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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書法界十大病狀

關鍵在於體制僵化。中國的書法體制仍然是「計劃體制」。這個體制的基礎,是以全國書展為主體的展覽以及相應的評獎體系。幾十年一貫制,按兵不動。按理說,各級書協都是群團組織,各類活動屬於群眾性文化活動,但實際上,由於書協組織的特殊性,書協的官方色彩非常濃重。書協組織也由此而帶上了一定的「衙門色彩」,所開展的活動,也就不可能僅僅是「群眾性」的。比如「國展」,儘管每辦一次,都引來很大意見和爭議,但「國展」就是「國展」,只要其「國」字型大小身份擺在那裡,它就始終可以牛氣衝天。或許有人會說:除了「國展」,全國不是有許多書法活動在開展嗎?是的,群眾性書法活動確實不少,但在眾多活動中,起主導作用的依然是這種書法體制。為了增強活動的「權威性」,舉辦者在經濟能夠承受的情況下,總是想方設法掛上「中國書協主辦」之名,掛名費自然是不菲的。只要你有能量拉上「中國書協」一起搞活動,入選獲獎便如囊探物而已。許多地方舉辦書法活動,為何非耗費重資拉上「書協」這面大旗不可?奧秘在於,活動啟事中必有一條:獲獎者可以具備加入書協的條件。

「偏」是「僵」的派生物。人的身體一旦有「偏」,包括偏頭疼、偏癱、偏執狂等等,都不是好事情。書法原是一種書寫工具,是識文斷字者掌握的一種基本技能。進而上升到審美範疇,成為文人墨客抒情達意的風雅「餘事」。書法形態和風格盡可以如同萬物生長那樣多種多樣,自由發展,而無人為的貴賤高低之分。但是,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書法熱」風起雲湧,書法展覽體制應運而生,這一機製為書法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久而久之,卻發展到偏一乃至極端,走上了「偏道」。之所以說「偏」,是因為這一機制導致一條重要原則,這就是:凡是入選「國展」的,便是「正統」的,便是「高水平」的,否則便是「野路」的,「低檔次」的。所謂「國展」成為衡量書法家及書法作品水平高低的「強權」標準。或許書法當權者會說:我們並沒有強令書法家們圍著「國展」團團轉,書法家和書法愛好者盡可以「百花齊放」。然而,當「中國書協」成為書法家「朝野」之分的唯一標準,而是否入展「全國書展」又成為能否加入「中國書協」的重要標準(實際上近乎「唯一標準」)之後,書法家們難道還有其他選擇餘地嗎?如果這根「指揮棒」出現偏差,書法大潮出現偏差就成為在所難免之事。

做人最忌媚態、媚骨,書法貴在風骨、風神,而書法一旦與「媚」連在一起,將是多大的不幸。書法看似一場全民運動,似乎機會均等。但實際上書法資源操控在少數書壇權貴手裡,書法家們,特別是尚未出道的基層書法家和廣大書法愛好者們,為了獲取在書壇的一席之地,不得不「摧眉折腰」事「評委」。國展、全國大賽評委操控展事、賽事,把神聖的書壇,變成了名利場。

書法在退化,退化得越來越丑,而且丑得冠冕堂皇,丑得理直氣壯。原因在於,一些掌握著書壇話語權的人們,按照他們的意志,變換了美醜標準,把明擺著丑的字體,貼上「創新」、「流行書風」、「現代書法」等標籤,然後宣稱:這就是當今的書法之美。與其說這是「指鹿為馬」,倒不如說這是「皇帝的新裝」更確切。誰要是對這些「丑」字提出異議,只消輕易地給你扣上一頂「不懂」的帽子就行。

我們這個民族曾經深受「浮誇風」之苦,當書壇的「浮」症出現時,便令人分外憂慮。當我聽說一位書協官員宣稱:全國至少有1億人在搞書法時,第一個感受便是:書法大躍進來了。如果說凡是動一動筆頭的人都算是「搞書法」,「1億人」也許並不誇張。然而,動一動筆就真的算是「搞書法嗎」?寫毛筆字的真的都是書法家嗎?

書壇是個大雜燴,只要他想要這個名,就可以自命為書法家。特別是不少官員對書法「情有獨鍾」,以特殊身份「強勢」進軍書法領域,成為當今書壇一「景」。中國的書法傳統,原本倒真是官員和書法家不分的,書法作為士大夫雅玩的「餘事」,不少官員本身就是書法家。區別在於:古代的官員本來就是書法家,而現在則是先成為官員,然後順手拿一頂「書法家」的桂冠戴戴。

百病均可醫,唯俗難治。書壇之疾,其俗在骨。試舉一例:一位行政級別不低的「狂草家」,「狂飆」一般驚現書壇,作報告,出集子,風光無限,真實水平,明眼人一望便知。然後,卻有不少書壇權威人物,紛紛出面喝彩叫好。這位官員我也曾有過一面之緣,感覺還是不錯的,不失儒雅之風,他對書法,確實是出於個人愛好。問題在於,憑他的身份,一「愛好」,別人便針對他的「愛好」「鬧」起來。一般人瞎起鬨可以理解,問題在於,書壇權威也無原則地跟著吹捧,除了「俗」氣熏天,還能再說些什麼!

有人用腳趾寫字,有人用牙齒咬筆桿寫字,有人把女子倒過來,用她的頭髮寫字。可以說,凡是想得出的稀奇古怪的辦法,都有人用過了。目的只有一個:博得別人的眼球。這種「怪招」,都只是小丑式的雜耍而已,與書法無關,或者說,它們永遠不可能成為嚴格意義上的書法作品。但從某種意義上說,「怪」風之所以盛行,一個原因,可能緣於正道難進。

書畫同源,書畫往往密不可分。但我們應該看到書法與繪畫,還是有區別的。我們固然不能輕易下結論,說學書法比學繪畫要艱難,書法與繪畫要真正成功,要成為大家,都是十分艱難的,但是,學書法比學繪畫更難以入門,卻是客觀現實。在書畫市場,賣畫卻比賣字容易得多,價格也要高得多。在一個區域,賣畫致富者肯定多於賣字致富者。書法的確是寂寞之道,乃至貧窮之道。對於大部分書法家而言,如果他沒有其他經濟收入,單靠書法肯定是難以度日的。許多書法家的主要收入,是靠辦書法班,教小朋友學書法,這些書法班的小朋友中的佼佼者,靠書法上美院,畢業之後,可能仍然不得不走上他的老師辦書法班教小朋友的老路。書法家這種物質上的貧乏,極有可能影響到心態,影響到操守,影響到對書法理想的追求。

越是物質生活貧乏,越容易激起對物質生活的追求,越容易挖空心思去賺錢。當書法成為一種賺錢的工具,那麼書法家和手藝工匠,和商人沒有什麼兩樣,淡化和流失的是文化積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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