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訂婚時經理出了五百,經理現在生小孩了,隨多少錢合適?
職場
07-04
按人之常情來說,應該只多不少,湊個吉利數字,可以給六百或八百。一般而言,不太會有人傻到還禮更少。但我確實見過同樣還禮的主,你給我五百,我還你五百,不大合適。人家禮為先,何況還是你的主管,無論從禮數上,還是從職場人際交往考慮,也應該是加碼還禮。如果是體制內的單位,或者近期對經理有所求,可還的更大一點,禮多才能人不怪。
送禮其實是個挺複雜的事,要考慮的因素較多。你訂婚時經理出了五百,那是不是要不了多久你就會結婚?按常理經理肯定要再表示一下,這個因素也要考慮進去,畢竟,你訂完婚再結婚這是短期可以預見的事,而經理什麼時候會再有紅白喜事,不好說。但錢給的太多,咔嚓一下包個兩三千的紅包,可能也未必妥當,經理保不齊暗自低估:這小子是想加薪還是升職啊……
倘若如此,還禮也可以採用紅包 實體禮物的方式,比如給六百元或八百元的紅包,然後送點新生兒可以用得到的東西,即體現了用心,又避免了上述的擔憂,畢竟只送錢是很簡單粗暴的事。說到底,職場的禮尚往來,除了他對我好不好,我哥倆關係好不好,還得考量下職級關係等。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明哥聊求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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