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在美、加念的JD學位認證辦法改了
(觀察者網訊)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7月2日發布公告,決定對從部分國家獲得Juris Doctor學位的認證辦法做出調整,包括:
將從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獲得的JD證書中文名稱統一調整為「職業法律文憑」;
JD認證書中除了對學生入學條件、學業年限和升學途徑等情況進行寫實性表述外,將美國和澳大利亞JD證書的學歷層次明確表述為碩士層次,將加拿大JD證書的學歷層次明確表述為學士層次。
根據美國律師協會定義,J.D.是法學院授予的「法學第一專業學位」(the first professional degree in law),並不要求提交畢業論文(dissertation)。
由於英文名稱中含有「博士」(Doctor)字樣,J.D.常與「學術博士學位」混淆。美國律師協會單方面聲稱其地位與哲學博士等同,但獲得者不能使用「博士」(Dr.)頭銜。
美國法學院不設本科學位,而是從研究生階段起步。學制3年的J.D.是大多數法學生獲得的第一個法律學位,也是參加律師資格考試的基礎。申請J.D.需要有LSAT成績,以及一個任意學科的本科學位。
根據美國法學院入學委員會(Law School Admission Council,LSAC)的數據,2017年中國留學生J.D.申請者數量達736位,僅次於美國(51,909位)和加拿大(1,122位)。其中523位被錄取,錄取率達71.1%。
除J.D.外,美國法學院還開設「法學碩士」(LLM,Master of Laws)與「法律科學博士」(S.J.D. 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學位,其中前者學製為1年;後者學術性較強,申請者需要J.D.或LLM學位。
上述兩個學位的修讀者多為有法學背景的國際留學生。而美國本土的法學生在獲得J.D.學位後,通常會從事學術研究、擔任法學評論(Law Review)編輯及聯邦法院法官助理來累積經驗,因此許多美國法學教授學歷依然是J.D.,包括曾在哈佛大學任教的前總統奧巴馬。
加拿大此前存在授予本科生的「法學學士」(LLB)學位,近年來則陸續被J.D.學位取代,唯一例外的是麥吉爾大學(McGill University)。但不同於美國,J.D.在加拿大依然被認證為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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