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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日法美四國是如何做職業農民培訓的

韓日法美四國是如何做職業農民培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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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的職業農民培訓模式分為東亞、西歐和北美三種:東亞模式是指適應於人均耕地面積少、難形成較大土地規模經營的農業生產特點,以政府為主導,以國家立法為保障,以不同層次和類型的培訓主體對農民進行多層次、多方向、多目標的教育培訓;西歐模式是指體現以家庭農場為主要農業經營單位進行農業生產的特點,以政府、學校、科研單位、農業培訓網四者有機結合,通過普通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等多種形式對農民進行培訓;北美模式是指適應以機械化耕作和規模經營為主要特點的農業生產,通過構建完善的以農學院為主導的農業科教體系,實現農業教育、農業科研和農技推廣三者的有機結合,從而提高農民整體素質。幾種模式各有千秋,但共同特點是管理法制化、主體多元化、投入規範化。

【韓國模式】

韓國農民職業教育培訓經過50多年的發展,形成了完善培訓機制,建立了比較完整的教育培訓機構,形成以「農業協會為組織載體,農協大學為龍頭,培養專業農民為核心」的農民教育職業技術培訓模式。韓國農民職業教育培訓的龍頭是農協大學。韓國農協大學成立於1962年,設有學部、經營學院與產學教育院、農業開發研究所。整個學院環境優美,教學力量雄厚,教學設施先進,管理規範嚴格。培訓對象以中﹑高級農業經營者為主。培訓時間約一年,培訓費一般由農業經營者和委託單位共同承擔;培訓課程內容豐富,主要包括農業和園藝栽培技術、畜牧產業、農業經營設計與投資分析、農業情報、農機修理、汽車故障簡易診斷、金融、稅務、子女教育和論文指導等。

【日本模式】

日本農業勞動者隊伍與我國相比較有明顯的特點。一是日本農業勞動者隊伍不斷減少。二是日本農業勞動力的老齡化現象嚴重。三是日本注重農業後後備力量人才的培養,農民科技文化與職業技能素質較高。日本政府重視農民經營者職業技能教育和發展農業教育,對農民教育培訓形成了五個層次,理論研究教育﹢理論實踐培訓教育﹢技術培訓教育﹢短期培訓於一體的各類農業人才立體式培訓教育模式。五層次即大學本科教育、農業大學校教育、農業高等學校教育、就農預備學校教育和農業指導師教育。大學本科教育通過綜合大學的農學部和高等農業院校來完成,培養主要是農業高科技人才,畢業生一般都不直接從事農業生產和經營。

【法國模式】

法國的農民職業教育由來已久,早已進入制度化階段。形成制度有保障,機構齊全,培訓內容完整,方式多樣的農民職業培訓體系。在政策制度上,政府規定:凡18歲以上的農民,每人需參加為期一年(可累計)的農業知識培訓。對18歲以下者要求更為嚴格,須先培訓三個月,再到農場實習三年,期滿後經過考核,合格者頒發「綠色」教育證書。只有憑此證書,才能向政府申請低息或無息貸款,買地建房、購置機械,從事農業生產。法國農民職業培訓的特點主要體現在國家支持、教學的內容廣泛實用性及培訓模式靈活多樣性。法國政府高度重視包括農民培訓在內的農業教育,投入大量資金大力扶植,使農民享受免費的職業技術教育。

【美國模式】

美國農民教育最早可以追溯到1857年佛蒙特州參議員莫里爾向國會提案,要求聯邦政府給各州撥地以建立農業與機械學院。根據這個法案各州可以從聯邦政府那裡獲得公用土地,以出售土地所得創辦至少一所農業與機械學院,這就是美國著名的「增地學院」。美國1862年5月通過了「增地法案」,各州可以出售聯邦政府公用土地所得創辦至少一所農業與機械學院。1887年,國會通過了「哈奇法案」,以出售公用土地的方式支持試驗研究,在各州普遍建立農業試驗站。1914年,國會又通過了「史密斯-利費農業推廣法」,在政策和經費上給農業推廣工作以巨大支持,使農業推廣工作得以迅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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