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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孩子選擇不離婚?最殘忍的父母,都是拿著愛的名義傷害孩子

有人說:「為了孩子,再難都要撐下去,我不能離婚。」但《都挺好》告訴我們:貌合神離的父母和矛盾不斷的家庭,對孩子的傷害更大。

很多父母都會打著「為孩子好」的名義,在一段破碎的婚姻中苦苦掙扎,想著為了孩子,湊合過就得了。但卻不知道,冷戰、暴力、爭吵......

這樣湊合的婚姻給孩子帶來的傷害其實更大。父母以為為了孩子成長而選擇做出犧牲,並且覺得這種「犧牲」後總會有回報的。其實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這樣的婚姻不僅是對自己感情的不負責,更是對孩子成長的不負責。

為了孩子而將自己捆綁在不幸的婚姻中,並不代表你愛孩子。愛不愛孩子,從來都不應該用家庭的完整性來衡量,而是在於父母是否給予了孩子足夠的陪伴和關愛。

離與不離始終都只是大人的選擇,不要總把「為了孩子」掛在嘴邊。離婚之後,難道就不能好好愛孩子了嗎?就算不是夫妻了,不在一起了,只要有一顆愛孩子的心,就能讓孩子感受到愛。

王菲曾離婚兩次,但這並不代表著她不是一個好媽媽,正如她自己所說:「感情是我自己的,這不影響我做一個好媽媽。」在和李亞鵬離婚後,她仍時不時去看望女兒李嫣,帶她去海邊、去博物館、去上舞蹈課,而李嫣也成長為了一個開心的女孩子。

很多女人覺得到了年紀沒結婚或者結婚後離婚,是件很丟臉的事,其實這兩點都不丟臉,前者選擇不將就,不為了結婚而結婚,活出了真實的自己;後者選擇結束一段婚姻,是婚姻中兩個人共同的選擇,也沒有犯罪,為什麼要有沒臉見人的念頭呢?

但每個家庭的實際婚姻狀況不同,孩子能理解和接受的程度也不同,在選擇結束一段婚姻的時候,還是需要從自己的實際情況出發,思考有沒有必要繼續維持這段婚姻。

特別是對結婚還不到兩年的夫妻來說,如果有小孩,還是需三思而後行,畢竟婚姻剛開始的兩年是磨合期,吵架是正常的,在爭吵中才能不斷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如果結婚已經很多年,但是仍然不斷爭吵,沒有改變,那就要有必要考慮離婚了。

如果真的想為孩子好,就應該珍惜已經擁有的婚姻、家庭,努力營造一個和諧、幸福的家庭環境。如果確實無法讓孩子擁有一個完整的家,但至少可以拼盡全力給孩子一個開心的成長環境,即使這個家不完整。相對於每天讓孩子惶恐的目睹父母爭吵,倒不如選擇離婚,讓孩子在一個安靜且穩定的環境中長大。

相愛容易相守難,再浪漫的愛情,終免不了為柴米油鹽的瑣事煩惱,時間一久,戀愛的激情也就被慢慢磨滅了。婚姻需要的是夫妻雙方的共同維護和經營,我們要嘗試站在對方的立場考慮問題,適當的妥協,一味的堅守自己所謂的「原則」,只會使婚姻更快的走向終點。

當問題與矛盾來襲,要理性的去解決,如果婚姻真的已經到無可挽回的地步,就離婚吧!單親家庭的孩子一樣可以擁有幸福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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