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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書法本質上是寫意的藝術

中國書法本質上是一種抒情寫意的藝術。唐代著名書論家孫過庭《書譜》認為,書藝之一道,奧妙就在於「達其情性,形其哀樂」。也就是說,點線筆墨,疏密聚散,無不是書家心情意緒的外化。孫過庭進一步舉例說,「寫樂毅則情多怫鬱,書畫贊則意涉瑰奇,黃庭經則怡懌虛無,太師箴又縱橫爭折。暨乎蘭亭興集,思逸神超,秋門誡誓,情拘志慘。所謂涉樂方笑,言哀巳嘆。」

寫字和書法的區別在哪裡?

中國書法本質上是寫意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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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也正是「寫字」的基本功用。換句話說,「寫字」是實用的,日常的應用是它的首要功能。由於這樣的原因,清晰、正確、快捷、明白易懂,便於流通,便成了「寫字」所必須考慮的因素。而對書寫工整美觀的要求,實際上也是為以上目的服務的。

我們不妨先從字源學的角度看看「文字」的含義。這裡列舉的是一些人所熟知的作品,因為文字內容本身以及情感指向的不同,便應在書寫時體現出「情」、「意」、「神」、「志」、「哀」、「樂」的不同情狀。這,正是從抒情達意的關鍵角度,把握住了書法藝術的本質特徵。

中國書法本質上是寫意的藝術

從保留形似較多的甲骨文、篆體到方塊形的隸書、楷書,乃至草書、行書,可以看出漢字一條基於實用關係而逐漸由繁到簡的演變脈絡。漢字從象形轉化到表意,也就是從具象轉化往抽象的符號。從漢字的結構來看,這時雖已看不出多少物象之形,但新文字的出現仍然是對自然物象進行提煉、概括、簡化而得,仍保持著對自然和事物的某種原始的摹擬關係,而且是實用與審美關係統一的結果。中國的漢字,是具有一定空間形象性的表意文字,每一個具體的字都有單獨的語義,不像西方拼音文字那樣僅是聲音符號,組合起來才構成單詞。漢字的筆劃組合變化多端,儀態萬方,形象生動,這就為書法藝術的創造提供了無窮的資源和無盡的空間。

「文」的本義為花紋、紋理。籠統而言,「文字」一般指記錄語言的符號。先秦時期,「文」一字已帶有文字的意思。到了秦代,「文」指獨體字,「字」卻專指合體字。按照東漢許慎《說文解字》的詮釋,「文」是基礎和根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乃是「形聲相益」生髮出來的。許慎的表述要言不繁,寥寥數語便清晰勾畫出文字由簡單而豐富的發展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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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也好,書法也罷,它們同樣以漢字為書寫對象。「書」,原本的含義為書寫、記錄、記載。「書法」一詞,則專指用毛筆書寫漢字這一書寫藝術。應當注意,中國的漢字包含著形、音、義三種基本要素。當然,第一要素也即字形學因素,是與寫字或書法最直接關聯的,但另外的兩種要素也並非與它們無關。文字作為一種語言符號系統,其意義在於社會交往,在於流通,其功能是傳遞信息。而這,顯然是通過「音」和「義」方得以實現的。

歷代書法家眾多,風格各異,所留下的書跡何啻恆河沙數?不過,我們萬不可忘記這一點,歷代書法作品面貌儘管千變萬化,結體仍只能以漢字本身的結構為出發點。作為方塊象形文字的漢字,其字體本身也有一個遞進演變的歷程。早期的文字,狀如簡單的圖案,多屬與人類自身活動關係密切的物象圖形。最明顯的例子,當是日、月、山、水、車、馬、牛、羊等象形字。隨著社會的發展,交往記事的需要增加,又按照形聲、指事、會意等方式組成了新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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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隸書出現,字體結構日趨簡化,象形因素減褪,這時文字的筆划出現了粗細長短變化,加上收放波磔的處理,便產生橫、豎、撇、捺、點等豐富的筆劃形態。以後楷書、草書和行書的出現,則更一步步豐富了筆劃點線的藝術表達能力。這樣,書法藝術便從一開始的側重字形結構走到了注重線條組合變化和整體空間構成,表現能力大大提高了。無須贅言,整體的藝術張力比單體文字的美化具有更重要的意義。

快捷、準確,而且工整地書寫出每個字元的筆劃結構,以清晰無誤的「形」傳達出正確的「音」和「義」,這是日常書寫文字的基本要求。那麼「書法」呢?這時,它還需往前邁進大大一步,它需要超越實用的目的,進入藝術審美的境界。也就是說,雖然它與「寫字」同樣在漢字「形」的結構起點出發,同樣不容忽略傳達文字本體「音」和「義」的基本職能,但實用不再是書法的首要之義,審美功能才是第一位的。

中國書法本質上是寫意的藝術

東漢書法家楊雄說:「書,心畫也」。所謂「心畫」,是心靈之跡,是感情的外化。誠然,當時楊雄所說的「書」多是指文字,但後來多被人引申至書法藝術。因為,正是這種抒情寫意的特徵,使書法家獲得了馳思遐想,施展才華的廣闊天地。

書法的用筆和線條也是從簡單到豐富的。在漢字書體演變至篆書的階段,字形還帶有較明顯的象形意味,筆劃線條也較規整劃一。這時的書法藝術,主要著眼點是在於表現文字自身的結構造型。

中國書法本質上是寫意的藝術

蔡元培在《圖畫》一文說:「中國之畫與書法為緣,而多含文學之趣味」。這說法雖僅著眼於一個角度,實已擷出了書法作為一門藝術的基本特徵。書法家以漢字為表現起點,通過點、線的組合安排,以強弱、疏密、輕重、徐疾的變化節奏,能營造出一種龍飛鳳舞,酣暢淋漓,有豐富內蘊的藝術形象。書法是形、意、神整合一體的,書寫者需通過筆道把自己充盈的內心情感和審美意趣傳達出來,使觀賞者從富於張力的書法藝術意象中獲得感悟或感染。這其中,最關鍵之點是動人以情。由此可見,中國的書法,本質上是一種抒情寫意的藝術。

書法是一種抒情寫意的藝術。這一說法,是從它的主體特徵,從藝術創作角度而言。書法作為一種視覺藝術,任何高明的抒情寫意都只有以直觀的視覺形象為載體才能體現出來。也就是說,所謂書法的藝術表現,只能是通過符合書法內在規定性的視覺語言形式系統而進行的。而在這個藝術形式系統中,「寫字」和「書法」都同樣需要遵循一些公共的「遊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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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監丨馮錯

編輯丨凌晨 Anna

責編 | 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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