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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文樂被噴到停更微博,還被迫穿上了Fake?

如今寫篇關於余文樂的內容,似乎很難讓你在讀者眼中變得「不吹不黑」,因為無論怎麼寫,他好像都是黑的,有時候甚至會「越描越黑」...所以為了省事,不少公眾號總喜歡在關於余文樂的某些爭議性事情的結尾處,寫上一句:」對於發生在余文樂身上的XXXX事,你怎麼看?」

比如「打版」、比如「炒鞋」,不少文字工作者現在但凡遇到和余文樂有關的爭議事件,就瞬間變得沒有立場,即便他們原本是有立場的...

當「我怎麼看」變成「你怎麼看」,這是挺可怕的一件事情,因為一旦你沒有了立場,讀者只會變得更加人云亦云。

要說「打版」的話,既可以選擇循序漸進地罵,也可以為讀者分析下其他品牌的打版輝煌史;要論「炒鞋」的話,既可以往死里地罵,但也可以給讀者多科普下網民對於這個Emoji的用法...

正反兩面從理論上來講,沒有對錯之分,只是看問題的角度不一樣,想問題的思維模式不一樣,但是必須堅定自己的立場,把觀點傳達給讀者,這點尤為可貴。

內容多樣化、觀點犀利性的寶貴之處正在於,能夠為讀者提供看問題的不同視角以及思維高度,但是恰恰如今這樣或那樣在內容上的含糊其辭,流於形式,助長且間接性導致了關於大眾對余文樂的評價,呈現出幾乎不可逆轉的「一邊倒」趨勢...

當然,筆者並非刻意想去批判什麼,只是今天偶然間發現余文樂的微博已經停更一個月,才覺得這其中似乎與媒體在內容引導上的不足,冥冥之中存在著某種關聯。

微博上鍵盤俠越來越多的出現,在這個時代背景下是無法控制的,但是如果我們能夠賦予讀者更多樣化的視角去看待一個問題,或者某些爭議事件,是否能拯救出一部分人,讓他們不要跟風去當「鍵盤俠」呢?

微博停更一個月,並不值得大驚小怪,也並非不能說明問題。大概看了看微博下的熱評,不是玩梗就是惡意嘴臭,不是煽風點火就是陰陽怪氣...在這種情況下,余文樂發微博就等於自討苦吃。

說難聽一點,我感覺這幫人之前是恨不得余文樂死,但現在呢?我想或許他們會後悔。各位想想,余文樂要是不更新微博了,這幫人去哪裡打發時間找存在感?每天的怨氣往哪裡撒?快樂源泉去哪裡找?

余文樂表面上被搞的很慘,仔細想想,惡意評論帶節奏的這幫傻逼其實才是真可憐。

被種種網路暴力裹挾,顯然是大部分人並不願意看到的事情,而余文樂本人,也似乎有些巧合性的選擇這個時間節點上,脫離這個他隱忍已久的「是非之地」...

最近一個月來,他不再願意和像往常一樣,在微博上與年輕人分享日常生活、穿搭或者美食,他也一如既往的過濾掉那些負面評價,把時間和精力更多地用在陪伴孩子和家人身上。

學會隱忍,似乎是余文樂這幾年來為數不多的,做的挺睿智、挺高級的事。

但是我覺得余文樂再能忍,假設要是看到網上看到自己「穿Supreme假貨」的PS照,怕是也要怒髮衝冠。

值得一提的是,這裡並只有餘文樂一個受害者,相反這樣的「瘋狂操作」已經鋪天蓋地地出現在了淘寶、天貓上,被「利用」的明星包含了陳冠希、吳亦凡、窪冢洋介等潮流界響噹噹的人物。

筆者不知道這些商家是無知還是無畏,即便對於肖像權的保護意識連一點基本常識都沒有,那麼濫用、篡改別人的照片的行為,想必也沒有人會覺得是正當的吧?那麼這種行為是否又構成對肖像權的侵害,甚至對對名譽權的侵害呢?

為此筆者查了查資料:

「以營利為目的」的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的肖像;二是是以營利為目的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權,即使用者在主觀上,希望通過對他人的肖像的使用,獲得經濟利益。但是,所謂的「營利」並不是我們通常理解上的要有營利實事,只要有營利的主觀意圖,有客觀營利的行為,無論行為人是否實現營利目的,都構成「營利」實事。

顯而易見,通過擅自盜用、篡改明星照片,在未經過允許的情況下,為自己商品提高購買力、增加曝光量的手段,完全符合了「以營利為目的」侵犯他人肖像權、且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他人隱私權的行為。

這幫人將淘寶甚至天貓視為法外之地,為了沖銷量和業績,不惜利用一切不正當手段,令人深感痛惡。但是目前看來,這樣的惡劣行為不但沒有被規範和糾正,反而有越來越多的商家開始效仿...

從根本上來看,這顯然是公民法律意識薄弱所導致的。當然,也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加強監管力度,讓這樣侵犯他人肖像權的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也要讓這些不良商家擔負起應有的法律責任。

即便余文樂再「黑」

這次

也該還他一個「清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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