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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這小區高空拋物,私家車被墜物砸了個坑!

近日,有市民向記者反映,她所在的小區,一輛停在樓下的私家車被樓上突然墜落的裝修材料砸中,車頂被砸出明顯下凹的痕迹。「幸虧沒有砸到人,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隨著城市化進程加速,我市高層小區愈來愈多。記者調查發現,在生活中,故意的高空拋物偶有發生,非故意的高空墜物隱患也較常見。這不禁引人深思——

樓上「肇事」,樓下遭殃?

近日,有市民向記者反映,她所在的小區,一輛停在樓下的私家車被樓上突然墜落的裝修材料砸中,車頂被砸出明顯下凹的痕迹。「幸虧沒有砸到人,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她說。

6月27日上午,記者走訪了該小區。一樓的物業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說,小區是今年年初剛交付使用的樓盤,不少業主正在裝修,這段時間確實出現過裝修時高空墜落石子及鋁合金的事件,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梅列區一小區樓下的小車被高空墜落的鋁合金條砸了一個坑

像這樣的高空拋物、墜物現象多嗎?記者接連走訪了其他社區。

在三元區芙蓉社區,記者看見,一些老舊住宅樓一層陽台的頂棚上有不少垃圾墜物。小區居民李阿姨說,因為這裡居住的人員較雜,小區高空拋物現象不少,主要是廚餘垃圾和一些食品包裝袋、塑料袋、煙頭、紙屑等雜物,她自己就曾差點被樓上拋下的一大包塑料袋食物殘渣砸中。「那棟住宅樓每一戶都安裝了防護網,丟下的塑料袋體積較大,很明顯是有人刻意壓扁後從防護網空隙塞出來扔向大街的,這種行為很不文明。」她說。

與高空拋物不同的是,記者近日探訪發現,我市多處住宅樓存在居民在陽台邊放置花盆養花的現象。有的住宅樓甚至沒有任何防護措施,僅僅在陽台的外側安裝著一個鐵架,鐵架上擺放了一盆盆鮮花。如今正值暑假,每天晚上,許多老人帶著孩子從樓下經過。

「我好幾次和業主說過這個問題,但小區因為沒有發生過花盆墜落事件,所以沒有引起業主的重視。」小區物業管理人員老羅說,鐵藝使用時間長了容易產生鏽化,在陽台鐵架上養花安全隱患大,狂風暴雨來臨時,可能導致花盆掉落,砸傷行人。

因為該小區樓房設計問題,在晾曬陽台邊側,空調外機觸手可及。記者發現,不少業主「合理利用」空間,在外機上晾曬鞋子或土特產品。老羅告訴記者,大風一吹,外機上的物品經常往樓下掉落,所幸一樓是綠化帶。「現在夏天到了,幾乎家家戶戶用空調,外機震動厲害,上頭擺放的東西,更有可能被震到地下。」

樓上「肇事」,樓下遭殃。採訪中,記者聽說不少高空拋物的事件:居住在美地大道一樓的一位業主,曾遭遇切菜板「從天而降」的可怕經歷,所幸沒有砸中人;在三元區城關街道,一位環衛工人在清掃街道時,曾被二樓裝修工人失手拋下的扳手砸中腦袋,血流不止;在梅列區某大型樓盤,有一回,高層業主在裝修新房過程中,一扇鋁合金窗戶不慎砸落在地,幸虧當時無人經過……

高空拋(墜)物「頑疾」如何治理?

由於高空拋(墜)物現象時有發生,在監管方面,越來越多的小區安裝了監控攝像頭,小區物業可通過監控及時發現向外拋物的人員、行為,或置於高處的危險品,及時提醒住戶安全處置。萬一發生違法行為,這些監控也更利於查找物主、利於追責。

浙江杭州一小區就特地購置了47個廣角攝像頭,每個距單元樓約10米,呈60度至80度朝天仰拍。監控內容可存1個月,能24小時查看,就算丟個煙頭都能找到人,且有特定角度不會侵犯住戶隱私。報道稱,自從安裝了朝天攝像頭後,小區高空拋物事件基本杜絕。

小區的防高空拋物攝像頭

「安裝廣角攝像頭除了需要考慮是否侵犯住戶隱私權的問題,還涉及到經費問題。」三明城投熙城物業工作人員羅女士說,據她了解,目前,我市各小區並未出現專門安裝廣角攝像頭監督業主是否高空拋物的做法。

「我們主要依靠前期宣傳。」羅女士服務的小區,是位於梅列區圳尾社區的森鄰人家。由於該小區也是新交付樓盤,為避免不必要的意外發生,她曾多次在業主群強調高空拋物的危害,並要求裝修單位或工人在施工時做好陽台、窗戶的圍蔽工作,避免施工材料及建築垃圾墜落造成人員傷亡。此外,小區保安還每層進行巡查,如發現未做好圍蔽工作將責令裝修單位按要求停工配合安裝。

羅女士還專門整理了一份《森鄰人家業主裝修須知》,其中第6條就提到:裝修打牆時,必須在陽台及無窗戶處安裝防護網,以免高空墜物發生安全隱患。在小區公告欄,也貼有禁止高空拋物的提示,目的就是防患於未然。

「社區居委會也應當定期向住戶宣講高空拋物和墜物的危害。」羅女士建議,居委會可以定期入戶檢查住戶家中空調外機、花架、晒衣架、防盜網、陽台等處設施的安全,提醒住戶及時檢查和加以固定,避免高空拋物和墜物危及他人安全。

杜絕高空拋物和墜物現象,不該坐等文明養成。在市民常先生看來,宣傳只屬於一種事前的控制,效果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市民的素質水平和個人自覺。「我們需要業主之間相互監督,同時也要採用技術手段來防範市民這種行為,讓大家更深刻地認識到高空拋物和墜物的危害。」

高空拋(墜)物傷人或連坐擔責?

高空拋(墜)物的危害究竟有多大?

按照公式,物體落地時的動能等於物體的重量乘以重力加速度乘以高度。以重量約250克的塑料花盆從25米的高空拋落為例,產生的能量約為61焦耳。61焦耳是什麼概念呢?據介紹,56式步槍殺傷無防護人體的要求為65焦耳。這也意味著,即使是一個小小的塑料花盆,從8樓墜下,也足以產生致命的威力!

今年6月13日,深圳市一小區玻璃窗忽然墜落,一名正在街上行走的5歲男童被砸中,最終,因搶救無效身亡;6月24日,廣西南寧一位市民在人行道行走時,也被高樓飛下的物品砸中頭部,血流滿面,被送往醫院縫針處理……在以往的新聞事件中,血與痛的教訓並不少。

那麼,如果高空拋物、高空墜物傷人,該由誰來賠償?福建楓華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傑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以及《民法總則》都有涉及高空拋物,但尚未對高空拋物、高空墜物的行為進行明確和規範。

記者查閱後發現,《侵權責任法》第87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如果有人被砸傷,未入住的業主或居住在一樓的業主,有明顯的證據能夠證明清白,將不被放入狀告行列。」邱傑說,這也意味著,同一棟樓的業主,除非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否則都要為損失埋單,通俗的說法,就是「連坐擔責」。

邱傑提醒市民,高空拋物已經涉嫌違法,如果確定是故意拋物砸人,可被追究故意傷害甚至故意殺人的刑事責任。如果在非故意砸人的情況下,隨意拋物將人砸傷,導致被害人受重傷甚至死亡,拋物人可被追究過失致人重傷、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責任。

對於高空拋物

你有什麼看法?

你有什麼好的建議

防止這個行為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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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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