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娛樂 > 十歲男孩高空拋滅火器,致人死亡!男孩該受什麼懲罰?

十歲男孩高空拋滅火器,致人死亡!男孩該受什麼懲罰?

高空墜物事件頻發,深圳男孩被高空墜物砸中身亡的事情還未消散,近日又發生一起高空墜物事件。事件中十歲男孩7樓拋下滅火器,滅火器被拋下後直接砸中樓下一女性,該女性頭部被砸傷,在送去救治的路上死亡。此事激起很多網友的熱議,紛紛譴責該男孩,十歲男孩做出如此舉動到底該承受什麼樣的處罰呢?

前一個月,剛剛發生了兩起高空墜物導致嚴重後果的事情,其中一件就是一名男孩丟物引起的。這還沒過一個月,又出現了一起男孩高空拋物的事件,而這一次比上一次更加有過之而無不及。這次的這名男孩,竟然從高樓丟下了一個滅火器,導致被砸者身亡。

2019年7月2日傍晚16時51分左右,貴陽市太慈橋國際城小區,一名中年女性走在小區中,突然間,一個不明物體從天而降,直接砸中了該女性的頭部。隨後,周邊群眾立即報警和報120。據相關消息,砸中該女性的是一個滅火器,是從7樓扔下去的,而扔滅火器的人,則是一名10歲的男孩。而被砸中年女子,在送醫途中就不幸身亡。

7月3日中午,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發布了通報:「2019年7月2日17時,南明警方接到報警稱:在轄區太慈橋國際城小區,一中年女性(袁某某)疑似被高空墜物砸傷。接警後,南明警方迅速到場處置。經查,當日下午16時51分,袁某某在小區內行走,不幸被樓上一10歲男童高空拋物砸中頭部,經搶救無效不幸死亡。

南明警方提示:高空拋物嚴重危害他人生命財產安全!請嚴格自律。同時,監護人要教育未成年人不要高空拋物,避免造成無法挽回的嚴重後果。」

7月3日,記者在現場了解到,死者名叫袁相會,今年39歲,在這裡開了一家小賣部。

其二兒子趙鈺介紹,當時他與母親正在一樓牆角處曬土豆片,突然樓上掉下一瓶滅火器,砸中了母親的頭部。他回頭一看,母親已倒在地上,頭部流出一攤鮮血。隨後家中大人迅速趕到,報警並撥打了120,他的母親後經搶救無效身亡。

居民告訴記者,小區滅火器都是放在走廊的,一定是有人將滅火器取下來,然後扔了下去。

死者大兒子趙廷告訴記者,他於今日從1樓一直排查到33樓,發現7樓缺失兩罐滅火器。

他還表示,此樓棟高空拋物現象很常見,業主也曾多次反映,但從未有改善。

趙廷說,物管工作人員曾告訴他,砸死母親的滅火器是當日砸下的第二個。之前就有一個滅火器從樓上掉落,所幸當時無人在樓下。大概間隔半小時後,母親被第二個滅火器砸中。

目前,死者丈夫正在殯儀館處理相關事務。據了解,死者一家來自金沙縣,為方便7歲二兒子讀書,於一年多以前搬來小區。大兒子今年18歲剛參加完高考,丈夫在做地暖生意。

據多位居民介紹,遭遇不幸的袁相會生前為人十分熱情,看到有小孩想玩玩具但沒有錢,她會主動拿給小孩玩,而且堅持不收錢,得知老闆娘的遭遇他們都感到很惋惜。

網友評論:

網友:賠點錢 然後受害者一家永遠失去了一位母親 是我我接受不了 因為殺人者未成年而不用付出刑事責任 不知道各位是怎麼想 是我肯定沒法接受。

網友:作為監護人,監護責任不到位,致使被監護人故意殺害他人,監護人屬過失殺人。

網友:監護人必須擔刑責。

網友:別他媽說孩子小不懂事,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吧。

網友:這都能叫殺人犯了吧。

網友:是不是該判刑了?不夠年齡應該去勞教。

網友:這種事情該怎樣處理?除了監護人要承擔的責任外,當事人(畢竟十歲了)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娛樂小圈百科 的精彩文章:

《心動的信號2》楊凱雯喜歡誰?趙琦君吳翔威為她要battle
曹雲金和唐菀怎麼認識的?結婚一年就離婚,兩人怎麼了?

TAG:娛樂小圈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