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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子在生子後被立為皇后,這個兒子算不算嫡子呢?

一般認為嫡長子繼承製確立於西周,但這項制度不是突然出現的,在商朝後期,商初的兄終弟及制度已經被廢棄,轉而變為父死子繼,嫡長子繼承製應運而生。

嫡長子,顧名思義就是嫡子加長子,也就是正妻的第一個兒子,正妻以外姬妾所生的,均為庶子。這裡的正妻,並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身份。妃子在成皇后之前,其身份為妾,已經生子;成皇后之後,身份變為正妻,之後再出生的兒子必定是嫡子,可之前出生的呢?

嚴格的禮法其實不允許扶正的存在,在禮法中,妻就是妻,妾就是妾,妻去世後可以續弦再娶,但不能把妾扶正。在這種要求下,不會出現妃子為後的情況,但我們可以發現這個要求如同廢紙,歷史上經常出現妃子為後的情形,甚至還有廢后立妃子的,這是更加不為禮法所容的,我們也只能說皇帝特殊,禮法也要從權吧。

把妾扶正為妻倒不是皇帝的發明,早在商朝就有了,那時候皇帝還沒影子呢。商朝最後一位君主帝辛(即商紂王)就是這種嚴格與不嚴格的受益者。

帝辛的母親曾是帝乙的妾,先後誕下微子啟和中衍二子,被帝乙立為王后,之後又誕下第三子,即帝辛。帝乙曾想立微子啟為繼承人,但遭遇激烈反對,太史認為:「有妻之子而不可置妾之子」,帝乙只得立帝辛為繼承人。

「紂之同母三人,其長曰微子啟,其次曰中衍,其次曰受德,受德乃紂也,甚少矣。紂母之生微子啟與中衍也,尚為妾,已而為妻而生紂。紂之父、紂之母欲置微子啟以為太子,太史據法而爭之曰:『有妻之子而不可置妾之子。』紂故為後。」——《呂氏春秋·當務》

從這一條看,儘管在商朝就放開了統治者扶正的約束,但嫡庶先後的約束還在,帝辛因而受益。到了漢朝,這兩種約束都已不在了,甚至出現皇帝故意立愛子之母為皇后的情況。

比如說漢景帝,其母竇氏原本是漢文帝的妃子,因漢文帝原配及所生四子均夭折,嫡子沒了,景帝以長子身份被立為太子,竇氏母以子貴,因而被立為皇后。

再比如說漢武帝,景帝第一任皇后薄氏無子,景帝原本立長子劉榮為太子,後廢黜,立愛子劉徹為太子,在此之前,他廢黜薄皇后,把劉徹之母王氏立為皇后,算是給兒子鋪路。

總的來說,在帝制時代,禮法已經鬆動,扶正後的皇后也是皇后,她當妃子時所生子地位也變為嫡子,但普通家族一般不會出現扶正,就算出現,當妾時所生子地位仍是庶子。再說廢后,名義上仍是嫡子,但廢后之子基本不可能繼位,皇帝都能廢后了,廢后之子自然也別想得寵,嫡子身份該有的待遇幾乎都不會有,嫡子與庶子也沒有太大區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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