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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者的宿命:被打臉、或成為復讀機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文|航通社,作者|書航

上一代人有剪報的習慣,把某一個新聞從報紙上剪下來,然後貼到小本本上。對於我們來說,現在更容易了,就是複製網頁上的文字,粘貼到自己的知識庫里。我自己也有一個這樣的書摘系統。

這幾天,我花了一點時間,回頭看自己兩三年前剪輯的文章。結果發現,其中很有一部分不再值得保留。這是很有趣的事情。想必我寫了四五年的各種文字,其中也很有一部分是如此「速朽」的。

壽命不長的文章,主要有兩個問題。

問題一:被打臉

一是當時所講的事情,受到當時掌握信息的局限,可能有偏差甚至完全南轅北轍,回頭看已經失去了參考意義,甚至淪為笑柄。

比如說,有些文章講家樂福中國怎麼樣順應市場做調整的(比如評價小店面「家樂福 Easy」),隨著家樂福中國賣給蘇寧,一些當年的「先進經驗」也都打上了大大的問號。

還有很多文章講過赤兔,這是領英 LinkedIn 在中國分支機構全面「放權」之後的產物。我記憶中,從沈博陽到位領英的第一天開始,他們就特別想方設法去解決所謂跨國公司在華「水土不服」的問題。關於赤兔的文章自然也有不少是誇獎的,但終於它還是完全下架了。

像這種簡稱「打臉」的情況,一直是我們這種評論者要面對的風險,萬一出現這種情況,也是對論者專業性的根本質疑。所以,你會很容易發現大多數評論文章樂於採用批評和質疑的口吻,因為這樣相對不容易出錯——絕大部分新生事物都是成功少,失敗多;而萬一失敗了也不丟人——跟你一樣想的人還有很多。

魯迅說他那時候的「導師」們「都說不可向東,或西,或南,或北。但不說應該向東,或西,或南,或北」。我初讀這段話只覺得老人迂腐保守,但輪到自己,方才知道保守背後的原因是不敢付出代價;而每一個「不可」的背後都是過往的「代價」。

問題二:復讀機

二是另外一些內容,可能經歷了長時間的歲月洗刷,依然歷久彌新,從而後來很多文章只是對前人的簡單重複,或者最終可以抽象出同一個結論。

例如現在一直在討論拆分 Facebook 的問題,談巨頭壟斷的問題。但是我在 2016 年就看到有文章寫「雙寡頭壟斷」 [1],以及平台經濟和壟斷之間的異同。這些論點現在看依然似曾相識,因為我每隔幾天就能讀到差不多類似的評論——我相信後面那些都是作者自己總結出來的。

再有就是共享單車。它給人們演繹的是一個企圖把克里斯·安德森《免費》等書所述的,在可無限複製的「比特」世界行之有效的商業模式,在「原子」的實體產品領域也複製一次的劇本。結果沒想到,實體物品的製造,流通和退出,無時無刻不消耗著企業、用戶和整個社會的成本,泡沫消退後造成了更大的經濟損失和資源浪費。

此後共享單車的經驗就被多次套用在共享充電寶、無人貨架、抓娃娃機等各種各樣的實體產品利基市場。說句實話,很多時候看後續寫這些「賽道」的文章,其實也就是在它們跟共享單車之間做「找不同」。

我也看到有做深度報道的專業記者說,他們會感到一種無力感,因為他們職業生涯初期所做的報道,過了幾年甚至十幾年還「能用」——裡面所說的問題毫無改善跡象或甚至變本加厲,只是當事人的名字在變。我想這也是《南方周末》之前說的「在無力中有力」的一個來源。

如果很不巧,你所寫的一些事情,恰好在很早以前就寫完了,今天把它拿過來重新發一遍還能用,這會讓你覺得自己這麼多年來說的都是車軲轆話,好像江郎才盡了一樣。這對於專欄作者來說應該是非常悲慘的一個事情——可能馮大輝的《小道消息》除外,他經常特意選好日子重發舊稿,說不定我也應該這麼做。

透過兩個問題看知識付費

這兩個問題幾乎對任何類型的創作者都存在,特別是知識付費。

經過三年多發展,知識付費剛過了「元年」就迅速過氣,可謂「出道即巔峰」。知乎的周源曾將知識付費的困難概括為「復購率降低、完課率降低、使用時長降低」的「三低」。

套用上述兩個問題看知識付費,一些困境的成因也就清晰起來。

要麼作者們所寫的東西是緊跟時事編出來的,由於種種限制(最常見的是按時交稿的壓力),並不能面面俱到,精雕細琢。所以一旦事情發生了翻轉,有些內容就會顯得非常滑稽可笑,而為此交了錢的人恐怕更要欲哭無淚。

如果說,有個平時給別人解決社交問題的導師,他自己的人際關係卻不能做很好的處理,甚至因此還上了一陣微博熱搜什麼的,他今後怎麼打理付費課程也就變得比較尷尬。

要麼有些內容溯源看一下,可以發現是將原先已有的經典作品去摘抄微縮,也就是對前人的簡單重複。那這種東西的製作門檻也相對較低,一般能分發出去的話,沒有特彆強勢的渠道,就只能是碰運氣。

《智族GQ》的熊阿姨說過,她的朋友看到有學生投簡歷,將「對原創稿件進行洗稿,再次發送」什麼的寫到了簡歷裡面。但這個崗位是投資公司媒體運營的實習生,所以她只能說:「你覺得這個行業崩塌嗎?那我覺得這也不是我們行業的人呀。」 [2]

這類產品,相對的只能去所謂「下沉市場」,就是對從來沒有接觸過的那些人,先讓他們接觸這些別人嚼過一遍的東西,他們就覺得好像已經很好了,等到讀者們有一定程度的底子之後,再慢慢的讓他們去接觸那些知識的「正品」。

但這又涉及到上文所說的「原子」與「比特」的差異,只不過是反向的。拼多多們之所以只能給「下沉市場」提供那種相對廉價的產業替代品,是因為實物生產和分發都是需要成本的;而對於無形的知識產品來說,讀到一本正版作品需要付出的成本,跟讀到一個被人轉手過的「知識付費」產品是基本一樣的。

所以,對尚無鑒賞能力的人們提供「二手貨」,而不是直接讓他們接觸原版知識,不僅註定是「一鎚子買賣」,也不一定是道德的。

解法何在?

所謂「被打臉」的問題,嚴格地說並不能算是問題,它只是在追求全人類共同理想之一——預測未來時又一種失敗的嘗試。

如果你能總體上保持一個很低的「打臉率」,但同時又不完全是批判,而是真的給人指對了路的話,那麼你就是下一個托夫勒(《第三次浪潮》寫於 1980 年!)、凱文·凱利(《失控》寫於 1994 年!)、郭明錤或者米克爾。他們老了以後難免被看作是總說正確的廢話的「神棍」,但這難以掩蓋他們偶爾一次至關重要的正確預言的光輝。

所以,對付「打臉」創傷最好的辦法是適當降低心理預期,畢竟預測失誤是一個正常現象。

而總是重複前人經驗的問題,嚴格地說則是對自己內心的一種拷問,就是這麼做下去值不值得。

特別是,你越是對你的文字和想法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精力,就越容易在做出來又發現「撞車」的那一瞬間崩潰。

我個人的對策是,竭盡全力加大閱讀量和提升信息檢索的能力,在成稿之前就儘可能找到可能有的同題內容,再增補內容來體現出差異。

也有人做了另一種選擇,就是親身參與到他們報道的對象的發展中,比如直接買股票。如此一來,這家企業的共性與個性,在你看來都會被放得很大,你會很看重哪怕是一個細枝末節的差異點,也就不會因為大而化之的視角而沮喪。

不過可能只有國內媒體會允許這麼做;西方媒體的倫理規範都要儘力避免利益關聯,如有都要一一申報。

在地理層面,如今已經幾乎沒有未被前人踏足的高山、密林、大漠或冰原;在科學和人文領域,也幾乎不存在尚未被採摘的低垂的果實。一想到生下來就有無數人做著跟自己一模一樣的事,而自己的所想所為也並不特殊,甚至連活著的意義都要重新確認一次了。當安東尼·波登行遍萬里路之後,無路可走的他選擇了自殺。

一想到我們寫作者關心的,僅僅是自己的某個文章或想法是否重蹈覆轍的問題,我們足以為此而慶幸。

和其他人一樣,寫作者最重要的任務也是找尋自己工作和生活的意義,希望每個人都能如願以償。

[1] 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68788

[2] https://mp.weixin.qq.com/s/JQEBG3AIDjB3xeg_3JZ8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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