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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寶 「商標案」發回重審,曾行賄廣葯300萬港幣簽補充協議

文|每日人物楊詩煜 編輯王輝

7月1日晚,加多寶發布了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就「王老吉」商標侵權糾紛案裁定的公告。文中提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原民事判決,並將此案發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

王老吉於2日回應稱,發回重審並不意味著最終的判決。

自2010年起,這兩位涼茶界的巨頭已博弈九年,期間圍繞著「王老吉」商標、「紅罐」包裝和一系列廣告語打的官司,不勝枚舉。而這次重審,或將再一次掀起涼茶市場的風雲。

合作

1990年,加多寶集團的創辦者陳鴻道與香港王老吉達成了合作協議,後者授權陳鴻道使用王老吉涼茶的秘方與商標生產飲料。

當時,由於香港王老吉百年老鋪的經營者——王老吉海外第五代傳人王健全、王健儀經營不善,王老吉涼茶的仿品在東南亞甚至美、英等國大行其道。

1992年,拿著香港王老吉授予的秘方和商標,陳鴻道開始在東莞建廠生產、銷售涼茶。不過,時為羊城製藥廠的廣葯集團在1983年就已註冊「王老吉」這一商標。因此,在那段時間裡,陳鴻道的涼茶一直以「清涼茶」的名字在內地銷售。

公開資料顯示,1995年3月,陳鴻道和廣葯集團簽訂了第一份商標許可合約。自此,香港和大陸兩支「王老吉」通過鴻道集團,在分割80餘年後第一次建立起聯繫,三方達成瓜分市場的協議。

協議中提到,羊城葯業王老吉食品飲料公司批准鴻道集糰子公司加多寶在內地使用「王老吉」商標,生產銷售紅色紙包裝及紅色易拉罐裝涼茶飲料權,而飲料的獨家配方,則由香港王老吉後人王健儀提供。合約規定,在2003年1月之前,加多寶都可以使用王老吉的商標。此外,雙方不得使用對方產品的任何包裝裝潢。

為了獲得「王老吉」的商標,加多寶也付出了金錢的代價:第一年,鴻道集團需向廣葯集團交付商標使用費60萬元,此後每年遞增20%。同時,香港王老吉也不能在內地出售。

自此,加多寶開始「名正言順」產、銷紅罐王老吉涼茶,銷售範圍在中國內地逐步擴張。

值得注意的是,在當時,廣葯集團從未生產過紅罐包裝的王老吉;而此後為了以示區分,廣葯的王老吉涼茶也一直以綠色利樂包裝面市。

就商標使用費和使用期限的變動,二者於1997年和2000年分別簽署合約,規定加多寶可使用「王老吉」這一商標至2010年5月2日。2002及2003年,加多寶和廣葯又簽署了兩份補充協議,將商標租賃期限分別延長至2013年和2020年。

事情的轉折點發生在2005年,時任廣葯集團總經理的李益民因受賄而入獄。據了解,在兩次補充協議簽訂前,他收受了陳鴻道共300萬港幣的賄賂。也因為這個原因,在廣葯與鴻道集團後來的官司糾紛中,這兩份協議也被裁定為無效。

分裂

「怕上火,喝王老吉」這句廣告詞出現之後,加多寶紅罐王老吉火了。

公開資料顯示,加多寶在2003年投入逾1億元的廣告費。巨額廣告費帶來的直接收益,是紅罐王老吉在同年實現的同比飛躍400%的銷售額。截至最初協議商定到期日期2010年,紅罐王老吉銷售額已達150億元。而據公開資料顯示,2011年,廣葯綠盒王老吉的銷售收入尚不及20億元。

不知是否因為眼紅加多寶靠著「租」來的王老吉商標一路順風順水,搶佔自己的市場份額,2010年,廣葯集團向鴻道集團發出律師函,認為對方是憑藉非法手段行賄才取得兩份補充協議,協議無效。

如若無效,加多寶要歸還「王老吉」這一商標。可以預見的是,加多寶這麼多年辛辛苦苦重金鋪就的美名和銷售渠道,都將成為廣葯撿的現成便宜。

2012年,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定補充協議無效。不服為他人作嫁衣裳的加多寶也展開了一系列反擊,行為包括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曠日持久的包裝和廣告戰

加多寶反擊的,還有一系列的廣告宣傳。

在各種廣告中,加多寶宣傳「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已改名加多寶」、「不再使用過去十七年沿用的商標」、「還是原來的配方,還是熟悉的味道」。

不甘示弱的廣藥王老吉,也推出了屬於自己的紅罐王老吉。巧合的是,新版王老吉不僅包裝與加多寶時期相同,宣傳語「怕上火,喝王老吉」也絲毫未變。此外,多數觀眾也注意到,新版王老吉宣稱「紅罐王老吉從未更名」、「任何宣傳紅罐更名均屬虛假信息」。

除了通過廣告詞證明身份之外,2012年11月,廣葯集團又以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等廣告語涉及虛假宣傳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13年1月31日,廣州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因可能存在「虛假宣傳」,加多寶應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或與之意思相同、相近的廣告語進行廣告宣傳的行為。

2月4日,加多寶涼茶官方微博連續發布四條主題為「對不起」的自嘲系列文案,羞辱廣葯。

隨後,一方不服上訴還未完成,另一方又抓住「小辮子」提起訴訟……廣葯和加多寶之間的「官司戰」可謂曠日持久。

2014年底,法院駁回加多寶關於「包裝案」的全部訴訟要求,加多寶又輸一城。次年4月20日,加多寶宣布將市面上銷售的涼茶包裝由紅色全部更換為金色。

2017年,結合紅罐王老吉涼茶的歷史發展過程、雙方的合作背景、消費者的認知及公平原則的考量,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廣葯和加多寶均對紅罐包裝發揮了積極作用,將這一包裝裝潢權益完全判歸一方所有,均有失公平,並可能損及社會公眾利益。

因此,二審裁定,在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和尊重消費者認知並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紅罐包裝可由廣葯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共同享有。

2018年6月15日,加多寶宣布紅罐加多寶重新上市,金罐和紅罐兩種包裝將在市場上同步銷售。至此,加多寶終於扳回一城。

又起波瀾的「商標案」

2012年被判補充協議無效後,北京一中院終審又裁定加多寶禁用王老吉商標。

據澎湃新聞報道,商標之爭原本到此可以結束,可廣葯集團2014年突然向廣東高院提起訴訟,稱包括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在內的六家加多寶系公司侵害廣葯集團「王老吉」註冊商標,造成廣葯集團經濟損失10億元。2015年2月,廣葯集團又將索賠金額提高至29億元。

隨後六家加多寶公司向廣東高院提起反訴,又向最高法上訴。2015年11月9日,廣東最高人民法院下達裁定,認定加多寶反訴不符合受理條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8年7月,「王老吉」商標糾紛案一審判決裁定6家加多寶公司敗訴,並要求6家公司自判決發生法律效力起十日內,賠償廣葯集團相關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4.41億元。

判決發布當日,加多寶集團官方網站即發表《加多寶關於商標糾紛判決結果的聲明》,稱自己不服一審判決,並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該一審判決不會生效。

此外,加多寶還在聲明中提到,自己堅持認為,在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間,自己和廣葯是合作關係,並依據協議履行義務享受權利,根本不存在所謂侵權問題。

經歷了為時一年的漫長等待,加多寶的上訴終於得到回應。7月1日晚,加多寶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就商標侵權案的裁定公告,稱最高法院裁定撤回一審判決,案件重發廣東高院重審。

對此,王老吉於2日中午發表聲明,稱發回重審不意味著最終的判決。目前情形來看,在這一場紛爭中,王老吉和加多寶究竟誰贏誰輸,還是一個巨大的未解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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