫度過高藥物成分會揮發或者出現遷移,過低就有可能導致藥物有效成分出現凍結,最終影響到藥品使用時塗展性。

02、含有機溶劑的溶液,要注意瓶塞或者瓶口的密閉性,以免溶劑揮發後出現成分的析出。

03、外用藥開啟後用藥時間最多不宜超過4周。


三、聯合用藥怎麼辦?

01、謹記一些藥物的特殊使用時間,如治療痤瘡的維A酸類和過氧苯甲醯凝膠合用,維A酸易發生光敏化,應晚上塗用,過氧苯甲醯凝膠則可以選擇早晨使用。

02、不同作用機製藥物的聯合治療用藥,尤其是對於外用抗真菌藥物,可以將兩種葯混在一起用,這種情況下混合塗抹的時間應大於30秒以上保證分布的均勻性,否則達不到聯合治療所期望的治療效果。

03、液體葯與藥膏合用,先塗液體,待皮膚乾燥後再塗藥膏。

四、什麼時候停葯?

皮膚病的致病原因各有不同,使用藥物的療程也各有不同。

1、細菌感染多在表層,使用抗細菌外用藥治療,則癥狀消失後即可停葯。

2、銀屑病產生的皮損波及到真皮層,治療需要藥物能有效地滲入到真皮發揮作用;

一些瘙癢性皮膚病,則要求藥物透入神經纖維末梢發揮作用;

皮膚深部真菌感染等情況不建議因癥狀消失就立刻停葯,為根除癥結,一般需要在瘙癢癥狀消失後繼續用藥1周,以免反覆發作。

3、激素類外用藥根據其藥理作用強度分為超強效、強效、中效和弱效四類。

超強效激素(如0.1%氟輕鬆乳膏)和強效激素(如0.025%丙酸倍氯米鬆軟膏、0.05%鹵米松乳膏、0.05%和0.1%倍他米松乳膏或軟膏、0.1%糠酸莫米鬆軟膏等)連續用藥不應該超過2-3周;

中效激素(如0.1%糠酸莫米松乳膏和洗劑、0.05%丙酸氟替卡松乳膏、0.1%曲安奈德乳膏及軟膏等)可以連續應用到4-6周;

弱效激素(如0.05%地奈德軟膏、乳膏、凝膠、0.01%氟輕鬆乳膏、0.025%曲安奈德乳膏等)必要時可長期使用。


五、不良反應不容忽視

外用藥品通過直接接觸患處而起到治療作用,但外用藥的使用有時也難以避免產生局部的不良反應,其主要以接觸性皮炎多見,具體分類可見下表:

小小外用藥,使用有講究

小小外用藥,使用有講究

小小外用藥,使用有講究


特別提醒您

1、初次使用外用皮膚葯,不要著急直接用於患處,可以先小面積在正常皮膚部位試用,確定無紅斑、水腫及過敏反應方可應用。

2、過期的外用藥或者開啟後已經超過4周的外用製劑,不要覺得可惜而抱著僥倖心理使用,這種情況下藥品性質很有可能已經發生改變,不僅達不到治療效果,甚至還有可能產生不良反應。

總之,治療皮膚病藥品多種多樣,用藥前宜仔細閱讀說明書,用藥細節多注意,才能達到最佳用藥效果。



審稿專家:廣東省藥學會 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 李楚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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