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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垃圾與濕垃圾:兩個垃圾桶解決分類是否可行?

作者:金滿樓

最近這些天,上海市民在垃圾分類這件事上可真忙壞了。

按規定,從7月1日開始,上海開始正式推行垃圾分類,其中分為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濕垃圾和干垃圾四種,分類不當或將受到處罰。

論文明程度和居民素質,上海市民在全國是當仁不讓,選擇上海作為試點毫無問題,但因為事情還是有些倉促,並且分類有些疑問,網上吐槽主要有以下問題:

一是分類不清,尤其後面三種,經常出現混淆;

二是垃圾投放規定時間,很多人上班早出晚歸,搞到沒法丟垃圾;

三是新規定下,垃圾箱、垃圾點都需要重新投入,並且需要大量人力進行監督;

四是居民對垃圾分類進行處理後,垃圾車裝運等後續工作是否合乎規定,也有人表示疑問。

對於居民來說,最困擾的還是垃圾如何分類的問題。曾有人借用小豬進行比喻:小豬吃了會死的是有毒垃圾,小豬能吃的是濕垃圾,小豬不能吃的是干垃圾,賣了換錢買豬肉的是可回收垃圾。

這個比喻相對來說是比較恰當的,但也不完全準確方便。

首先說有毒垃圾,這個是最容易區分的,通常是過期藥品、油漆之類,這種因為危害大,所以居民也比較警惕。但通常來說,這種垃圾投放量很小,完全沒有必要列入「四筒」之一,而只需在小區門口設置一個投放點就足夠。

對居民來說,真正的垃圾大頭其實是廚餘垃圾,包括菜葉水果食品之類,也就是四個分類里的濕垃圾。簡單說,濕垃圾就是經過粉碎發酵後可以做基肥、不會污染環境的那種,這是區分它的最主要標準。目前的干、濕垃圾在這個問題上似乎存在混淆,由此造成了很多混亂。

值得一提的是,廚餘垃圾或者說濕垃圾不應該使用塑料袋,而應該使用可降解的垃圾袋,以便於直接進行處理,否則垃圾袋混進去再拆出來,一則不衛生,同時也造成勞動的浪費。

竊以為,在推行垃圾分裂的開始階段,有關部門應向居民免費提供這種專門的可降解的無害垃圾袋,等到習慣形成後,再由居民自行購買。這種做法,雖然開始成本較高,但比之用普通塑料袋,是十分必要的,居民也應該對此買單。

至於干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不建議由居民進行處理而應該集中交給專門的人員進行處理。原因很簡單,干垃圾和可回收垃圾都是不能被大自然直接化解的那種,而且多數是複合材料、人造材料,如塑料金屬等。這類垃圾多種多樣,一般居民實際很難區分,即便區分,實際也要進行後期處理,造成重複勞動。

從這個角度上說,不如將可回收垃圾劃入干垃圾的範疇,這樣可以一起打包,由後期人員去專業分揀,沒必要把這個責任放在居民頭上。

當然,目前很多居民其實是將可回收物賣給收垃圾的人換點買菜錢,這個不妨鼓勵。如果嫌麻煩,直接併入干垃圾也無不可(事實上每個小區都有人專門去垃圾箱里挑揀可回收物)。

除了做有害垃圾、濕垃圾、干垃圾的區分外,居民通常還有一種,那就是大件垃圾,比如一些損害的桌椅家電等,這個通常也有讓收垃圾的人來處理或變賣,但也有一些是不收的,這就造成了大件垃圾丟在垃圾箱邊上的亂象。

對於這種問題,建議每個小區分季度集中處理。換言之,如果大件垃圾能夠被收走最好不過,如果不能,最好由小區規定每個季度定一天集中收取,這樣既方便了居民,也減輕了環衛部門的工作。

事實上,目前每個小區都有收垃圾的專門人員,可回收物和舊家電本身是其業務範圍,如果推行垃圾分類,也不妨利用起來,包括他們之前不肯收的大件垃圾,完全可以由他們收了後交給有關部門進行處理並獲得一定的報酬,這樣就很好的解決了兩頭不管的問題。

簡單說,居民廢棄物其實就是四類,第一是濕垃圾(廚餘垃圾),第二是干垃圾(可分揀可回收的小垃圾),第三是有毒垃圾,第四是大件垃圾。

從比例上說,第一類大概佔據60/%,第二類在30%,三、四類的有毒垃圾和大件垃圾都是很少的,一年也就是那麼幾回而已,完全沒有必要和乾濕垃圾並列。

如果垃圾分類主要集中在區分干、濕垃圾的話,基本上不會對居民造成困擾和額外負擔。大體而言,基本和從前一樣,每個門洞前設置干、濕兩類垃圾筒就夠了。

老實說,現在一些舉措更像是讓老百姓學習再學習,說難聽點就是折騰百姓,是那些坐辦公室的拍腦袋想出來的,尤其投放時間,純粹扯淡。

不得不說,如果政策太不通人情,讓居民無法正常拋垃圾,帶來的後果很可能是惡意報復,比如直接扔大馬路上什麼的。如果是這樣,未免就太違背環保的初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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