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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草書象祠記》

王陽明 本名王守仁(1472年10月31日—1529年1月9日),漢族,幼名雲,字伯安,別號陽明。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今屬寧波餘姚)人,因曾築室於會稽山陽明洞,自號陽明子,學者稱之為陽明先生,亦稱王陽明。明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學家、哲學家和軍事家,陸王心學之集大成者,精通儒家、道家、佛家。弘治十二年(1499年)進士,歷任刑部主事、貴州龍場驛丞、廬陵知縣、右僉都御史、南贛巡撫、兩廣總督等職,晚年官至南京兵部尚書、都察院左都御史。因平定宸濠之亂軍功而被封為新建伯,隆慶年間追贈新建侯。謚文成,故後人又稱王文成公。王守仁(心學集大成者)與孔子(儒學創始人)、孟子(儒學集大成者)、朱熹(理學集大成者)並稱為孔、孟、朱、王。王守仁的學說思想王學(陽明學),是明代影響最大的哲學思想。其學術思想傳至中國、日本、朝鮮半島以及東南亞,立德、立言於一身,成就冠絕有明一代。弟子極眾,世稱姚江學派。其文章博大昌達,行墨間有俊爽之氣。有《王文成公全書》。

象祠記 靈博之山,有象祠焉。其下諸苗夷之居者,

咸神而祀之。宣慰安君,因諸苗夷之請,新其祠屋,而

請記於余。余曰:『毀之乎?其新之也?』曰:『新之。』『新之也,何居乎?』曰:

『斯祠之肇也,蓋莫知其原。然吾諸蠻夷之居是者,自吾

父吾祖,遡曾高而上,皆尊奉而禋祀焉;舉之而不敢廢也。』子

曰:『胡然乎?有庳之祠,唐之人蓋嘗毀之。象之道,以為子則

不孝,以為弟則傲。斥於唐,而猶存於今;壞於有庳,而猶盛

於茲土也,胡然乎?我知之矣。君子之愛夫若人也,推及於

其屋之烏,而況於聖人之弟乎哉?然則祠者為舜,非為象

也。意象之死,其在干羽既格之後乎?不然,古之驚桀者,豈少哉?

而象之祠獨延於世。吾於是蓋有以見舜德之至,入入主深,而

流澤之遠且久也。象之不仁,蓋其始焉耳,又烏知其終之

不見化於舜也?書不云乎:「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姦,瞽瞍亦允

若」。瞍已化而為慈父,象猶不弟,不可以為諧。進治於善,則不

至於惡;不抵於奸,則必入於善。信乎,象蓋已化於舜矣。孟子曰:

「天子使吏治其國,象不得以有為也」。斯蓋舜愛象之深,而慮

之詳,所以扶持輔導之者周也。不然,周公之聖而管蔡不免焉,斯

可以見象之既化於舜,故能任賢使能,而安於其位,澤加於其

民,既死而人懷之也。諸侯之卿,命於天子,蓋周官之制,其殆仿

於舜之封象歟?吾於(是)益有以信人性之善,天下無不可化之

人也。然是唐人之毀之也,據象之始也;今之諸夷之奉之也,承

象之終也。斯義也,吾將以表於世,使知人之不善,雖若象焉,猶

可以改;而君子之修德,及其至也,雖若象之不仁,而猶可以化之

也。』年弟守仁。

王守仁《象祠記》卷 紙本 草書 30.9×700cm 正德三年(1508)台北故宮博物院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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