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玄義 |(276)束跡束本,結成悉檀
束跡束本,結成悉檀(276)
四、結成悉檀者,權實二智,十用不同,即是一音演說,隨類各解。跡中破廢,令七種方便開佛知見。本中破廢,恆沙菩薩斷疑增道,皆是四悉檀意,成熟眾生。
今束此十用為四悉檀:先、束跡門。次、束本門。
跡又為二:先、別束。次、通束。
別者,開三顯一、住三用一、會三歸一,此三條屬為人悉檀。何者?本習此三,今還約三修一,不改途易轍,秖深觀此三,一理自顯。三中有一,不須取捨,故開三顯一,屬為人悉檀。住三用一亦如是,秖就此三而修一道,如富樓那,但住聲聞而自饒益,亦能饒益同梵行者,即是不改三法能生一解,皆屬為人悉檀也。
破三、廢三、覆三,此三屬對治。其封三疑一,斥破其情,廢於權教,密覆權法,令執病心,除入一實道,安住實智中也。
住三顯一、住一用三,兩種屬世界悉檀。何者?世界以樂欲為本,若眾生欲得三乘之道,不欲聞一實之化,故佛自住一,同彼說三。又三乘緣異,如世界隔別,故名世界悉檀也。住三顯一,亦是世界。何者?佛隨人法,住於方便,調熟顯一,故屬世界悉檀也。
住一顯一、住非三非一顯一,此屬第一義悉檀也。
通明四悉檀者,秖破三顯一,得有四種益。
何者?君子樂聞過,小人惡聞愆,欲知過必改,即為破執除病,歡喜奉行,即是世界也。
若執住三,不能進道,破三從一,覺悟心生,善法增進,是名為人也。
執三是病,說一為樂,是名對治也。
若聞破三得見理,名第一義也。
餘九種例爾。
故知佛之善巧稱合機緣,皆令得益,四悉檀之力也(云云)。
二、結本門十用為四悉檀者,亦有別、通二意。
住跡顯本、住本用跡,此屬世界悉檀,亦名隨樂欲,釋如前。
開跡顯本、會跡顯本、住跡用本,屬為人悉檀,不改途更修,還約本法修顯本也,釋如前。
破跡、廢跡、覆跡,屬對治。
住本顯本、住非本非跡顯本,屬第一義,釋如前。
次、通約一科,結四悉檀,亦如前,餘九例亦爾,具解(云云)。
文章 | 智者大師
圖片 | 玉泉禪寺數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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