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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李鴻章要注意度,他和張居正沒有任何可比性

李鴻章是不是漢奸不敢說,因為他命兒好,沒有多活三十年。

李鴻章的一生是誤國的一生、貪腐的一生、忠於自己的一生、干過一些好事兒的一生,他的一生更公正的評價應該是:一個走在救過與誤國之間的人!他的才能比較高,眼界在同時期的清朝官員中看得比較深、比較遠。

但是,李鴻章考慮個人和家族、派系過多,從而將自己的成就、成績幾乎全部「自毀」!

簽協議算不上賣國!但總是他簽就有問題了。

說李鴻章是漢奸,主要是他簽訂了許多賣國協議。但他沒有權力賣國,真正的賣國者應該是慈禧。李鴻章作為漢臣,在當時的背景下也只能聽從命令。但問題是,李鴻章簽得過多。

李鴻章之所以簽了過多的協議,主要有四個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這是因為李鴻章對於洋務較為熟悉;

二方面,是許多事情只有李鴻章本人知曉或者就該他本人簽,例如《馬關條約》。作為中方這場戰爭的第一指揮人,其戰區是北洋戰區,海陸兩軍都是以淮軍為主,作為第一責任人他去談、他去簽最合適;

三方面,是李鴻章對這些協議本身也不反對,也就是說慈禧要簽這些協議,李鴻章從內心是並不反對的。

例如崇厚簽訂的《交收伊犁條約》,李鴻章雖然不是簽約者,但對於崇厚比較支持,而且堅決反對左宗棠、彭玉麟、劉坤一等人要求重新談判並嚴懲崇厚地要求。李鴻章主張:崇厚作為全權代表既然簽了就應該執行,再怎麼不好也得執行,否則讓洋人會覺得我們不誠信。

李鴻章這一生辦的大部分好事兒都沒有好結果。例如北洋海軍,好不容易從清政府那裡挖來三千萬買了軍艦,因為自己指揮不當、用人不行、貪污腐敗、戰略不清導致戰敗全完了;例如洋務企業,靠著清政府給的各種特權好不容易成了自己和自己家族提錢罐兒,被充公國有化了,那些洋務企業都是靠國家權力才能生存發展的,作為開創者除了做了中介外,啥都沒幹。

最後一方面,李鴻章憑藉這些協議,可以得到太后的垂青、個人和家族的利益。典型代表就是《辛丑條約》,該條約是「甲午海戰」,李鴻章在出訪歐美後尋求個人崛起失敗後,又被派往廣東任兩廣總督後簽署的失敗協議。李鴻章更多的是希望經過這次談判徹底崛起。

總之,李鴻章很有才,也很有眼光,但因為其把自身看得過重。當時的日本因為其實力、國際形勢沒有大規模地入侵中國。所以,李鴻章也就沒有成為李兆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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