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福爾摩斯:零下30℃的刑偵現場
近日,一位警界傳奇人物的辭世,引發了眾人的追思。
作為新中國培養的第一代刑偵專業人才,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他參與偵破了幾乎所有重大影響的複雜疑難案件。
上千案件,無一失手,被國內外同行讚譽為「中國的福爾摩斯」。
他就是公安部首席特邀刑偵專家烏國慶。
上世紀80年代的"二王"、"三張"案件、90年代的浙江千島湖二十四名台胞被殺案、武漢長江大橋公共汽車爆炸案、吉林敦化黃泥河列車驚天爆炸案等都是由烏國慶參與偵破。
在這些案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吉林敦化黃泥河列車驚天爆炸案。
這個案件後來也被稱為「零下30℃的刑偵現場」!
冰面上有一張向上看的人臉
1986年2月,吉林省敦化市黃泥河林場一條鐵路上,發生驚天爆炸。
202次列車的2號車廂被8公斤炸藥徹底炸毀,造成33人死亡,12人重傷。
該事件影響極為惡劣,公安部使用多名神探參加破案,在3天內發現了真相。
1986年2月15日是正月初七,新年快要過完了。
當天,一輛滿載乘客的202次森林列車,從黃泥河林場下屬的團北(林場)站出發,向黃泥河方向駛去。此時,202次列車的5節車廂,全部塞滿了人。
林場家屬多性格爽朗加上又是新年期間,很多乘客攀談起來,很快互相敬煙、送糖,笑聲不斷。
就在這一片歡樂祥和中,震驚全國的特大特性案件突然爆發了。
下午3點多,火車開到了珠爾多河的十里鋪大橋頭時,冷不丁的發生了劇烈爆炸。
爆炸發生在2號車廂,一瞬間造成極大的人員傷亡。
火車的取暖鍋爐被炸飛幾百米,落到橋下,把凍著的珠爾多河冰面融化。
一些落到橋下的屍體,就泡到了水裡。
這是2月份,東北最冷的時候,野外零下20多度。
沒多久,河面又結冰了,把屍體全部凍住。
這些屍體就像站在冰上一樣,特別嚇人。
爆炸發生時,一具女屍的面部和頭骨發生了剝離,面部和上肢留在了一起,頭部落到了更遠的地方,就像冰面上有一張向上看的人臉!
後來說死了33人,傷了12人,其中6人重傷,我覺得不止。
爆炸以後,我看到的傷員少說有三四十人,2號車廂的乘客應該非死即傷了。
公安部部長阮崇武接到報告後,也極為震驚。
阮崇武命令全國著名刑偵專家烏國慶、著名爆炸專家高光斗等人,立即趕赴案發現場,確定案件性質,儘快破案。
玩了命地當夜3點趕到現場
烏國慶和高光斗趕到現場,2人看了幾眼,就斷定這並非火車鍋爐爆炸,而是炸藥爆炸。
原因也不複雜,鍋爐爆炸絕對沒有這麼大的威力。
不談人員傷亡和車廂被炸毀,連火車鋼軌都被炸成了麻花狀。
火車車廂底部被炸穿,下方土地被炸出數米半徑的大坑。
根據經驗高斗光判斷:這是硝銨炸藥爆炸,大約有6到8公斤。
在副廳長徐影命令下,數十個民警開始地毯式搜索,陸續找到了33具殘缺不全的屍體。
8名法醫對屍體進行現場驗屍,一一編號。
這33具屍體中,有22人死於墜橋或者墜地,但11人是直接死於爆炸。被炸死的受害者,大部分四分五裂,沒有全屍。
對屍體的觀察後,烏國慶、高光斗發現了幾具比較有價值的屍體。
有一具被炸成兩截的女性屍體,最近接爆炸點。
經過了解,這個女孩叫做鄭燕,年僅23歲,青春靚麗。她被炸藥從胸部以下炸斷,肋骨全部炸飛,上半身飛出幾十米,落在雪地中。
據計算,她距離爆炸點應該不到0.5米,炸彈是在她側面爆炸的,當時鄭燕應該是坐著。
在檢查縫合鄭燕屍體期間,法醫突然發現1具更有價值的屍體。
這一具年輕男性屍體,比鄭燕還要靠近爆炸點,應該不到0.3米甚至0.1米。
這具屍體被炸成好幾截,頭部被炸飛,軀幹從腰部炸斷,雙腿炸折,右手臂也被炸飛。
屍體軀幹和頭正面全部被燒灼導致碳化,根本認不出他的樣子。
通過對車廂殘骸和爆炸坑分析,爆炸並非發生在固定座位上,而是在2號車廂的過道上。
爆炸點應該就在鄭燕的傍邊,這個男屍的身下。
這就有些奇怪。
森林火車不是普通的客車,屬於小貨車,車廂很狹窄。
過道的空間很小,又人來人往,不可能長期放置這麼多炸藥。
懷疑歸懷疑,此時還沒到分析案情的地步,必須首先確定案件性質。
這起驚天大案,究竟是運輸炸藥不慎的安全事故?還是惡性爆炸殺人案件呢?
當地的森林公安,開始懷疑是運輸炸藥的事故。
他們的懷疑很有道理。
上面也說了,這裡是林場,炸藥管制不嚴格,很多人都能搞到炸藥。此時又是過年快結束,不排除一些人帶著林場搞到的炸藥回縣回城的情況。
現場爆炸的是硝銨炸藥,常溫下性能比較穩定。
不過,硝銨炸藥在高溫下會發生爆炸,必須嚴禁煙火。如果火車裡面有人亂扔煙頭,不小心扔到炸藥或者引燃火焰燒到炸藥上,也存在引爆的可能。
顯然,運輸炸藥不慎就不是警方的事情,要由運輸部門複雜。
這樣一來,警方就輕鬆多了,沒有破案的壓力。
烏國慶、高光斗反覆分析,他們一致認為這是惡性爆炸殺人案件。
根據爆炸殘留物分析,清楚發現了導火索的痕迹。顯然,炸藥並不是意外或者自燃,是被人故意用導火索引爆的。
確定為殺人案件以後,需要確定的是誰幹的。
當時被害人鄭燕坐在靠過道的座位上,爆炸點就在她身邊,緊挨著。
而那具炸成幾截的男性屍體,站在在鄭燕傍邊的過道上,腳下就是爆炸點。
顯然, 這具男性屍體就有一定的嫌疑。
他是被人暗算炸死?還是攜帶炸藥和鄭燕或者其他人同歸於盡?
這種問題不能空想,還是必須繼續驗屍。
第23號屍體
烏國慶、高光斗又對屍體第三次分析,發現了重要的線索。
屍體被炸成幾截,上下半身卻有區別。
簡單來說,這具屍體的引爆點不是在腳下,而是在腹部。這是在過道,不是在座位上,炸藥不能懸掛在空中。
既然不是在固定位置引爆,就不存在有人將炸藥點燃後,仍在過道上自己逃走。
唯一的可能,這具男屍生前把炸藥背著或者抱在腹部,然後自己點燃引爆的。
那麼,進行自殺性爆炸的可能性就極大。
現在要確認這個人是誰?
有沒有自殺性爆炸的作案動機和條件?
可惜,這具男屍早已面目全非,根本就不知道是誰。
無奈之下,警方進行人肉搜索。
吉林省公安廳出動數百名警察,對沿途上車的6個林場、7個車站、8個自然屯進行拉網式搜索,共找到了乘坐202次列車的438名乘客!
三查四查,很快有人提供了極為重要的線索。
先是1對青年夫妻,後來還有1個林業局工人反應,有個叫做邱鳳國的人很可疑。
此時33具屍體中的32具,都確定了身份。
剩下的那具男屍,究竟是不是邱鳳國呢?
法醫立即對男屍進行分析,發現上半身確實有黑色人造革皮夾克的碎片,下身則有綠色軍褲布片。
而炸藥是放在一個黑色人造革包里,然後引爆的。
同時,警方聯繫到邱鳳國的父親邱福銀,黃泥河林業局森鐵處的一個老工人。
屍體炸成碎片,但自己兒子怎麼可能認不出。
老工人邱福銀很快認出,這具屍體就是年僅23歲的邱鳳國。
二月十八日中午,調查組獲得了十分可貴的線索:
「2.15」爆炸案發生前十分鐘,有一個頭帶前進帽、上穿黑色皮夾克、腳穿半高跟黑皮鞋、手提人造革黑皮兜的人。
離開第四節車廂的座席徑直向前竄去,他來到一車廂略待片刻又竄回第二車廂,不久即發生強烈爆炸,此人名叫邱鳳國,爆炸後下落不明。
物證勘查組,重新在炸坑的板縫中提取了粉色、軍綠色、白色衣物纖維物,經化驗比對,以上纖維物正是二十三號屍體上殘存的白色線衣、粉色線褲、軍綠色棉褲上的纖維物。
公開搜查組依法對邱鳳國家進行搜查,在邱家放什物的小棚里發現了曾置放炸藥的地點和提走炸藥挪動的擦痕。
在小棚子的門檻上發現了硝銨炸藥粉末,在邱鳳國弟媳的立櫃中查獲4.4米和29公分長的二卷導火索,證明邱家有炸藥和引爆部件。
審訊和辨認工作開始了,將二十三號焦屍上殘留的白線衣、粉線褲、軍綠色棉褲、蘭色尼龍襪的碎片及一隻半高跟黑皮鞋六種物品混放在十幾種衣物之中,組織邱鳳國的母親、弟弟、妹妹前來辨認。
辨認證明,二十三號無名焦屍就是邱鳳國......
最終偵破了這一驚天爆炸案。
邱鳳國為何要不惜犧牲自己的性命製造這樣一起爆炸案呢?
公安人員又是怎麼一步步確認兇手和傷亡人員的身份,調查出案件背後的真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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