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給我弟弟一套房子,就離婚」「離婚前,請你想清楚這三點」
文|公子逸
一個女人在後台留言:
「我老公家裡有三套房子,我們只有一個兒子。我娘家窮,過得不好,我弟到了結婚的年齡,女方家裡提出必須有套房。我們有兩套房子,沒人住。我想給我弟一套,但我老公就是不同意。
因為這件事,我娘家人都不怎麼跟我們來往了。我爸媽說,要是你們過得不好,我們也不張這個嘴。可你們過得這麼好,就光管你們自己,一點也不管父母兄弟,你們也太狠心了。
我跟我老公說,就是以後孩子結婚,也住不了三套房子,給我弟弟一套怎麼了。他竟然說,可以留給孫子。
我們是結婚後一起奮鬥的這些房產,我覺得有我的一半。我現在都有離婚的打算。因為離婚我也能分到一套房,我可以把這套房給我弟弟。
他現在不想離婚,但也不想給我弟房子,我們就這麼僵著,我到底該怎麼辦?
說實話,我對他也挺心寒的。我對他父母挺好的,要是他們家那麼窮,他妹妹要一套房子,我也會給的。但是,他對我們家裡人一點感情都沒有。」
但願以下的回答,能讓你對婚姻和親情清醒一點:
- 你父母弟弟提出這樣的要求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你和丈夫有能力奮鬥了這三套房子,是你們自己努力的結果。跟你父母和弟弟是沒多大關係的。
作為子女,你可以孝敬父母。但是,必須尊重你丈夫的意見。如果你丈夫不願意把房子給你弟弟,你就該尊重。畢竟這種不合理的要求,你父母就不該提。
如果你就覺得,你弟弟是親的,你願意把自己的勞動成果分給他。那麼,請你考慮另一件事。
- 你離婚後,把分給你的那套房子給你弟弟。你住在哪裡?你住在娘家的話,有住在自己現在的家裡,一家三口過日子舒服嗎?
我認識的一些女孩都有這種「犧牲」精神,我可以過得不好,我可以離婚,我甚至是可以不要自己的孩子,但是我得管我娘家,管我弟弟。因為我的娘家需要我。
你可以這樣做。但是,我希望你清楚後果。你放棄一切維護的親情,其實不過是你自己騙自己。能讓你如此犧牲的親人,根本不愛你。
- 女人在婚姻里最大拎不清是:認為娘家人的日子,比自己的日子重要。
有些女人的親情觀和婚姻觀就是有問題的。
不管是把房子給弟弟,還是把房子給小姑子,都不應該。親情,從來不該是如此體現的。婚姻,更不是該如此經營的。
一個女人,一定要記住,不管是親人還是對愛人,你愛他們,不能超過你愛自己。你首先要學會愛自己。不管是親人的要求,還是愛人的要求,一定要是合理的。如果不合理,就沒有答應的必要。
這該形成你自己獨有的底線。
你可以孝順。誰沒有父母呢?但是你的孝順不能達到扶貧的地步,即使你覺得你有能力有資本,也要看你這樣做,是不是真的對親人好。
尤其是結婚後,你維護的該是你小家的利益,而非大家的利益。就像這個女人,她現在的日子很好,但是為了給弟弟一套房子,跟丈夫離心,兩個人甚至到了離婚的地步。
但是,她離婚就真的對她好嗎?
不過是失去了現在擁有的幸福,也看清了親情的薄弱而已。其實,她完全沒必要把自己陷入如此的境地。
她的弟弟是成年人,該自己掙錢買房子。她可以幫娘家,但一定是救急不救窮。
至於她的丈夫,也不是無情,而是正常的「自私」。他自己奮鬥的勞動成果想要留給自己的子孫,再正常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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