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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廠番子讓人聞風喪膽,大唐不良人的刑罰也很嚇人

《長安十二時辰》熱映,裡面一些詞,相信很多朋友都是第一次聽到。

比如,雷佳音所演的張小敬,他是不良帥。

在讀古書時,我們常能看到一個詞,良家子。

顧名思義,就是平民人家、清白人家、好人家的孩子。

是孩子,不是兒子。

因為也可能是女兒。

所以,看到不良以及他手下的不良人時,免不得也望文生義。

比如1997年出版的《唐五代語言詞典》是這樣解釋的——

唐代官府徵用有惡跡者充任偵緝逮捕的小吏,稱為不良,俗又稱之為不良脊爛,其統管者稱不良帥。

看到這個解釋,不免覺得奇怪,大唐沒人了嗎?

(長安劇照 圖源網路,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要用有前科的混混來維持治安?

《長安十二時辰》設定的年代,離安祿山起兵反唐,還有十一年,正是盛世之時,怎麼會搞出這種糗事?

那麼,不良人到底是些什麼人?是做什麼的?

不如看幾個例子。

唐朝筆記小說《劉賓客嘉話錄》記載:

相國李司徒勉為開封知縣尉捕賊。時有不良試公之寬猛,乃潛納人賄,俾公知之。

李勉,生於唐玄宗開元五年,雖為宗室,官場起步卻只是個縣尉。到位之後,不良想要看這位新官是個怎樣的人,於是受人賄賂,還故意讓人知道。

雖然網上很多資料里,都只提到這一句,實際這個故事還有後續。

李勉知道以後,「召告吏卒曰:『有納其賄者,我皆知之,任公等自陳首,不可過三日,過則舁櫬相見』。」

他召集吏卒等人,說你們的醜事我都知道了,三天內自首,當沒發生過,否則,要你命。

從中可見,前文的不良,與後文的吏卒是相對的。

說白了,不良就是縣尉手下捕快一類人物。

有朋友看到此處,可能更想知道的是,後來那個納賄的不良人自首了嗎?

故事的有趣之處就在這裡了。

這傢伙不但沒有如期自首,反而在第四天上班時,抬著口棺材來了。

這不是赤裸裸地示威嗎?

換了別人,可能覺得,這人牛啊,難道有後台?

得勒,咱新來的,先服個軟,慢慢調查清楚再整。

可李勉是皇族啊,怕個啥?

當即命人搞來石灰,鋪到棺材裡,這還不算,又往裡面塞了很多荊棘,逼著那傢伙睡到裡面,釘死棺材蓋,扔到汴河裡去了。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看起來,這不良,還真像混混呢……

是不是前面那個解釋,並沒有錯呢?

我覺得還是錯了,因為我不相信大唐行政機構,真會傻到招曾經的犯罪分子來做有編製的緝捕人員,畢竟,人都是要臉的,何況朝廷?

但,從上面這件事來看,這個不良人,確實是有點桀驁不馴啊……

對的,實際上,我們可以肯定的是,不良人是有編製的,是縣尉管的。

但他們又跟那些中規中舉的人,不一樣。

再來看個例子。

宰相李適之在與李林甫的權斗中失敗,被罷相。李林甫並未就此罷休。開元六年,隋煬帝玄宗、掌管財政的楊慎矜被牽連。與他關係密切的太府少卿張瑄於會昌驛被捕。

主審者盧炫先是好聲相問,張瑄不答。又上了各種刑罰,還是不開口。

沒辦法了,「乃令不良枷瑄,以手力絆其足,以木按其足間……瑄竟不肯答」。

說白了,就是讓不良人給他上大刑。

不良人所上刑罰有多痛苦呢?

腰細欲絕,眼鼻皆血出。

用朋友們熟悉的話來說,不良人不就是干臟活的嗎?

(張小敬劇照 圖源網路,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正規的捕快們不願干,幹不了的活,不良人不怕,他們來干。

由此可知,這些領工資的人,是狠人。

但這些狠人,並非來自有惡跡者,而是比亦正亦邪的那類。

畢竟,偌大長安,找點既無劣跡又不按常理出牌的人,並不難。

寫到此處,我不由得想到這一個詞——

東廠番子。

番子是什麼?

《明史 刑法志》記載得很詳細——

凡中官掌司禮監印者,其屬稱之曰宗主,而督東廠者曰督主。東廠之屬無專官,掌刑千戶一,理刑百戶一,亦謂之貼刑,皆衛官。其隸役悉取給於衛,最輕黠獧巧者乃撥充之。役長曰檔頭……專主伺察。其下番子數人為幹事。京師亡命,誆財挾仇,視幹事者為窟穴……番子即突入執訊之……名曰乾醡酒,亦曰搬罾兒,痛楚十倍官刑。

從中可知,從掌刑千戶到理刑百戶到檔頭到幹事,都來自錦衣衛。而且,役長和番子,都是錦衣衛里「最輕黠獧巧者」。

如果回到明朝,督主選人的時候,大概會說,將聰明伶俐的選上來。但到了修《明史》的清朝,輕黠獧巧顯然正是狡猾奸詐之意了。

罪人罪官,寧入刑部大牢,也不願入錦衣衛獄,因為番子們的刑罰,比那些法律認可的,痛苦十倍。

錦衣衛的幹事們如此野蠻,所以當時的人才會把他們斥為番子,罵他們不是文明人。

那麼,唐朝的不良,是不是也是這樣來的呢?

雖然不良和番子,都是通過正規程序入職的,但他們做的,是人人都知道卻又拿不上檯面的事——畢竟,檯面上的人還顯得要廉恥啊——百姓們便給他們送上這樣的「惡名」,叫的越多,也就約定俗成了。

然而,與東廠番子天下聞名不同,大唐不良人卻少見於史籍。宋元之際的作者,在引述唐朝史料的「不良人」時,多將其直接刪除,以「敕令捕賊」等代替,忽略捕賊的主體。直到明清,才又從殘存的記載中,將這詞「撿」了起來,稱「緝事番役,即唐之不良人」。

(錦衣衛劇照 圖源網路,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關於不良人的學術研究並不多,日本明治大學文學部講師石野智大的《唐代縣行政下「不良」的犯罪調查》(不是不良人犯罪,而是他們調查犯罪)算是詳細的一篇。

他提到,現在可以確認的案例只有從唐代前期的貞觀年間到天寶年間為止的……不良作為維持治安的要員,從事包括追捕盜賊在內的犯罪搜查工作。尤其長安城內的長安縣和萬年縣,不僅存在不 良,還存在有統率他們的不良主帥,他們獨自進行犯罪搜查 ……不良被認為是縣行政下的捕快……與縣尉是直接上下級關係……部分不良的搜查和舉止存在粗暴的一面。

或許正是不良確實不良,所以,他們作為縣尉統領下的一個部門,逐漸被壓縮、廢除,併入其他捕快之中。

當然,失掉的只是名字而已。他們做的那些事,仍有人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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